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愛滋同志霖霖:吃藥等於沒感染力不用告知?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超高校級の百合厨)時間8年前 (2017/12/17 00:09), 編輯推噓6(6011)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9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之銘言: : 吃藥=沒感染率 : 這就神奇了,照理說台灣甲都很潔身自愛定期檢測愛滋病毒,異性戀黑數還比較多 : 再加上政府每個月重金三萬給愛滋甲完全免費的藥物,連掛號費都免! : 理當上,照這種優良品性的定期篩檢+優良地藥物有效控制病毒量 = 有效抑制愛滋傳染 : 哪、為、什、麼、今、年、還、有、兩、千、例、新、增、愛、滋、甲、呢?? : 這我真的很不解,數學恆等式怎看怎對,答案卻是錯的 : 小弟愚昧,認為唯一的答案就是台灣甲突破天際的淫蕩雜交, : 所以才能傳播微忽極微的極低病毒量 : 是不是? : 我覺得國際學者應該考察我們台灣甲, : 到底是怎在公衛健全體制下的台灣,每年新增愛滋甲卻一年比一年高呢 : 世界上有其他跟台灣一樣或是嚴重的案例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這我還有個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 依據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21 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 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 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依這個法條的標準,應該有一堆蓄意傳染的帶原者被抓去服刑才對?畢竟每年兩千個愛滋 甲不是什麼小數目 怎麼這個法條像擺好看的?難道甲甲們染了一身性病還當起抖m幫帶原者掩護他們的罪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43.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440572.A.085.html

12/17 00:10, 8年前 , 1F
根本不知道誰傳的
12/17 00:10, 1F

12/17 00:10, 8年前 , 2F
764菜屄八你的分類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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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0, 8年前 , 3F
政治不正確,沒人敢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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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0, 8年前 , 4F
喔抱歉嗆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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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0, 8年前 , 5F
補推
12/17 00:10, 5F

12/17 00:12, 8年前 , 6F
因為中獎的不少都認為是自己的錯,畢竟是在自願無套下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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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2, 8年前 , 7F
未遂犯罰之就是沒傳染到也可以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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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3, 8年前 , 8F
加毒趴的,所以都自己認了。然後又有不能只有我得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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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13, 8年前 , 9F
,所以湊一湊當然就不可能降下來。
12/17 00:13, 9F

12/17 00:15, 8年前 , 10F
21條, 愛滋團體和同志團體一直想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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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20, 8年前 , 11F
可笑地是,許多愛滋甲都說自己被迷奸一次就感染愛滋,
12/17 00:20, 11F

12/17 00:20, 8年前 , 12F
結果都不報警的
12/17 00:20, 12F

12/17 00:26, 8年前 , 13F
被強暴又被感染不治之症卻不報警,這種鬼話只有腦缺的
12/17 00:26, 13F

12/17 00:26, 8年前 , 14F
甲甲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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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45, 8年前 , 15F
上次蘇先生告聽障鬥士的事有進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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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14, 8年前 , 16F
HIV is ok
12/17 12:14, 16F

01/15 22:14, 9年前 , 17F
某連線還要連署修法降低刑責呢。
01/15 22:14,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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