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答不出我固有疆域?賴揆:我能管到習近平所管的範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14 01:06), 8年前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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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ronchens (澈水明心)》之銘言: :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 賴揆表示,「今天說我當行政院長,可以管到習近平國家主席所管的範圍?這已經超過現實 : : 了嘛!」王育敏則回,你講的是治權,但是法令上如何規範你要講啊!賴揆答,探究這個問 : : 題,只不過是呈現台灣社會的分歧而已,沒有意義。 : 中華民國政府的確沒有統治中國大陸 : 即使是馬英九也不會認為中華民國有統治中國大陸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簡單的說: : 1.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權 不包含大陸地區 : 2.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為無治權領土 所以結論是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跟"大陸地區"都一樣, 是一種在"法律"上根本"不知道在哪裡"的虛幻之地。 翻看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關係條例,都只說"固有疆域"跟"大陸地區", 但在哪? 不知道。你說是"中國大陸",我還說是傳說的"姆大陸"呢! 憑啥你說大陸才是大陸,我說的大陸不是大陸? 你說兩岸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有說明。 但就是沒有人敢"直接"跟大家說明"施行細則"的法律位階在哪裡。 一個行政院發布的"施行細則",這種行政院自己就可以訂定跟修改的東西, 用這種程度的法條來"認定國土範圍"會不會太好笑?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某些人認為行政院自己用"施行細則"規定的 "大陸地區"範圍,就可以作為"有效的國土範圍定義",不需要通過立法院。 那麼行政院當然也可以自己修改關於"大陸地區"範圍的相關規定, 那一樣也不需要通過立法院。當然更不需要動用到"修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914411.A.033.html

10/14 01:23, , 1F
可以改問,固有結界?
10/14 01:23, 1F

10/14 01:38, , 2F

10/14 01:39, , 3F
如果你的姆大陸也有申請的 那自然就是中華民國領土唷
10/14 01:39, 3F

10/14 01:41, , 4F
10/14 01:41, 4F
所以一切都只是"為了人民來往方便", 但有人就硬是要把"方便行事用的權宜規則"當成"國家疆域標示", 那就真的來釐清啊! 一條一條,一字一句的釐清到讓這些 "中華民國"憲法派人士看清楚,他們當成"至高規則"的憲法究竟有多荒謬。 國民黨如果真要追究固有疆域,那麼兩條路給這些人選, 實質統治疆域或是立憲當下領土。 前者不含中國後者不含台灣,國民黨這些人打算選哪種?

10/14 02:44, , 5F
我都說明過為啥固有領土沒辦法寫在憲法,甚至法律。然
10/14 02:44, 5F

10/14 02:44, , 6F
後一堆回文都在跳針意識形態
10/14 02:44, 6F
※ 編輯: jassie (150.117.221.23), 10/14/2017 03:35:50

10/14 09:30, , 7F
統獨爭議根本假議題 七八成都是文字遊戲
10/14 09:30, 7F

10/14 09:43, , 8F
大清帝國被推翻。漢地18省獨立外,蒙古、西藏其實也宣布
10/14 09:43, 8F

10/14 09:43, , 9F
獨立。
10/14 09: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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