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建議酒駕加處社會服務,拜託大家幫忙附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ㄚ兵)時間6年前 (2018/01/05 11:44), 6年前編輯推噓-1(3410)
留言17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拜託大家幫忙附議 http://join.gov.tw/idea/detail/5cfc8041-06a1-47bf-869f-6355e03bb863 大部份的人都沒有提案過, 可能不清楚這個是行政院的平台, 提案時有個說明,提案必須是行政院部會權責內的。 再來說說鞭刑吧, 第一、點鞭刑是需要立法的,這屬於立法院的權責,所以跟行政院提案本來就不會有結果 。 第二、附議通過,只是政府單位必須正式回覆,而不是那3萬人附議就會立法。 第三、新聞有說因為兩公約的關係,台灣不能實施鞭刑。 第四、若台灣開始使用鞭刑,是否會被濫用?這樣烙刑、黥面、水刑等酷刑是不是也能實 施?這個尚須社會討論以及社會共識。 所以想也知道這個提議絕對過不了, 為何許多人一直堅持這個提議呢? 再來,採用重刑來嚇阻酒駕, 請問酒測濃度0.15~0.25,未肇事著是否也要判重刑呢? 酒駕有嚴重程度之分,是必須好好思考罰責的訂定, 而不是嘴巴講採用重刑這麼簡單。 很多人的提議並不是為了嚇阻酒駕, 只是發洩跟嘴砲, 以台灣現在的狀況,要能有合適的嚇阻酒駕立法根本遙遙無期, 大家要繼續等下去嗎?在立法前的這數十年間,又會有多少人因而家破人亡? 為何頭腦不轉一下呢? 若我這個提案能實施, 未來像陳喬恩這樣的案件,就能看到陳喬恩站在路邊執勤了, 新聞也會報導,這樣就會有很大的宣傳效果,來嚇阻酒駕。 ※ 引述《uavan》之銘言: 大家好,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了針對酒駕加處社會服務的提議,拜託大家幫忙附 議 http://join.gov.tw/idea/detail/5cfc8041-06a1-47bf-869f-6355e03bb863 針對酒駕大家都期望以重刑來嚇阻,但方案尚須社會共識,且立法遙遙無期。所以我建議 針對酒駕者額外處以行政罰責-社會服務,可以針對輕微、嚴重、肇事、累犯分別處以不 同的社會服務時數,高時數的懲處甚至比坐牢更痛苦。 或許大家會覺得我在平台上的建議時數太輕,我只是建議大方向,細節尚須討論,例如我 們可將情節嚴重者改為每個月100小時,累犯者加倍罰之,這樣的懲處就相當重了,不只 休息、工作時間,連睡覺時間都會被佔用。 有人會問受罰者會報到嗎?會認真做事嗎?這個就是管理的細節了,就像罰款、課稅有人 敢不繳嗎?不遵守自然會有更嚴重的懲罰。 這樣有幾個好處 1.這是行政機關立即能做到的,過去法務、部警政署曾研擬毒品裁罰改以勞動服務。相較 於吸毒者,酒駕者大多是行為正常的人,更適合採用此方法。 2.有錢人不怕罰款,但比一般人更怕社會服務。 3.比起刑法,行政罰責不用上法院,警察可以直接處罰,就像交通罰款一樣,不用擔心恐 龍法國或檢察官。若規劃的好,社會服務其實會比法官判的重、且即時。這一點就與現有 的”易罰社會勞動”有很大的不同,易罰社會勞動還是得先由法院判處輕刑或罰金,繳不 出來可申請易罰社會勞動。而這個提案的懲處是不需經過法院審判的,而且就只能社會勞 動,沒辦法用罰金替代。 4.社會服務會佔用休閒時間,讓酒駕者沒時間聚餐喝酒。累犯者不要說喝酒了,連工作及 睡覺時間都會受影響。 5.不用花納稅人的錢來養酒駕者,社會服務時是自己要養自己。 6.酒駕者平時聚餐喝酒大魚大肉,社會服務可以讓他們感受到警察的辛苦、弱勢族群的困 難 7.可填補交通警察、社福長照人員、清潔人員、醫院義工的不足。 8.酒駕者危害社會安全,讓他們免費為社會服務來彌補。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5.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062798.A.3D5.html

01/04 18:47,
一定是:「沒嚇阻效果」,不然我肛5樓
01/04 18:47

01/04 18:47,
許願池許願池投十塊啊
01/04 18:47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18:53:25

01/04 18:49,
大家一定都吃飽沒事幹才在跟你搞這個
01/04 18:49

01/04 18:51,
有推動決心,至少比現在重
01/04 18:51

01/04 18:52,
那種人怎麼勞動都沒用啦 就是欠打而已
01/04 18:52

01/04 18:53,
聊勝於無
01/04 18:53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18:56:14

01/04 18:55,
感覺虛偽
01/04 18:55

01/04 18:56,
有想法給推,支持
01/04 18:56

01/04 18:57,
沒用的平台
01/04 18:57
過去鞭刑牽扯到兩公約,要立法又要考慮立法諸公, 這個平台是行政院的,網站都說提案只能限制在行政院的權責內, 所以去行政院提議鞭刑當然不會過。 所以這次我提議的是行政院的權責內, 希望大家幫忙附議,看看行政院怎麼說, 再來看這是不是沒用的平台。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18:59:30

01/04 18:58,
那種垃圾就是重罰加關到漏尿啦,勞動個屁,給他服務
01/04 18:58

01/04 18:58,
還真衰
01/04 18:58
堅持這種想法跟狗吠火車一樣,吠個一百年都沒有用,就算讓你立了重法,還有恐龍法官 跟檢察官,要等到何時才能嚇阻酒駕? 為何不能將頭腦轉一下呢?

