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關於高雄同遊的女學生已回收
※ 引述《zoro3672108 (煩惱之鳳)》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關於高雄同遊的女學生
: 時間: Mon Nov 27 19:37: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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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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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高雄同志遊行經報導的女學生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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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5日,由蘋果日報新聞記者楊適吾報導:「女學生露乳挺高雄同志遊行 高喊
: 『Free the nipples』」本人為該報導中指涉的May,以下是我的聲明稿,望各方能詳細
: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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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本人以上空裝扮訴求「free the nipples」乃為深感社會對女性——尤其是不符合社
: 會觀感——的身體客體化之嚴重性,因而決定現身在此次第八屆高雄同志大遊行,呼應其
: 口號及主論述:「高性出遊」
安安,這裡是中東國家嗎?
女生應該不用整天包緊緊只露出眼睛吧?
我記得台灣只有男生露會被女生覺得不舒服開吉
男生開吉女生還會被說心胸狹窄勒
幹台灣根本男權低落
:
: 蘋果日報記者楊適吾於當日攝像本人時,並未出示記者證,亦未徵得本人同意便逕自報導
: ,根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
: 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
: 分。」以及根據台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簡上字第16號民事判決,已侵害本人肖像權,在當
: 日採取法律行動後,報導業已撤照,本人也已經準備提告。
我看照片她好像笑得蠻開勳的
『媽,我在這裡!』
事後翻臉不認人
跟某些社會新聞有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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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經本人同意而散播本人照片者,也就是板上所分享之舊新聞與照片連結,甚至是圖片再
: 製、散播,據《民法》第18條亦已嚴重侵犯本人人格權。
:
: 另在推文中行謾罵、侮辱、誹謗中傷者,據《民法》第301及309條,以及台灣高等法院台
: 中分院九十年判決書,無論是轉貼或是推文均涉及「意圖散佈於眾」,是為誹謗罪;以文
: 字或圖片方式流傳,均為加重毀謗罪;使本人感受被侮辱,則為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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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此聲明:應即刻刪除所有含本人的照片及新聞,否則本人不排除提出法律行動,並
: 保留法律追訴權,望各方言論自重以免訴訟纏身。
等著看法院怎麼認證
:
: 「我們認為:唯有讓「性」從過往蒙昧封閉的禁談氛圍中解放出來,才能看見性的個別差
: 異,每個人的性都可以是有價值的。
: 我們期待:社會能懂得理解、尊重並欣賞每個人的性實踐,進而發展出有品質、自由的情
: 慾關係;同時也避免階級、資訊與文化的落差,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與遺憾。」(引自高雄
: 同志大遊行臉書——第八屆高性出遊主論述)
安安
有價值的性包括無套散播愛‧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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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普羅大眾對性的恐慌外,人們總是針對肥胖者,尤其是女性,以「健康」一說恣意妄
: 為地指指點點。當社會使用健康論述,便是將身體客體化為一具具的生理機器,活生生的
: 生命便只剩下幾行數字。
:
: 然而,肥胖的形成並不能只單歸咎於對自身負責與否或是生活習性,而是與遺傳、文化、
: 時空背景、社會脈絡習習相關。當談論健康風險時,往往落入忽略肥胖者的心理狀態之窠
: 臼,對肥胖者最大的健康威脅並非肥胖,而是社會不斷撕裂主流審美觀之外的族群而形成
: 的歧視,進而對肥胖者造成心理上時時刻刻的緊繃與精神高壓,最終導致身心靈雙雙受損
: 的狀態。
:
: 本人此次的現身意在希望能破除以上所提到的污名,無論性別、身材、種族、階級皆能從
: 結構奪回我們應有的,本該如此的。
:
: 再次聲明:即刻刪除所有含本人的照片及新聞,否則本人不排除個別提出法律行動,望各
: 方言論自重以免訴訟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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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聲明
:
: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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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袒胸露乳要破除汙名
結果反而要人家撤照跟提告
這樣大家怎麼看見你的訴求呢?
