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FB] 王瑞德:我告鄉民是為了保障各位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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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德闡述告鄉民的心路歷程,. 乍看之下可能是對鄉民不好,. 但實際上並不是,其實他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的言論自由!.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60433420680307&id=100001409972001. 我是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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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某些整天上電視造謠的名嘴. Vs. 某些在網路人身攻擊的網友. 我還真看不出來哪種比較濫用言論自由XD. 對了 罵人渣是男妓大概要賠多少錢. 有人知道嗎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50.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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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可不可以修訂一條刑法法條阿. 濫用提告罪. 若提告人用文字或影音發表提告聲明,於發表提告聲明後一個月內為提出告訴. 應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 立法理由. 就是為避免提告人濫用司法資源,若揚言提告人不在發表提告言論一個月內. 提出告訴,則提告人應被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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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業. 先跟很多來信鼓勵我的版友們說謝謝跟對不起,因為我的信箱爆了實在需要整理才能ㄧㄧ回信。並不是故意不回信。. 想一想被告這件事雖然我完全不怕,但我的靈魂伴侶也是資深鄉民、倒是嚇得睡不好,也真的對她很不好意思。. 有版友說王瑞德今天收斂了,我是覺得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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