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法律很奇怪的掛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寶藏巖公社)時間6年前 (2017/12/26 03:16),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幫你整理一下法條好了: 1.違反他人意願而為性交:刑法221 條=>3~7年有期徒刑 2.與14~16男女而為性交: I.得其同意:刑法227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II.違反他人意願:刑法221 條=>3~7有期徒刑 3.與未滿14男女而為性交: I.得其同意:刑法227 3-10年有期徒刑 II.違反他人意願:刑法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罪)=>7年以上有期徒刑 4.刑法95.08.30廢除連續犯規定,改採一罪一罰,依刑法51條規定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自己排列組合一下 就知道結果了! ※ 引述《junior8858 (妹雄)》之銘言: : 如題 剛剛滑了一下八卦版看到一篇新北高雄區的新聞 : [新聞] 搞大少女肚子竟神隱 焊工射後不理下場慘 :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218413.A.664.html : 跟一篇新北的新聞 14~16 刑事部分,法院已依和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邱男11月徒刑定讞 : [新聞] 「有沒有長大?」親生父伸狼爪 判刑8年8 :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213569.A.F76.html <14 高院認定蔡父確實犯案,改依照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蔡父判刑8年8月 : 仔細比較一下 : 咦? : 第一個幹到懷孕生下來才判11個月 : 第二個才摸一下就被判8年8個月 : 怎麼想都很奇怪啊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5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229408.A.F82.html ※ 編輯: treasurehill (114.36.251.48), 12/26/2017 03:18:0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4.36.251.48), 12/26/2017 03:20:13
文章代碼(AID): #1QGKwW-2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QGKwW-2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