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幹!國民法官 憑什麼強迫人家一定要去?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無能總比低能好)時間8年前 (2017/11/30 17:10), 8年前編輯推噓-44(105430)
留言94則, 69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幹!政府推出國民法官的制度是很好 讓人民參與司法 但是幹你娘的憑什麼強迫 被抽到就一定要去? 沒去還要罰三萬以下? 幹你娘啦! 法律是設計來保障人民權益的 現在變成限制人民自由權喔? 哪個智障法匠設計的啦? 幹你娘! 有沒有中華民國法匠 連司法改革的制度 也改出智障制度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70.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033024.A.AF4.html

11/30 17:11, 8年前 , 1F
罵夠了沒
11/30 17:11, 1F

11/30 17:11, 8年前 , 2F
免費公假 還可以免費上一堂有意義的課不好嗎?
11/30 17:11, 2F
不能把善意強加在他人身上 就算你要上課 教我怎麼變郭台銘 也要先徵得我同意吧?

11/30 17:11, 8年前 , 3F
我記得外國陪嬸團制度好像也是強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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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是外國 這裡是台灣

11/30 17:11, 8年前 , 4F
去一下會怎樣嗎?
11/30 17:11, 4F
如果勞工上終極班表 後來放假那天 剛好被抽到 你幹不幹?

11/30 17:11, 8年前 , 5F
日薪三千不錯了阿 還能列在履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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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三千萬 也要取得收受者同意

11/30 17:11, 8年前 , 6F
不爽別繳稅 別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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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我不繳阿 但兵我當啦 我喜歡當阿

11/30 17:12, 8年前 , 7F
不強制會去的只剩低端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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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2, 8年前 , 8F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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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2, 8年前 , 9F
有錢有假 根本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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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2, 8年前 , 10F
你人生就只會罵幹你娘你還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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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原本要休息的日子 被抽到去當 我一定在法庭狂罵幹你娘 然後再去地檢署告國家強制罪 智障法匠 設計出這種腦殘制度 不如不要好了

11/30 17:12, 8年前 , 11F
國外也強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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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7:17:31

11/30 17:13, 8年前 , 12F
刁民就你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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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3, 8年前 , 13F
國民有應盡義務.....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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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就寫進憲法 不然我絕對去告國家強制罪

11/30 17:13, 8年前 , 14F
你的暱稱跟你很搭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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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4, 8年前 , 15F
太平洋沒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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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4, 8年前 , 16F
不然納稅 服兵役 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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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憲法層級 我接受阿

11/30 17:14, 8年前 , 17F
所以當兵不是限制人生自由嗎?國民是只有權利沒有義務喔
11/30 17:14, 17F
是阿 但人類世界 目前還沒排除軍事解決紛爭 所以這種必要之惡 勉強可以接受 而且還是憲法層級的

11/30 17:14, 8年前 , 18F
有正常理由可以不用去,例如智能不足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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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4, 8年前 , 19F
https://goo.gl/Ps38js 那是國民確保公正審判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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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被抽到 我賭爛就亂判 站加害者那邊

11/30 17:15, 8年前 , 20F
不在乎法院是誰家開的可以抵制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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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7, 8年前 , 21F
國外也強制你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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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17, 8年前 , 22F
那你可以不納健保啊 幹麻要限制你的錢 去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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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扯什麼當兵 健保...... 請搞清楚 重點在於 個人意志上 願不願意! 當兵我願意 健保我願意 這樣懂嗎? ※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7:21:31

11/30 17:19, 8年前 , 23F
你可以去當強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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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1, 8年前 , 24F
我一天賺不只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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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2, 8年前 , 25F
那你就不要去啊 當你個板?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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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5, 8年前 , 26F
一邊罵恐龍法官,一邊罵司法改革
11/30 17:25, 26F
好 那我不罵恐龍法官 我支持恐龍法官 希望越來越多恐龍法官 ※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7:26:46
還有 31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11/30 17:54, 8年前 , 58F
你可以在法庭上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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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7:59:55

11/30 17:55, 8年前 , 59F
表達你對規定制度的不屑 否則只會淪為普通的鬧脾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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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55, 8年前 , 60F
應該要可以選擇不去.出席一次給2萬 3年內只能出席1個案子!
11/30 17:55, 60F

11/30 17:57, 8年前 , 61F
美國陪審團是自由報名,所以有出現律師養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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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57, 8年前 , 62F
直接拒去再繳三萬也行 但你這麼激 烈 看來三萬對你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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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58, 8年前 , 63F
不小的數目
11/30 17:58, 63F
3萬拿去捐公益 是小錢 3毛拿去給惡法罰 是大錢 重點不在於數量 而是價值 ※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8:01:28

11/30 18:01, 8年前 , 64F
國民義務你懂嗎 ?
11/30 18:01, 64F
有本事就寫進憲法 再來講義務! 不然隨便生個法案 都以義務為名 強迫大家遵守喔? 到時過勞也變義務 跟北韓一樣每天擦拭領導人相片 也變義務 啥小都變義務 垃圾政府 ※ 編輯: yoyoflag (61.70.70.91), 11/30/2017 18:05:53

11/30 18:05, 8年前 , 65F
感覺 都給你感覺 制度都是靠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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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06, 8年前 , 66F
感覺派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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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07, 8年前 , 67F
所以這有寫進憲法了你就會遵守、你就會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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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09, 8年前 , 68F
台灣果然不適合陪審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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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2, 8年前 , 69F
遵守法律不是義務嗎 ?你不滿意的法律就不遵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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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4, 8年前 , 70F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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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4, 8年前 , 71F
推這篇 邏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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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9, 8年前 , 72F
你用公民不服從講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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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1, 8年前 , 73F
所以國家因為你有作為義務卻不作為而開罰,你都要去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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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1, 8年前 , 74F
制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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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4, 8年前 , 75F
胡言亂語 邏輯整個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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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5, 8年前 , 76F
其實天(上帝)賦人權(自由生命 財產 平等)的基礎並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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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6, 8年前 , 77F
不是每件"應為"都是憲法保留好嗎?很多事項是用法律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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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6, 8年前 , 78F
的,都要憲法明文你才要遵守,你以為憲法是流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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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7, 8年前 , 79F
在亞洲,你如果接受這些外來新的權力,卻逃避某些新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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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7, 8年前 , 80F
務的話,不免讓人有坐享其成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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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8年前 , 81F
不過也僅只於些許道德評價方面而已,因為台灣就是沒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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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8年前 , 82F
類習慣,現在是從零開始,用錢強迫配合就一定會有原po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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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8年前 , 83F
類聲音(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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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6, 8年前 , 84F
你要反對要趁現在了,因為這一但成為民族習慣,你的反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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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6, 8年前 , 85F
會變成站不住腳的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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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58, 8年前 , 86F
你也只能在批踢踢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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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9:03, 8年前 , 87F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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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9:06, 8年前 , 88F
義務用法律就可以規定,誰說要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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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10, 8年前 , 89F
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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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2:53, 8年前 , 90F
釋字443號 法律保留 估狗一下,應可解答原po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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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3:46, 8年前 , 91F
憲法寫人民有服兵役納稅之義務還不是一堆人逃兵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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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3:56, 8年前 , 92F
不爽,從事那些不被徵召的職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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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55, 8年前 , 93F
到時候請假老闆扣薪 敢去資工局、資動部檢舉又要被老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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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01, 8年前 , 94F
如果亂判會怎樣?
12/06 21:01, 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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