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菲喊話外交部「搶救孫安佐」已回收
: 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日前在美國因涉嫌恐嚇被警方逮捕,張菲說「美國法律不是台灣
人
: 能想像,不只有靠台灣家長到國外找律師處理,這個孩子變成這樣,台灣政府對青少年
教
: 育要負很大責任,外交部應要極力介入。」他認為孫安佐才18歲,對事情會感到好奇,
他
: 喊話:「外交部駐美國辦事處一定要搶救安佐。」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有美國人在台灣被警方依法逮捕拘禁,美國藝人又跳出來呼籲美國政
府要極力介入來搶救美國人,台灣人會接受嗎?
同樣的道理,在我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中早已明文規定駐外機構所不提供的
協助事項:
「七、駐外機構處理急難事件時,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不提供下列協助....(二)干涉
外國司法。(三)提供涉及司法事件之法律意見、擔任代理人或代為出庭。(四)擔任民
、刑事事件之保證人....(八)介入或調解民事、商業糾紛。」
https://tinyurl.com/y9evjuo4
這就是為了要尊重當地司法,所以有些事不能去做。
不過同法第八點倒是有一個規定:
「八、駐外機構可透過下列方式,協助遭遇急難之旅外國人,獲得財務方面之濟助:
(一)請當事人之親友、雇主或保險公司轉帳至駐外館處所指定之銀行帳戶後,再由駐外
機構轉致當事人。
(二)請當事人之親友、雇主或保險公司先向外交部繳付款項,經外交部轉請駐外機構將
等額款項轉致當事人。」
所以如果藝人朋友們要對旅外國人進行財務援助,我國駐外使館倒能幫忙將款項轉致當事
人,詳情請直接聯絡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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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6.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843296.A.4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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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該尊重該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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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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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編輯: todao (180.217.176.240), 04/04/2018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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