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愛滋同志霖霖:吃藥等於沒感染力不用告知?已回收
※ 引述《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之銘言:
: 吃藥=沒感染率
: 這就神奇了,照理說台灣甲都很潔身自愛定期檢測愛滋病毒,異性戀黑數還比較多
: 再加上政府每個月重金三萬給愛滋甲完全免費的藥物,連掛號費都免!
: 理當上,照這種優良品性的定期篩檢+優良地藥物有效控制病毒量 = 有效抑制愛滋傳染
率
: 哪、為、什、麼、今、年、還、有、兩、千、例、新、增、愛、滋、甲、呢??
: 這我真的很不解,數學恆等式怎看怎對,答案卻是錯的
: 小弟愚昧,認為唯一的答案就是台灣甲突破天際的淫蕩雜交,
: 所以才能傳播微忽極微的極低病毒量
: 是不是?
: 我覺得國際學者應該考察我們台灣甲,
: 到底是怎在公衛健全體制下的台灣,每年新增愛滋甲卻一年比一年高呢
: 世界上有其他跟台灣一樣或是嚴重的案例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這我還有個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
依據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21 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
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
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依這個法條的標準,應該有一堆蓄意傳染的帶原者被抓去服刑才對?畢竟每年兩千個愛滋
甲不是什麼小數目
怎麼這個法條像擺好看的?難道甲甲們染了一身性病還當起抖m幫帶原者掩護他們的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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