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狼人殺真人版「投票處決」一人 27歲房仲無辜關到死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想也知道)時間8年前 (2018/02/28 10:32), 8年前編輯推噓3(5211)
留言18則, 10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02/27 23:45,
https://tinyurl.com/yd4gxor3 判決書整個打臉這篇新聞..
02/27 23:45
因為大大說判決書打臉新聞 畢竟臺灣記者可信度太低 所以我趕緊認真地看一看 節錄 主 文 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 甲○○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欸豆 所以撤銷的意思是無罪了嗎?? 可是後面又寫無期徒刑 那甲○○又是誰啊 內文都全名了 為什麼這裡又出現甲○○?? 所以大概是原本不是無期徒刑被改判無期徒刑吧 難怪說判決書難以閱讀 一般人看不懂 節錄 聲紋比對鑑定結果,認為兩者語音特徵相似率約百分之 七八點五六,研判與梁嘉麟本人聲音音質相同乙節,亦有該 局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聲紋鑑定報告書乙份在卷可參, 顯見梁嘉麟所供其以上開行動電話與運送郵包之郵務士及代 收之超商店員通話等情,並非子虛,應值採信。此外復有呂 昌駿進入上開○○南路統一超商內之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 所以這是證明其他犯罪人跟上訴人有聯絡的證據嗎?? 那為什麼聲紋比對只有提到其他犯罪人,沒有提到對話對象與上訴人相符??? 節錄 且其被查獲後即羈押 法務部矯正署台灣台中看守所,禁止接見通信,自無可能與 梁嘉麟、郭哲委、宋雲仙、呂昌駿等人或上訴人串證,足認 其上開證詞,係在無人情壓力、恐懼共犯報復及不知其他共 犯如何陳述之情形下,本於其自由意志所為之陳述,且尚無 機會受他人證詞影響或汙染 所以認可證詞的理由是因為其他犯罪人被抓後就被羈押了 理論上此時說的話應該沒問題,最可信 上訴人想幫自己調通聯紀錄證明清白 節錄 復就上訴人聲請函調各行動電 話門號所屬電信公司關於門號○○○○○○○○○○等十支 行動電話(詳如原判決所載)自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 零時起至翌日(二十六日)晚上二十四時止之通聯紀錄,均 因逾六個月保存期限而無法提供,有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 司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書函、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函、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服務處第一客服中心、第一作業 中心(行動)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函 復單、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八月三日函暨附件各 一份附卷可參,足見其調查途徑已窮,認無再予調查之必要 超過六個月沒了唷 GG 哭哭 另上訴人聲請調取台中地院於一○○年二月十一日、三月 四日上午審理另案該院九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三七一七號梁嘉 麟等走私毒品案件之審判期日監視錄影光碟,業據該院函覆 並無保存案,亦無從查證,而無再調查之必要。 想調其他犯罪人檢察官誘導問話的錄影 沒有保存唷 讚讚 想找法警作證 但法官說跟本案無關 所以不傳 其次,上訴人聲請調取台中市水利大樓管理委員會就該 大樓地下室停車場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之錄影畫面及車 輛出入登記紀錄乙節,已據該大樓管理委員會函覆稱該大樓 錄影機硬碟容量有限,相關錄影畫面僅能保留一星期,月租 車輛資料查無車號○○○─ZM號,因此無相關資料提供等 語在卷,顯已無從調查,均於判決內予以說明。 想證明自己沒有前往犯罪地點 錄影只有一星期唷 掰掰 所以我看不懂打臉在哪 小魯非法律人 如果有解讀錯誤請高手教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51.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785142.A.8DA.html

02/28 10:34, 8年前 , 1F
垃圾法官+垃圾檢察官=一個人的一生毀了
02/28 10:34, 1F

02/28 10:34, 8年前 , 2F
原判決撤消後才能改判啊
02/28 10:34, 2F
但是文法讓一般人要看很久才會懂 ※ 編輯: email9527 (114.44.151.239), 02/28/2018 10:36:55

02/28 10:38, 8年前 , 3F
這種不文不言的文章什麼時候要消失?
02/28 10:38, 3F

02/28 10:39, 8年前 , 4F
中文已經不是很精確了,文言文更不精確,還硬要保留
02/28 10:39, 4F

02/28 10:41, 8年前 , 5F
早上也看了這個報導影片 還以為自己在看台版good wife
02/28 10:41, 5F

02/28 10:41, 8年前 , 6F
這不是白話文也不是文言文阿,算是法官體吧..XD
02/28 10:41, 6F

02/28 10:52, 8年前 , 7F
故意要讓一般人看不懂啊
02/28 10:52, 7F

02/28 10:54, 8年前 , 8F
就司法體系的人把自己當國文老師,喜歡在判決書秀文字,
02/28 10:54, 8F

02/28 10:54, 8年前 , 9F
老早就有教授在罵了
02/28 10:54, 9F

02/28 10:58, 8年前 , 10F
不是秀文字 是因為訴訟量太多 司法官有結案壓力 很多判
02/28 10:58, 10F

02/28 10:59, 8年前 , 11F
決書是找過去類似的判決 找類似裁判說明內容東抄西抄
02/28 10:59, 11F

02/28 10:59, 8年前 , 12F
必要的訴訟人時事地物改一下 就變成一篇精美判決書了
02/28 10:59, 12F

02/28 11:00, 8年前 , 13F
若抄到那種太舊太古早的判決書 的確文言文到很可怕
02/28 11:00, 13F

02/28 11:10, 8年前 , 14F
判決書完全打臉記者 被告說自己不是主謀還一直關心其
02/28 11:10, 14F

02/28 11:10, 8年前 , 15F
他人開庭情形 說要幫其他被告出律師費 還知道「真」主
02/28 11:10, 15F

02/28 11:10, 8年前 , 16F
謀是辜仔 鬼才信
02/28 11:10, 16F

02/28 11:11, 8年前 , 17F
法律沒有不是文言文的啊 但沒人在乎 進法院那就要乖不是常識?
02/28 11:11, 17F

02/28 11:11, 8年前 , 18F
真的這麼猛 就把健保下當大爺的嘴臉帶進法庭啊 看看誰是老大?
02/28 11:11,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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