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紅色政黨面臨重刑 滯台陸民:應驅逐出境已回收
※ 引述《shaolizz (NONE)》之銘言:
: 統促黨、愛同會面臨重刑 陸異議人士:應驅逐出境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2/15/n9960398.htm
: 【大紀元2017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
《
: 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未來紅色、黑道政黨可重判3年~10年有期徒刑,且併科1億元
以
: 下罰金。對此,曾被親共組織愛國同心會(以下簡稱愛同會)騷擾的中國異議人士王睿
認
: 為,量刑太輕,應該完全杜絕這些組織,把這些人驅逐出境。
《懲治叛亂條例》實施的結果,造成從1950年代開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便以戒嚴時期為理
由,以該法與《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法律為法源,在擴充解釋犯罪構成要件後縱容
情治單位機關網羅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並加以限制。其中包括支持言論自由、支持組織反
對黨、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等政治異議人士,只要被政府認定有嫌疑都會被冠上反政府的罪
名,也因此造成許多冤獄事件。在國家公權力長期濫用的情況下,人民基本言論或隱私權
完全失去保障。
這個法條在1991年5月22號廢止
當時國民黨在戰時需要鞏固政權的法條
類似的法案卻在這幾天通過
台灣多久沒有政治犯了
很快就會有了
王王定宇說,目前國際上還有些仇恨性犯罪是屬於組織犯罪,雖然具有持續性,但卻沒有
牟利性,不適用原本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定宇說,目前國際上還有些仇恨性犯罪是屬於
組織犯罪,雖然具有持續性,但卻沒有牟利性,不適用原本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當持續性和牟利性變成持續性的話
很多政黨將無法存在
愛國同心會就是小丑我們都知道
現行暴力犯可以起訴
但是修了這個法條。到時候只要執政黨有心
任何存在反對意見的政黨真的要小心了
誰還可以讓你衝進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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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8.30.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338947.A.C76.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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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但是9.2還有異議份子。但是要是都撲殺完了之後輪到誰呢。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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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avenknows (60.198.30.70), 12/15/2017 1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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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avenknows (60.198.30.70), 12/15/2017 20: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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