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撿錢新制!警署行文「500元以下」不受理已回收
※ 引述《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之銘言:
: 真的很好笑
: 你警政署先去修法500元以下不構成侵佔遺失物再來說
: 公文繁複不會簡化流程喔
: 還是先教警察打字吧,看警察一指神功打鍵盤沒有想冰的就算你修養好
: 還有交通小違規微罪不舉也是呵呵
: 違規造成死亡看法律舉不舉,順便也修法好了
: 北七
還是小吐槽一下....
新聞都不看清楚就發文,是很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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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fun/871587
撿到東西主動來派出所,拾金不昧值得嘉獎,只是流程繁複加上公文送交
,成本就快過兩百元,為了這些拾得物,員警可得做一堆文書作業,因此
警政署行文新公告,警政署規定一月起民眾要是撿到500元以下或是等價
物品不用受理,只是基於為民服務可以暫為保管,一個月內歸為拾得人。
但暫為保管沒公告,失主來領不就涉及「侵占罪」?
基層員警林松霖表示,原則上之前民眾不論拾得任何物品,都會依規定
開個聯單收據給民眾,但因為沒有價值的東西太多了,所以用簡易程序
做招領,就是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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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民眾撿到東西,要交給派出所,還是會受理,
只是程序沒有像以前這麼厚工,還要跑那些遺失公告招領流程.
東西就直接放在該派出所,貼個list出來
遺失民眾仍可到派出所詢問並領回.
你在新北掉個茶壺,會去台北市派出所找嗎??
當然就是去遺失地點最近的派出所問.
你掉個五十塊的玩意,然後政府付兩百元運作這個招領流程
而你還不一定會想去領回.
政府運作成本不用算歐???
警察已經過勞了,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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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011369.A.1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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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觀念建立.
至於媒體? 阿你又不是不知道媒體現在都馬要衝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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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沒有特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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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iaque (180.217.220.5), 02/19/2018 1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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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法全盤規範,
就像你跟你家人之間,除了法之外,還有很多因循的道理.
甚者,很多人都聽過一句名言
[法律,是道德規範的最低標準]
就像前幾天,台北某 XX雞排員工拿了幾千塊大鈔,
把隔壁娃娃機台的銅板給換一大堆走,
斷了人家春節生財路.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20.5), 02/19/2018 1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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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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