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教部逾期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已回收
※ 引述《PepsiBlue (PB)》之銘言:
: 此外,教育部在107年1月10日收到台大的申請後,隨時可以聘任新校長,但違法不加以聘
: 任,至今已經超過了3月18日的最後期限,使台大2個多月没有校長,不但構成公務員怠於
: 執行職務的國家賠償責任,同時也構成刑法第130條的瀆職罪。
:
這張冀明律師真的太猛了,建議9.2有案子多多委任這位張律師
對造一定額手稱慶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台灣大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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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7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423069.A.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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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是教育部轄下的機關....
不行....如果真的有人在庭上這樣主張,我會無法換氣昏過去....太猛了
※ 編輯: ceiba5566 (111.240.172.204), 03/30/2018 2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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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在媒體上發言的內容,我或許可以理解為什麼檢察官會對他那樣了,嗯嗯
檢察官說不定還算修養好的勒
※ 編輯: ceiba5566 (111.240.172.204), 03/30/2018 23: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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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再說下去了,我會怕....要不要去JOKE版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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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iba5566 (111.240.172.204), 03/30/2018 23: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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