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07 00:54), 編輯推噓39(4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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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801394 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 為避免醫事人員因憂心醫療糾紛,進行防禦性醫療,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醫療法 第82條」修正草案,衛福部版本盼刪除醫師「過失」致病人死傷之刑責,也就是醫師故意 致病人死傷才需被關。因條文有爭議,召委裁示將6個修正版本送出委員會,改交朝野協 商。 提出修正版本之一的立委邱泰源指出,醫師面對急性病人,必須在時間壓力下做出急迫判 斷,不可能慢慢思考,但醫糾氾濫,愈來愈多醫師寧可執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採藥物等 保守治療取代高風險手術,高風險專科也無人願涉足,以致內外婦兒科人力空窗。 「防禦醫療絕非病患之福,不能把醫師當成預備犯案的罪犯。」召委林靜儀說,她是產科 醫師,過去為搶救產後大出血婦人,全院動員,但現在醫院面對類似個案,只擔憂會被告 ,「我對這個念頭的浮現感到深深的悲哀。」 林靜儀感嘆,很多醫療爭議是溝通不良,或病患家屬無法面對醫療結果的情緒衝擊,卻讓 以救命為天職的醫事人員,在隨時成為「預備殺人犯」的高壓下,消滅職業熱忱。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現行醫療法條文中,醫師業務過失需負刑責,但他認為,「故意使病 人死傷才需負刑責」,不然憂心過失,使醫師對醫療業務有如驚弓之鳥,是不健全的法令 ,有必要除錯。 不過,立委吳玉琴說,醫療有高度資訊不對等,醫糾對於醫事人員可能是千分之一,但對 病人及家屬是百分之百,所以醫療行為刑責限縮不能和病人權利保障脫鉤。 吳玉琴提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正在擬訂中的「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 ,盡快讓立院下個會期可審議,以確保病家權益。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民眾只是要一個真相,呼籲主管機關建立好「非訴訟化機制 」的配套措施,協助醫病保全證據,執行好院內關懷,讓醫療鑑定先行於訴訟,才是解決 醫糾纏訟的方式。 備註: 幫你治療我還得承擔背負刑責的風險?! 沒關係...大家來互相傷害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94.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987286.A.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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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實際狀況8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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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的資訊是極度不對等,就算過失,病患也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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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力搶救>植物人>醫療過失 放棄搶救>推送來太遲>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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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未來有類似更加強版的google眼鏡(ps:能夠全程完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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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紀錄手術過程),那醫師們願意在手術執行時,配戴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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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類似行車紀錄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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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故意過失,結果不好先 再說的狀況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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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難得講人話 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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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行車紀錄器,是意在保護雙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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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在面對病患都覺得自己是神 醫不好才說自己又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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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樓說的好 要是我 寧願自己安全~~ 病人排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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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都不救 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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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goole眼鏡這方案,醫界願不願意接受啊。這也是醫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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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自己不會被病人亂告而受害的一種自保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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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跟朱在講幹話跟鳥話,病家要的從來都不是真相,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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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了命救你還怕被關 誰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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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醫療遮羞費,就跟工廠外要環保遮羞費的一樣,只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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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不贊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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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眼鏡到底有什麼屁用阿 就說了下醫囑在很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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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難以全面顧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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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到他要的價碼錢或是不是他要聽的,就算是真相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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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空窗...最大的問題還是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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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還有一些家屬會藉機勒索,求償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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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只要醫生照醫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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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病況有時還是會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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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認為並接受那是真相的~~光看新聞跟社會版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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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病,醫療過程是完全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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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醫院刀房都有攝影機一堆再拍好嗎?怕被病人亂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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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法律訂太嚴,的確有些醫生是防衛性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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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還有都和解、錢也都拿了還繼續去醫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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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救急但有風險的藥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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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眼鏡方案,也不是不讓醫師完全不能犯情有可緣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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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紀錄的影片交由第三方公正醫師們判斷,假如是情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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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的犯錯,那就沒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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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全程攝影也沒用的,不說現在有的醫院診所早就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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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錄音留證據了,患者還是都會賴說醫生沒說了或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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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心給雷筋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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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先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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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醫沒事 醫死你就攤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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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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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可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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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有那麼好那麼爽,怎麼第一志願是醫學系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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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這些醫科生怎麼不去考司法官,而還是選擇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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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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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沒有法官系,只有法律系 第二,只有想封神的才會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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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社會地位這種虛幻不實的東西,就跟罵法官恐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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攏喜gay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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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呢,既然要修法,就不要獨厚偏袒醫生啊~~其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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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被告的風險,既然醫生過失可以不負刑責,那麼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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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計師、建築師、職業駕駛、其他專門技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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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過失也不必負刑責啊!否則,根本是獨厚特定行業,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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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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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社會地位真的那麼虛幻不實,也不會那麼多家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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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女考一課或者嫁醫科啦…遑論就工作收入而言,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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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實實在在高過很多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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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價值選擇而已 未來你發生嚴重傷害高風險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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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醫生嘗試救你 還是防衛醫療 高風險一起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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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就業務過失致死 民事加刑事 醫療道德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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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醫療這四個字不是用來減免醫生一切責任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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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沒有人說醫療失敗就要承擔民刑事責任啊……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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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責任的前提是有過失、因果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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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價值選擇就是業務過失,當然要承擔相關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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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責任囉,而不該獨厚特定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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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惡意的就是一樣要刑法 不是嗎?? 也沒廢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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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可以說不自己承擔醫師可以不開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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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可以選擇危險的刀說不開嗎?? 還是不開違法 開了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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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醫師看好了 bluesea620就是典型的法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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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之前的文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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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法界對於醫師享有較高的薪水較高的社會地位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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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比較多錢是合理的這種狗屁想法根本根深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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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害犯人冤獄要負責賠償嗎 你也有業務過失 沒善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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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啊Xd. 法官冤獄也要被關嗎 你也有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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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家平白損失自由空間不是嗎 奇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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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獨厚某職業 根本是在講你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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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法官枉法裁判或者律師業務過失要負相對法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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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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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說法界出錯就不用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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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厚醫生在我看來才是階級跟職業歧視的狗屁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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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開刀就會被判刑……前提是有業務過失所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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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傷,講得好像有多苛待醫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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