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2/27 17:52), 編輯推噓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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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luvius (沒)》之銘言: : 1.來源: ETToday : 2.標題: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 : 3.內文: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 : 死亡,家屬認為搜救不力請求國賠,一審法院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須賠償266萬餘元。南 : 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27日卻做出大逆轉,改判不用國賠。可上訴。 : 張博威的父母張俊卿、杜麗芳這次也到庭聽判,對於大逆轉的判決,張父表示,錢不是 : 點,希望藉由本案,讓政府正視救援的問題,提升救援效率,並面對基層消防員額不足 : 問題。至於張母則表示,擔心國家的救難機制,由進步的五步退回原來的三步,也擔心 : 層消防的權益,希望能與政府各單位坐下來,好好分析相關的問題。 : 張博崴2011年攀登白姑大山,2月28日傳出失聯,並報案搜尋。但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 : 沒有尋獲,家屬委託黃姓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僅1小時就發現張留下的蹤跡,並循跡 : 到遺體。家屬不滿,認為搜救不力,因此對內政部消防署、南投縣警局、農委會林管處 : 南投縣消防局等搜救單位,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求償665萬元。 :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並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蒐 : 人力,錯失時機,讓死者苦等救援9天而失溫休克死亡。因此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怠 : 執行職務,符合國賠要件,必須獨力負擔賠償。 : 南投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高院認為登山活動本身即有相當風險,張博崴獨 : 攀登白姑大山,未注意自身安全,明知其輕裝登山,所帶口糧僅供過一夜,應知悉待在 : 地或手機訊號所及之處將較易獲救,但卻離開該處,將使搜救人員更難掌握其位置,增 : 救援難度;況且張當時已年滿21歲,具判斷危險能力,卻甘願冒險,未待在原地或手機 : 訊號可使用處等待救助,未考量自身體力,於糧食、裝備器材均已不足之情形下,貿然 : 上游溪谷,終因體力不支、失溫休克而亡故。故高院不認為南投縣消防局具疏失,不須 : 擔國賠責任,因此作出逆轉判決,改判國賠全數不准。 : 4.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7/1080803.htm 目前台灣玩登山的普遍就有個歪風: 明明自己技術裝備不如真正水裡來火裡去的特戰高手(西方國家的),卻成天自己硬闖高 難度的山,又成天比誰快完成行程,圖的是什麼? ‘我征服的山我超強好棒棒’ 真正的高手,技術經歷越豐富,越是會懂得尊敬大自然做好萬全準備; 成天想著征服自然我超屌,說穿了就只是中二病從沒好過的成年人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47.248.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368322.A.4B0.html

12/27 17:52, 8年前 , 1F
應該簽生死狀的
12/27 17:52, 1F

12/27 17:53, 8年前 , 2F
簽生死狀政府就沒責任
12/27 17:53, 2F

12/27 17:53, 8年前 , 3F
以後搜救都轉給民間團體 出事的自己付錢就好
12/27 17:53, 3F

12/27 17:57, 8年前 , 4F
普遍有個歪風,你是有做市調喔,噓
12/27 17:5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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