不是應該勇於接受批評跟指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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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23.23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782636.A.4C0.html
: 噓 i689tw: 樓下貼圖 11/27 19:37
: 噓 lolic: 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 11/27 19:38
: 推 yoyodiy: 樓下可以幫忙做結論嗎? 字太多懶得看 11/27 19:38
: 噓 Grothendieck: 還好我從來沒罵過QQ 要吉一輪了嗎 11/27 19:38
: 推 silentence: 請問要告哪一條? 11/27 19:38
: 推 BILLYTHEKID: 意思是要開吉了? 11/27 19:39
: 推 linceass: 要告快告 11/27 19:39
: 噓 HAmakers: 站內1000p 11/27 19:39
: 推 y2k500077: 結論:罵過人貼過圖的 都有可能被告 11/27 19:39
: 推 Neil0503: 民法309、310的內容是什麼,樓下大二學生背來聽聽 11/27 19:40
: → CYL009: 來啊 怕妳喔 11/27 19:40
: 推 j55888819: 樓下小心被吉 11/27 19:40
: 推 maxboy06: 安安 幫忙上色 懶得看 11/27 19:40
: 推 wwf0322: 板聚囉 11/27 19:40
: → BILLYTHEKID: 尼可拉斯開吉 11/27 19:40
: → kb09: 發生什麼事?? https://goo.gl/ob25Tv 11/27 19:40
: 推 balcony5566: 誰敢貼圖我一個一個抓出來尻芭樂 11/27 19:40
: 噓 XXXXSHIT: 肥龍要告人了 11/27 19:40
: 推 EfiwymsiAros: 又要現又要吉....? 11/27 19:40
: 噓 linhsiuwei: 怪我囉? 11/27 19:41
: → ilovedandan: 又在保留法律追訴權.......... 到底要追溯啥啦 11/27 19:41
: 推 hahahalalala: 摁還好我很自重 11/27 19:42
: 推 silentence: 況且 記者的報導和你的訴求很貼切阿 哪裡不法侵害了 11/27 19:42
: 推 bicedb: 打拳ㄌ 11/27 19:42
: → silentence: 又不是寫成支持盜懶趴運動這種歪結論 是要告啥 11/27 19:42
: 噓 CHANYII: 這誰阿 我錯過什麼了嗎? 11/27 19:42
: 推 MJdavid: 第一次看我以為是林育群 11/27 19:42
: → silentence: 呿 我還以為她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咧~ 11/27 19:43
: ※ zoro3672108: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11/27 19:43
: 推 windgodvocx1: 推 11/27 19:44
: → bicedb: 文中對肥胖者最大的健康威脅並非肥胖,而是社會不斷撕裂。 11/27 19:44
: 推 neyash: 勇者 11/27 19:44
: → sharb: 誹謗XDD 哈哈 11/27 19:44
: → bicedb: 這段錯誤惹ㄅ 11/27 19:44
: 噓 heinse: 恐怖喔 開吉 11/27 19:44
: 推 brokenXD: 怕.jpg 11/27 19:45
: 推 goodbye81027: 我錯過了什麼 11/27 19:45
: 噓 djyunjie: 嘔嘔嘔 11/27 19:45
: 推 Beanoodle: 怕.jpg 11/27 19:45
: → wwf0322: 為什麼加重誹謗罪會是民法? 11/27 19:46
: 推 BerlinWu: Bang.jpg 11/27 19:47
: 推 s080014: 愛現又玻璃心?? 11/27 19:47
: 推 watashiD: 真的不該嘴她... 11/27 19:47
: 推 Mrchungken: 肥胖除了生病的以外就是好吃不動啊不然勒.... 11/27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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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cymtrex: 噁 11/27 19:49
: 噓 c753968412: 某人笑的那肥豬樣不敢被PO? 11/27 19:49
: 推 tamama000: XDDDDDDDDDDDDDDDDDXDXD 11/27 19:50
: 推 love1987817: Hi May 出來打球啊 11/27 19:50
: 噓 twerik: 敢作不敢當,還解放什麼洨,Free 三小 11/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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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kuro90109: 大吉大利 11/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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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ericayou: 幹散播那圖片的真的無良 11/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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