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童獨赴安親班遭撞死 斷氣前說「媽媽好痛」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6年前 (2017/11/29 18:34), 6年前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 引述《Comebuy (三分鐘熱度)》之銘言: : → be52879: 版上的法律專家出來說說看.此交通意外跟安親班的關係是? 11/29 18:13 : → be52879: 其實可以問問看別的學生.看被撞死的學生平時怎麼到安親班 11/29 18:14 : → be52879: 就可以知道到底是不是所謂的"""漏接""" 11/29 18:14 切入點是看安親班有沒有書面或公開承諾會接 4年級小孩 這安親班都沒執照了 應該不會有資料 口頭若有承諾 要找其他家長來當證人 如果沒證人 最後就是要舉證證明接 4年級小孩是一個「習慣」 就算確定了存在這個習慣 後面還有一關 就是因果關係的判斷 早期台灣法官的標準是: 1.紅綠燈故障造成車禍死傷 國賠判決:撞死人的不是紅綠燈 是車子 2.士官被長官辱罵後自殺 國賠判決:殺你的是你開的的槍 不是長官的嘴巴 3.女權人士主張有權曝露 聲稱:色狼強姦的是我們遮掩的陰部 不是露出的胸與腿 近期的標準有變化 #1PxuK7A8 (Gossiping) -- 「今天司法改革交給這些人,怎麼會改革,他們就是一個幫派, 幫派大哥出了事,二哥就護大哥,小弟就在旁邊吆喝,這就是今天司法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951669.A.ABE.html

11/29 18:35, 6年前 , 1F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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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5, 6年前 , 2F
喔喔喔!!! 我的回文被回復耶!!! 超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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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5, 6年前 , 3F
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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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5, 6年前 , 4F
車禍一般都是判過失致死 不會超過五年 假釋兩年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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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6, 6年前 , 5F
我覺得也有可能1-3年級都點名接送.4年級以上可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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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6, 6年前 , 6F
如同樓主說的...是一種習慣...而非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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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8:36, 6年前 , 7F
這種人還不用死刑嗎?撞死一個未成年的小孩耶~甚至沒14歲
11/29 18:36, 7F
扣除我舉例的國賠案 人間還有許多的悲劇 裡面沒有任何人帶惡意的 真的不好判 請樓上不要講太簡單的話

11/29 18:41, 6年前 , 8F
問題是人又不是安親班撞死的,要證明安親班負監督
11/29 18:41, 8F

11/29 18:42, 6年前 , 9F
過失
11/29 18:42, 9F

11/29 18:42, 6年前 , 10F
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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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jgx (114.32.121.27), 11/29/2017 18:47:17

11/29 19:00, 6年前 , 11F
安親班到底要為這車禍負什麼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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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9:03, 6年前 , 12F
因為安親班是非法的
11/29 19:0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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