Re: [新聞] 最恐怖的不是謝依涵!一夜淪「殺人犯」已回收
這是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分享引文。
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right.tw/posts/163868137954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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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呂炳宏,其實天天看得到。】
現行「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對於「認有必要時,得
由發言人適度發布新聞」的審核力道過低,在擴張解釋的情形下,幾乎等於只要抓到疑犯
,一個小小分局即可發布新聞。新聞浮濫不講,也造成辦案人員幾乎無法新聞自主。新聞
發布與否,以機關首長或發言人(副首長)意志為依歸。如此粗糙審核方式極易洩漏偵辦手
法,或造成犯罪上下游滅證無法繼續追查。但各級長官現行相當重視新聞發布,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甚而,有以曝光率當成實力,影響長官用人。
何況行政機關與媒體記者共生,機關需要見報、而媒體因新聞需要第一線畫面放上版面,
來強調即時、臨場感,跟緊張性。取得畫面或獨家與否也展現了媒體在跑新聞上的「實力
」。上級對於機關在「偵查不公開」上的壓力遠小於在地記者所施加的壓力。刑大或地方
分局偵查隊甚至有專屬於駐點記者的床位或休息室,如此情形下根本不可能遏止資訊流出
。即使以偵查不公開為名處分相關人員申誡,在獎勵可與其處分相抵,並且上級仍會參照
曝光度決定用人升官的情形下,不可能遏止偵查大公開情形。
警工會呼籲,警政署應澈底實施偵查不公開。我們不該為了個別機關形象濫發新聞,也不
該有媒體要挾行政機關,更不該再有下一件媒體辦案的媽媽嘴,不該有下一個呂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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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治國,績效掛帥,又媒體跟警察互利(害)的共犯結構。
只會再害了下一個被迫曝光的關係人。
支持警察組工會,拒絕高階長官們的升官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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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04 22:22,
6年前
, 1F
04/04 22:22, 1F
噓
04/04 22:37,
6年前
, 2F
04/04 22:3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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