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瑞德:我告鄉民是為了保障各位言論自由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Cook)時間6年前 (2018/03/18 22:49), 6年前編輯推噓1(327)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8 (看更多)
立法委員可不可以修訂一條刑法法條阿 濫用提告罪 若提告人用文字或影音發表提告聲明,於發表提告聲明後一個月內為提出告訴 應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 立法理由 就是為避免提告人濫用司法資源,若揚言提告人不在發表提告言論一個月內 提出告訴,則提告人應被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 ※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王瑞德闡述告鄉民的心路歷程, : 乍看之下可能是對鄉民不好, : 但實際上並不是,其實他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的言論自由! : fb連結: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60433420680307&id=100001409972001 : 我是跟李敖學告人的! : 為了保障每個人而非特定人的言論自由! : 駡我是嘉義之恥和妓男人渣的兩位,毫無悔意,因為辱及我的故鄉,並誣指我從事應召業丶牛郎店,還説我是人渣,對你們兩位我就不好意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8.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384558.A.B07.html

03/18 22:50, 6年前 , 1F
又一個柯粉
03/18 22:50, 1F
又一個柯粉 在哪裡在哪裡

03/18 22:52, 6年前 , 2F
當然不可能啊 最常被罵的職業之一 最好會立這種法
03/18 22:52, 2F

03/18 22:53, 6年前 , 3F
以前愛用的說法是"保留法律追訴權",後來大家都知道那是
03/18 22:53, 3F

03/18 22:53, 6年前 , 4F
屁話兼廢話以後才慢慢變成這個模式的
03/18 22:53, 4F
※ 編輯: cirin (114.44.248.128), 03/18/2018 22:57:04

03/18 22:57, 6年前 , 5F
又一個智障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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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22:57, 6年前 , 6F
柯粉 =8+9大學生+親民黨眾們
03/18 22:57, 6F

03/18 22:59, 6年前 , 7F
柯黑就是一群反串 真實身份是柯粉 嘻嘻
03/18 22:59, 7F

03/18 22:59, 6年前 , 8F
這樣就不能嘴了 只能真的告下去 很多人會崩潰
03/18 22:59, 8F

03/18 23:00, 6年前 , 9F
有時候氣頭過了就不告了 逼得人告 真的很好笑
03/18 23:00, 9F

03/18 23:12, 6年前 , 10F
這樣名嘴活不下去了
03/18 23:12, 10F

03/18 23:22, 6年前 , 11F
法學素養太高
03/18 23:22, 11F

03/21 10:56, 6年前 , 12F
打嘴砲沒真的提告,哪來的濫用司法資源?你的邏輯呢?
03/21 10:5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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