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巨蛋會議記錄全公開竟無錄音檔?北市府:過去也沒有消失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大巨蛋會議記錄全公開竟無錄音檔?北市府:過去也沒有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府高層因大巨蛋案數度密會遠雄高層飽受外界批評,有不少聲音質疑市府,過去馬英九擔任市長時期,都有錄音錄影等相關紀錄,但這幾次雙方密會卻未比照辦理,質疑市府根本是喬家大院。北市上午舉行大巨蛋記者會,公布所有會議備忘錄,現場媒體再度質疑市府為何又無提供音檔?法務局長袁秀慧直言,過去馬英九時期本來就沒有錄音,目前流出的前財政長李述德音檔,其實是甄審會議上的音檔,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甄審會議本來就會錄音,這點目前的柯市府也依法執行。
14年前,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拍板讓大巨蛋開發及營運權利金為零,引發社會質疑;後來松菸護樹志工團重新檢視議約會議錄音檔,發現當年議約會議主席、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在談及權利金時,脫口而出「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他(廠商)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這段音檔遭質疑當時市府與遠雄私下喬蛋,李述德也因此事日前遭法院起訴。
如今市府多次與遠雄密談,不少議員、媒體皆以此事質疑柯文哲為何沒有比照辦理?袁秀慧今坦言,前一陣子外界常常批評「馬英九有錄音,為何柯沒有?」但她要大家回想「(你們)真的有聽過馬英九錄音嗎?」。
袁強調,目前曝光的李述德音檔其實是甄審會議音檔,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甄審會議因為牽涉金額龐大,加上避免後未徵選上廠商提出訴訟,所以才有錄音的規定,目前市府舉行的甄審會議也是依法辦理。但密會部分,袁直言若柯文哲拜會某個人,或是她與媒體聊天等狀況下,在未徵求對方同意下就做錄音的動作,會有違反《刑法》的疑慮,因此除非有特殊規定,否則市府不會做錄音錄影,「過去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副市長鄧家基則爆料,他第一次跟遠雄議約時候,當時其實不歡而散,但會後就有法務局同仁提醒遠雄談判代表,自己手上的筆的燈忘了關,在會中還在一閃一閃,這位法務局同仁事後就跟我說,那個可能是錄音,因此從那次以後,凡是他的主持的會議,都有提醒參加人員詢問是否開放錄音。
他表示目前市府包括都審、環評、文資審議都已經全程錄音錄影並事後上網公開,未來與遠雄的談判也不排除比照辦理,當然前提是對方必須同意,特別是過去自己與趙藤雄碰面,對方常抱怨市府對遠雄不公平,有很大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如果整個過程全程公開,會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未來雙方如果都認為有必要,市府一定會照做。
此外針對日前另一位被起訴的前台建中心執行長許銘文,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則表示,將行文內部部請求中央解釋,看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初台建中心發下來的大巨蛋許可書是否仍具效益,市府認為公安問題影響民眾安全,這點千萬不能打折,因此會請中央釋疑。(陳思豪/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71116/1242190
5.備註:
原來密會不錄音是學馬英九?
不就是因為馬英九當年密會搞出這些事來,我們才更應該引以為戒嗎?
所以只要這次議約沒有笨蛋說漏嘴什麼,市長就能安全下莊囉,是這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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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該修法,民進黨也是滿孬的,我看他們應該不敢。
不過法律只是最低標準,如果有道德高度的話,
面對這種重要會面應該要提出雙方錄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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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審環評的影音記錄只能確保「在續建前提下有無不法過程」
但去年9/8前的密會,是悠關「解約或續建」的重大決定,全民都好奇依據是什麼
沒有所謂「都審環評才是關鍵」這種說法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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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呀,他對公開透明的要求跟馬英九一樣,密會不用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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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不否認啊,但你一定要繼續幫柯去比爛嗎?
所以我就說柯一天到晚說藍綠怎樣的又如何,他不是跟藍綠差不多爛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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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年就一堆人要求公開,他一路裝死,到現在才公開,這本來就他該做的
2.他公佈的只是會議列表,不是會議記錄,而且裡頭一堆含糊的記錄
3.你要一直罵國民兩黨爛我不反對,我也同意他們都頗爛,
但這樣無助你轉移焦點的事實,也不會因為藍綠兩黨爛,柯p這件事就不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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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喔,畢竟公佈了但細節說不清就被草草帶過已經有很多前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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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二位,我當然知道私下錄音在法理上的解釋
但,你柯市府不能基於自己公開透明的立場,去要求遠雄雙方都錄音嗎?
這樣不是比較公正公開嗎?
現在這所有質疑,不正是因為市府總說不清社會的質疑才產生的。
※ 編輯: imiller (61.216.25.233), 11/17/2017 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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