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已回收
其實拾獲20元到派出所也不是什麼大事啦
一年遇不到幾次的事情
而且500元以下公告15天後即可發還
不必等上6個月
再者除非連著錢包一起被幹走
不然幾乎不會有人為了這個去調監視器追查
因為搞不好連鈔票在哪飛走的都不知道
律師大大就不必在那擔心了
倒是有很多不是錢卻讓你哭笑不得的東西
1.公車上撿了別人吃剩半盒忘在椅子的水果
2.腳踏車(擋店門太久就故意說自己撿到)
3.馬鞍(那馬跑去哪裡了?)
相較之下,鈔票跟硬幣都只是小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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