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委提案 殺12歲以下孩童處死刑或無期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03 13:01), 8年前編輯推噓13(24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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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藍委提案 殺12歲以下孩童處死刑或無期 這幾年,社會發生多起殺童、虐童案件,多位國民黨與親民黨立委就提案修法,打算在刑 法增訂條文,明定殺害未滿12歲以下孩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而且終身不得假釋, 不過,法務部有不同看法 多位民眾,在晚上聚集最高法院前,來聲援王薇君,因為她3歲的姪子王昊,在民國100年 慘遭虐殺,四名嫌犯只判處9年到30年不等刑期定讞,王薇君不服,在1號晚間聲請再審! 近年來,除了王昊,還接連發生湯姆龍殺童,女童小燈遭隨機殺害等案件,有鑒社會兒童 遭虐殺案件頻傳,多位國民黨和親民黨立委就提案修法,要在刑法增訂條文,明定殺害未 滿12歲以下孩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而且終身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 王育敏 vs. 法務部次長 蔡碧仲== 這幾年來 年年都有這種 殺害兒童的事件 法律應該是要服務人民 法律應該與時俱進 難道我們不應該 根據台灣現在的現狀 制定出一個適宜的法案嗎 這一次是因為 以被害人年齡做法定刑的依據 那我們認為 依照體律 應該把它規定在272條之一 也就是在規定 在殺害直系尊親屬罪之後 面對修法,法務部持反對立場,並指出現行法律,對少年及兒童犯罪,已經有加重刑罰的 規定,不該再限縮法官的裁量權,有民進黨立委也認為,實務上,犯罪個案背後有很多複 雜因素,不能過度限制刑責。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 她已經長期遭受暴力 子女也遭受暴力 然後走投無路的時候 那她攜子去自殺 那這樣的情況 如果就把她認為你 就只有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樣這媽媽就會被判無期徒刑 殺害孩童,該不該修法加重、並且限制刑責?對於國、親立委的提案,不只法務部有疑異 ,民進黨立委也有不同考量,無法取得共識。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5637 5.備註: 尤美女立委的發言實在令我傻眼 攜子自殺這種沒死就算沒罪重一些至少也不能減刑吧 子女又不是父母的附屬品 同場加映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41181 擬推加重殺童刑責 藍委王育敏挨轟民粹修法 自由時報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1/2/n9797923.htm 殺童唯一死刑 台法務部:不符兩公約精神 大紀元 https://goo.gl/6xLev4 立委提案殺童死刑、無期、不假釋 法務部憂:限縮量刑空間 ETTODAY新聞雲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1020147-1.aspx 立委提殺童判唯一死刑 法務部:宜再研酌 中央社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794120 反殺童唯一死刑 法務部次長:犯行者可惡之外其實更可憐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1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685301.A.FB3.html ※ 編輯: hk410050 (114.26.213.158), 11/03/2017 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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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那打手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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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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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死刑不是違憲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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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提升到18歲以下 這樣可以死很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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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投的 知道資進黨都是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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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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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根本提出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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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丁特很快就要抓去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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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女孩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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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車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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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自己也會殺 給自己留點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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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悲哀的的是無辜慘死的兒童 生命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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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知道自己在講啥嗎?惡意殺害跟走投無路或憂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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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生日隔天被殺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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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都廢死的,不會過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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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小孩可以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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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歧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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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具都給窩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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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 #相信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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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本來就該判死刑除非有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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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黨一個模樣,只是把議題當攻防道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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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該放在先前預防 後面再殺了一個人只爽了湊熱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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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本來就該判死刑但每個都是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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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概不知新竹有個媳婦被公公強X又限制自由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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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你媽啦 把這個當聖旨根本太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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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設定12歲以下的依據是什麼 13歲就可以立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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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 逃脫的意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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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條 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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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量權本來就要限縮 一堆自由心證 收錢放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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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線是必要的 你說12改13換14的吵 以此類推 吵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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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假案來洗白自己 假裝有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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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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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白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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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要死刑自殺要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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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兒童太容易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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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他媽 就算不是殺12歲也該死刑吧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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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k410050 (114.26.213.158), 11/03/2017 13: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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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王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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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太過龐大就是司法不信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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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太便宜了 應該引進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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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提出的是另種個案型態,加害人和被害人的狀況都放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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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標準也是很難找到平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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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哥:幹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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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的想法比國民黨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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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又會多出現幾個江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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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墮胎 父母不小心養死小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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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做這種智障也不會有選票啦,垃圾藍綠就有垃圾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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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叫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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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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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司法改革好嗎?改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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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台女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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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罪都唯一死刑,超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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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假釋 刑期要滿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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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支持酒駕死刑,一堆酒駕垃圾重判3年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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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又不算人 一堆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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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那意圖想吃牢飯的就會專殺12歲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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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2歲以上孩童變成特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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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死刑根本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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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在講什麼鬼。尤講的是“因為處境艱難,無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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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孩子而攜子自殺”的情形與一般殺人的情形不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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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方面不應該等同視之,所以應該讓法官保有裁量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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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而且人家也只是針對提案,認為不應過度限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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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空間而已,都還沒講到減刑與否。尤根本不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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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殺的是自己小孩,所以減刑”,干備註講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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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是不是父母附屬品何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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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講的話是白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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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殺13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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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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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了也沒用啦 每個都裝精神病或是吸毒酗酒造成心神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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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8:41, , 68F
笑法官沒種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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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35, , 69F
闌尾到底有沒有腦袋,啊沒有腦袋,闌尾是沒大腦的臟器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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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35, , 70F
怪這麼蠢,要提案應該提殺人一律死刑,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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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_Wr-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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