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恐怖的不是謝依涵!一夜淪「殺人犯」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一事無成)時間6年前 (2018/04/04 22:19), 編輯推噓0(110)
留言2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這是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分享引文。 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right.tw/posts/1638681379543275 ---- 【下一個呂炳宏,其實天天看得到。】 現行「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對於「認有必要時,得 由發言人適度發布新聞」的審核力道過低,在擴張解釋的情形下,幾乎等於只要抓到疑犯 ,一個小小分局即可發布新聞。新聞浮濫不講,也造成辦案人員幾乎無法新聞自主。新聞 發布與否,以機關首長或發言人(副首長)意志為依歸。如此粗糙審核方式極易洩漏偵辦手 法,或造成犯罪上下游滅證無法繼續追查。但各級長官現行相當重視新聞發布,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甚而,有以曝光率當成實力,影響長官用人。 何況行政機關與媒體記者共生,機關需要見報、而媒體因新聞需要第一線畫面放上版面, 來強調即時、臨場感,跟緊張性。取得畫面或獨家與否也展現了媒體在跑新聞上的「實力 」。上級對於機關在「偵查不公開」上的壓力遠小於在地記者所施加的壓力。刑大或地方 分局偵查隊甚至有專屬於駐點記者的床位或休息室,如此情形下根本不可能遏止資訊流出 。即使以偵查不公開為名處分相關人員申誡,在獎勵可與其處分相抵,並且上級仍會參照 曝光度決定用人升官的情形下,不可能遏止偵查大公開情形。 警工會呼籲,警政署應澈底實施偵查不公開。我們不該為了個別機關形象濫發新聞,也不 該有媒體要挾行政機關,更不該再有下一件媒體辦案的媽媽嘴,不該有下一個呂炳宏。 -- 媒體治國,績效掛帥,又媒體跟警察互利(害)的共犯結構。 只會再害了下一個被迫曝光的關係人。 支持警察組工會,拒絕高階長官們的升官遊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3.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851590.A.26C.html

04/04 22:22, 6年前 , 1F
偵查不公開 當初陳雲南怎麼整天上新聞
04/04 22:22, 1F

04/04 22:37, 6年前 , 2F
其實最恐怖的是政客
04/04 22:3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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