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男同 VS 愛滋的邏輯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巴哥魔)時間6年前 (2018/01/04 13:21), 6年前編輯推噓4(513)
留言9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8 (看更多)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為何恐同總是拿愛滋 : 來嘴男同性戀呢? : 這根本沒邏輯啊 : 男男性行為 : 確實容易得愛滋病 : 但這不表你可以拿愛滋病 : 來否定並貶低男男性行為 : 了解其中邏輯嗎? : 例如騎機車 : 在車禍時,容易造成更嚴重的傷亡 : 但我們也不會因此 : 質疑大家騎機車的正當性啊 : 只會希望交通能改善 : 所以關於這個議題 : 我們應該期待的是 : 醫療對於愛滋研究的進步 : 而不是反過來 : 拿愛滋病當男男性行為的原罪 : 是吧? : 大家瞭解了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我覺得你講的也是有點道理 甲甲跟愛滋雖然相關係數不是1但也很接近了 我完全支持同婚,也覺得甲甲要愛誰跟誰結婚是他的自由 但同時也支持因無套雜交得愛滋的甲甲一律死刑 這樣甲甲絕對再也不會被污名化 世人也不會再說甲甲就是愛滋怎樣的,因為都死光囉 大家說好不好r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10h.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6.100.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043285.A.723.html

01/04 13:24, 6年前 , 1F
把反同正名為反同性無套雜交是不是出師有名了?
01/04 13:24, 1F
欸幹真的 每次嘴雜交愛滋甲都要被扣上恐同帽子我頭很痛

01/04 13:24, 6年前 , 2F
好☺
01/04 13:24, 2F

01/04 13:24, 6年前 , 3F
甲甲本來就是危險分子,槍斃合理
01/04 13:24, 3F

01/04 13:24, 6年前 , 4F
高風險族群
01/04 13:24, 4F
※ 編輯: Kevin10613 (210.66.100.146), 01/04/2018 13:26:46

01/04 13:30, 6年前 , 5F
死刑太殘酷, 流放他們到外島就好
01/04 13:30, 5F

01/04 13:38, 6年前 , 6F
不錯
01/04 13:38, 6F

01/04 13:42, 6年前 , 7F
其實你只是討厭甲甲吧,雜交的愛滋的「甲甲」才要死刑,
01/04 13:42, 7F

01/04 13:42, 6年前 , 8F
就跟規定只有殺死小孩的「新北市男性」才需要判刑。
01/04 13:42, 8F
那雜交得愛滋的異性戀也一樣阿,不用在那邊文字遊戲扣人帽子 ※ 編輯: Kevin10613 (210.66.100.146), 01/04/2018 13:47:33

01/04 14:07, 6年前 , 9F
還行
01/04 14:07, 9F
文章代碼(AID): #1QJRdLS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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