01/04 18:59,
會酒駕的大爺可能社會服務?
01/04 18:59
照這樣說,酒駕9萬元的罰款都沒人繳囉。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19:10:59

01/04 19:04,
其實老實說,因為喝酒不想繳易科罰金處社會服務現在
01/04 19:04

01/04 19:04,
已經有了,時數也蠻高的,只是在富人這塊應未負擔的
01/04 19:04

01/04 19:05,
起罰金,所以效果不大(前面改錯字因為負擔的起罰金)
01/04 19:05
我文章內有提到跟易服社會勞動的差異,第一是不需法院審判,第二是沒得選擇,只有社 會服務。台灣超過一半的人都負擔得起酒駕罰金,所以易服社會勞動當然沒效。像這次的 陳喬恩事件,社會勞動跟罰金間,她一定選罰金,以她一年賺幾千萬罰金根本沒感覺。

01/04 19:10,
很好的想法
01/04 19:10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19:16:14

01/04 19:27,
酒測值超標或酒駕查獲直接三個月拘留所不准交保關好關滿
01/04 19:27

01/04 19:28,
交通工具一律沒入,這樣看有多少好野人敢再酒駕
01/04 19:28

01/04 20:12,
你去跟唐鳳講啊!唐鳳會用心智圖跟你說沒用!
01/04 20:12

01/04 20:13,
順便給你他的id->audreytang
01/04 20:13

01/04 20:13,
平台?直接寫信給唐鳳吧!
01/04 20:13
用膝蓋想也知道唐鳳能對政府產生什麼影響力, 她一定會面臨一些挑戰, 不管如何她總是政府官員中最接近鄉民的人, 結果一堆豬隊友拼命扯後腿, 試想政府因為鄉民的力量任用了她, 結果鄉民又不支持她, 這樣只會讓政治人物看笑話,她能有什麼作為? 不只文人相輕,連肥宅都相輕, 鄉民只是一盤散沙,以後誰會瞧得起鄉民? uavan: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04 20:49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4/2018 21:09:12

01/04 22:15,
為什麼要拐這麼大彎?我都去立委的SNS留言要求酒駕入刑法
01/04 2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52.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123841.A.D9F.html

01/05 11:45, 6年前 , 1F
行政院可以提法案給立院審。勞基法惡修不就是這樣。
01/05 11:45, 1F

01/05 11:46, 6年前 , 2F
你當黃國昌在睡覺嗎?
01/05 11:46, 2F

01/05 11:47, 6年前 , 3F
護照上的性別欄遠比酒駕法重要好嗎?
01/05 11:47, 3F

01/05 11:49, 6年前 , 4F
每次看到這網站 都覺的提案的不是沒出過社會 就是天真
01/05 11:49, 4F
應該是對台灣還抱持著希望, 但這樣看下來,不少台灣人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

01/05 11:52, 6年前 , 5F
抱歉 這網站我連署過十幾次 最後都是再研議
01/05 11:52, 5F
這個平台只是可以聚集超過5000人的意見, 讓人民的聲音被社會聽到。 也因為這個平台,酒駕納入鞭刑才被大家看到, 說不定未來有更好的提議出現, 若政府不採納,也能聚集大家的力量上街頭表達人民的意見。 若大家期望這個平台能定出什麼好政策, 以目前提案的品質,還有大家對這個平台的支持度來看, 恐怕很難做到。 我會提案主要是為了支持這個平台,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若這個唯一有機會讓人民的聲音被聽到的平台消失了, 那真的是很可惜的。

01/05 11:54, 6年前 , 6F
罰金提高個5-10倍,應該就沒什麼人敢酒駕
01/05 11:54, 6F
陳喬恩表示........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5/2018 12:07:35

01/05 11:59, 6年前 , 7F
支持亂世用重典,但是社會服務不痛不癢,還是鞭刑比
01/05 11:59, 7F

01/05 11:59, 6年前 , 8F
較實在
01/05 11:59, 8F

01/05 12:07, 6年前 , 9F
拜託,刑法41條去看看好嗎......
01/05 12:07, 9F

01/05 12:08, 6年前 , 10F
社會勞動一直都有,會來社勞的都是沒錢繳
01/05 12:08, 10F

01/05 12:10, 6年前 , 11F
酒駕三犯的已經要求自費戒酒,還不是一堆人?早就收到滿
01/05 12:10, 11F
拜託把提議看清楚點好不好?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5/2018 12:11:35

01/05 12:11, 6年前 , 12F
去瞭解一下什麼叫「社會勞動」再來提。
01/05 12:11, 12F

01/05 12:14, 6年前 , 13F
你先去搞懂什麼是義務勞動跟社會勞動再來提吧
01/05 12:14, 13F

01/05 12:15, 6年前 , 14F
保護管束有最高240小時義務勞動,其中包含不少是酒駕
01/05 12:15, 14F

01/05 12:16, 6年前 , 15F
然後,麻煩去了解機構聲請要點,現在最重要的是根本沒這
01/05 12:16, 15F

01/05 12:16, 6年前 , 16F
些經費,不然觀護佐理員早就能國考了
01/05 12:16, 16F
還是建議你看仔細一點 ※ 編輯: uavan (36.228.252.137), 01/05/2018 12:17:57

01/05 12:29, 6年前 , 17F
又來了,公共自慰平台
01/05 12:29, 17F
文章代碼(AID): #1QJlI1s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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