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警消抗議 政院:你們不是勞工不能協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雞巴)時間6年前 (2017/12/01 17:24), 6年前編輯推噓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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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fadick (悟道修行者)》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今早警消代表到行政院前抗議要消防員捕蜂捉蛇計畫回歸農委會, : 行政院代表回: : 「你們不是勞工,不能進行勞資協商。」 : FB連結: : http://bit.ly/2zF6hrv : FB內容: : 【幹話院】 : 一早警工推與消權會的夥伴,連同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一同到行政院前抗議,要求行政 : 院針對『消防員補蜂捉蛇』回歸農委會的計畫,做出具體的承諾,並且向行政院討取完整 : 的計畫,並且要農委會出面說明,更進一步要爭取與行政院協商的機會。 : 沒想到行政院的代表,針對警消人員所爭取的雙方對談協商提議,竟然能代表賴清德院長 : 做出這樣的回覆: : 「你們不是勞工,不能進行勞資協商。」 : 這句話很幹,所以鴿再說三次 : 「你們不是勞工,不能進行勞資協商。」 : 「你們不是勞工,不能進行勞資協商。」 : 「你們不是勞工,不能進行勞資協商。」 : 政府都不願意以身作則跟員工做協商。 : 結果在新的勞基法上,要員工自己跟資方協商。 : 講這句話不是幹話,不然是什麼?消防員補蜂捉蛇是與他們專業無關的事,平時拿命救火 : 還要多些沒啥用的勤務,我們拿命在工作,如今是想避免政府做出空頭承諾,要求行政院 : 與農委會針對回歸計畫,與消防員們做出計畫協商?結果得到這樣的回答。 : 這真的是功德無亮,清德無量。 : #反對消防員補蜂捉蛇 : #回歸專業農委會出面負責 : #支持警察組工會 : #講幹話行政院最會 這很正常啊~~ 本來公務員就是要絕對服從國家的命令 如果有意見的話 應該要循正常管道反映 如果國家還是堅持命令 公務員不管怎樣 還是要服從命令 所以就算要消防員捕蜂捉蛇 要求警察強力驅離抗議學生 只要國家堅持命令 公務員就是要絕對遵守命令 不然如果大家意見都一堆 國家命令有誰要聽? 國家還要運作嗎?? 公務員跟國家是特別權利義務關係 公務員絕對服從國家命令 且加班超時也沒有加班費 相同的 國家也絕對承諾保障公務員的退休生活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89.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120257.A.F4A.html ※ 編輯: gg28cm (36.237.189.129), 12/01/2017 17:24:46

12/01 17:28, 6年前 , 1F
下令就去執行.跟被咬了喊痛是兩回事
12/01 17:28, 1F

12/01 17:30, 6年前 , 2F
還在特別權利關係? 呵呵
12/01 17:30, 2F

12/01 17:31, 6年前 , 3F
你國家只要下令了.公務員警消都會努力去完成.
12/01 17:31, 3F

12/01 17:31, 6年前 , 4F
推,如果不做 可以辭職
12/01 17:31, 4F

12/01 17:31, 6年前 , 5F
只是平常執行有困難的時候.難道不能喊一下說一下?
12/01 17:31, 5F

12/01 17:32, 6年前 , 6F
照四樓講法,勞工不滿低薪也可以辭職喔^^
12/01 17:32, 6F

12/01 17:37, 6年前 , 7F
退休金……
12/01 17:37, 7F

12/01 17:39, 6年前 , 8F
這是反串嗎?砍年金還保障退休生活?
12/01 17:39, 8F

12/01 17:47, 6年前 , 9F
特別權利關係你活在哪個年代 釋字491就正式out的概念
12/01 17:47, 9F

12/01 17:52, 6年前 , 10F
那個沒有完全解釋哦,特別權力關係仍有殘餘,對業務分派
12/01 17:52, 10F

12/01 17:53, 6年前 , 11F
有異議不能行政訴訟就是證明了
12/01 17:53, 11F

12/01 18:06, 6年前 , 12F
國家的命令誰來下? 資進黨那群智障憑什麼代表國家?
12/01 18:0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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