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行政法484很邊緣阿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22 21:36), 6年前編輯推噓9(12324)
留言39則, 1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天吵了一整天的簽名蓋章 看到各種判決、法律支援 尤其是民法第3條 雖然本人法律知識淺薄 不過我覺得拿行政程序法會不會好一點 行政程序法第96條: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 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 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 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 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前項規定於依前條第二項作成之書面,準用之。 也就是說阿,對當初立法的人來說,簽名跟蓋章是不一樣的 前面好像也有人舉了其他例子 而且阿,民法第三條的本文是這樣的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 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大家都專注在蓋章與簽名等同效力, 但是我在想這會不會只限於前述的: 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但是本人蓋章的情況 而跟其他法律或行政命令所訂的簽名蓋章根本無關 否則當初在立其他法時根本不用分開 所以當一個法條特別規定簽名、蓋章時 不能以民法第3條套用 因為在行政程序法裡就能明顯看出簽名蓋章屬不同效力 所以我認為刑事訴訟法中的簽名只能是簽名 只有蓋章是無效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14.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949766.A.585.html

12/22 21:36, 6年前 , 1F
發這種文的人484很邊緣啊
12/22 21:36, 1F

12/22 21:37, 6年前 , 2F
4 考國考才會用
12/22 21:37, 2F

12/22 21:38, 6年前 , 3F
行政法才是中心 邊緣嘞
12/22 21:38, 3F
不是那個意思= =

12/22 21:38, 6年前 , 4F
偵查程序關行政程序法屁事
12/22 21:38, 4F
看看內文是一個不錯的選項

12/22 21:38, 6年前 , 5F
行政程序法只是行政法之一而已
12/22 21:38, 5F

12/22 21:40, 6年前 , 6F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12/22 21:40, 6F

12/22 21:40, 6年前 , 7F
這不就打臉了嗎?
12/22 21:40, 7F

12/22 21:41, 6年前 , 8F
國考才會用到 實務上主管說了算
12/22 21:41, 8F

12/22 21:42, 6年前 , 9F
看了三頁我就睡著了
12/22 21:42, 9F

12/22 21:44, 6年前 , 10F
司法院自己的規則都說蓋章跟簽名同效力了,還在扯什麼?
12/22 21:44, 10F

12/22 21:46, 6年前 , 11F
法院的規則、跟行政程序法,哪個位階高?樓上要搞清楚!
12/22 21:46, 11F

12/22 21:47, 6年前 , 12F
難怪念中央唷 只有大氣跟資管比較出名的學校也在談法律
12/22 21:47, 12F
理組就不能對法律有看法嗎QQ

12/22 21:47, 6年前 , 13F
法律如果有規定,司法院可以自訂規則?
12/22 21:47, 13F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1:49:51

12/22 21:49, 6年前 , 14F
確定適用行政程序法嗎
12/22 21:49, 14F
我只是在想民法第3條是不是只限於其中闡述的情況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1:52:10

12/22 21:51, 6年前 , 15F
行政程序法第3條先看清楚囉
12/22 21:51, 15F
我不是拿行政程序法套用刑事訴訟 我只是在想簽名印章在法律上到底一不一樣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1:54:23

12/22 21:54, 6年前 , 16F
而且你所說「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那一段,
12/22 21:54, 16F

12/22 21:54, 6年前 , 17F
和能不能蓋印章沒關係
12/22 21:54, 17F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1:56:01

12/22 21:56, 6年前 , 18F
不管是刑事法還是行政法都是類推適用民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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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57, 6年前 , 19F
除非該部法律有特別規定排除蓋章只能簽名
12/22 21:57, 19F

12/22 21:57, 6年前 , 20F
別的不講 民法本身就有只能簽名不能蓋章的特別規定
12/22 21:57, 20F
所以應該是 沒說不能蓋章所以可以蓋 而不是 只說要簽名所以一定要簽名

12/22 21:58, 6年前 , 21F
那一段文字是在講「簽名」必須親自為之
12/22 21:58, 21F

12/22 21:59, 6年前 , 22F
至於實務上「簽名之代行」,又是另一個問題
12/22 21:59, 22F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2:05:17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2:07:26

12/22 22:08, 6年前 , 23F
例如代筆的買賣契約,內容可以由代書寫,但簽名必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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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08, 6年前 , 24F
買賣雙方當事人自己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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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2, 6年前 , 25F
或者應該說,依法律規定須作成書面的法律行為,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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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2, 6年前 , 26F
須由當事人親寫,但必須由當事人親自簽名
12/22 22:12, 26F
我糾結的點是 是不是蓋章等同簽名這句話只限於此時成立?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2:13:41

12/22 22:12, 6年前 , 27F
和這次的爭議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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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17, 6年前 , 28F
行政程序法那一條,其實並不是原po理解的那樣
12/22 22:17, 28F

12/22 22:27, 6年前 , 29F
那得要先是行政處分啊
12/22 22:27, 29F

12/22 22:30, 6年前 , 30F
這樣說好了,如果要用民法第三條解釋這次個案,就是:
12/22 22:30, 30F

12/22 22:31, 6年前 , 31F
搜索票不必法官自己寫,但必須自己簽名;如果法官用蓋
12/22 22:31, 31F

12/22 22:31, 6年前 , 32F
章代替,和自己簽名一樣效力
12/22 22:31, 32F

12/22 22:31, 6年前 , 33F
在法律上除非有特別強調要簽名與蓋章同時都具備,否則
12/22 22:31, 33F

12/22 22:32, 6年前 , 34F
就依民法第3條規定蓋章效力與簽名同
12/22 22:32, 34F

12/22 22:33, 6年前 , 35F
至於行政處分原則要有機關首長署名,是因為行政機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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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33, 6年前 , 36F
會自己作處分,而是須有代表人,就像公司和公司負責人
12/22 22:33, 36F

12/22 22:33, 6年前 , 37F
的概念
12/22 22:33, 37F

12/22 22:37, 6年前 , 38F
可是,搜索票是由個別法官核發,至於個別法官是否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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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37, 6年前 , 39F
「簽名」,刑事訴訟法並無限制,就類推適用民法規定
12/22 22:37, 39F
了解 ※ 編輯: Retangle (140.115.214.16), 12/22/2017 22:50:13
文章代碼(AID): #1QFGf6M5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