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年金沒人繳 衛福部擬修法增罰則 蘋果日報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05 12:13), 8年前編輯推噓12(1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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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 引述《sparking (我的靈魂不在家)》之銘言: : : 查一下ID,很多義憤填膺, : : 攻擊國民年金的都是目前年金改革的....受害者?? : : 假如是懶得研究、不想研究,只想宣洩情緒的鄉民就算了.... : : 可是把肥貓年金跟立意於保護弱勢的國民年金混為一談, : : 實在是很莫名其妙阿..... : 同意國民年金是照顧弱勢,所以應該是從頭到尾都沒有、也不會去工作的人繳的 : 主要應該是國中、高中畢業就嫁人生小孩的全職主婦,這種可以繳 : 其他中間失業幾年,會再回到職場的,繳國民年金根本科科 基本上,假設你25~65歲中間的40年當中, 上班保了勞保30年,前中後等空檔時間有10年沒上班(各種因素), 假設你65歲那年申請退休, 總共有三筆項目可以領: 1. 勞保年金 2. 勞工退休金 3. 國民年金 前兩者是30年年資去計算,後者則是10年年資。 也沒什麼好科不科科的。 比人多領一筆的概念。 比起完全不爽不想繳的,除了65歲後少一筆之外, 還有就是萬一剛好沒工作的那十年出事, 既沒有勞保,也沒有國保性質的社會保險制度, 就只能賭平常是否有花更多錢保私人保險公司, 以及私人保險公司是否理賠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70.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176786.A.C19.html

10/05 12:14, , 1F
有領勞保不能領國民年金阿 改掉了阿
10/05 12:14, 1F

10/05 12:15, , 2F
樓上 可以合併領 比勞保領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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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16, , 3F
是喔 我印象中改掉了 還是領的沒那麼多 因為中間有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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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16, , 4F
時期 有些人故意去繳個一年 然後就領兩份 勞保跟國民
10/05 12:16, 4F
所以基本上,國民年金只能在你沒有軍公教勞農保時才能參加, 反過來說,沒有以上那些保險,就會自動納入。 也就不可能同時繳勞保跟國保了。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19:36

10/05 12:18, , 5F
騙老人選票 挖年輕人未來的錢給老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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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18, , 6F
就是個低能政策
10/05 12:18, 6F

10/05 12:19, , 7F
而且我記得年資不能合併
10/05 12:19, 7F
基本上是可以的。 差別在於,國民保險法(國民年金)有排富條款。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21:51

10/05 12:20, , 8F
請問繳了是領得到喔?連勞保都要領不到還繳失業稅
10/05 12:20, 8F

10/05 12:20, , 9F
反正年輕人不要繳 給老人自己去繳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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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1, , 10F
勞保 國保要等到65歲才能同時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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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1, , 11F
這麼愛養老人直接捐給社福機構比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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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2, , 12F
欠費一年大約快兩萬,繳了以後每月只多200多元,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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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2, , 13F
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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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2, , 14F
樓上說不能合併 但是國保和勞保年資可以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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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支持現階段的狀況:反正不爽不要繳。 除了配偶罰則外,根本沒有影響。 相信的就繳,不相信的就不繳,風險自負的概念。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24:16

10/05 12:23, , 15F
那也得禁得起10年的空窗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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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那十年經濟收入有任何狀況, 政府都有一套減免、甚至全額支付的概念。 你可以研究看看。

10/05 12:23, , 16F
樓上c大..一開始繳不會有所謂罰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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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4, , 17F
我說的是勞保舊制60歲退休 60-65可以繳國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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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25:45

10/05 12:24, , 18F
如果有勞保的人工作直到滿六十五歲退休 自然不會領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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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4, , 19F
我姑姑就是這樣領兩筆 而且他只繳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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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5, , 20F
如果有失業幾年+勞保年資十年以上 可以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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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5, , 21F
我就是不爽不要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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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26, , 22F
樓上c大..可以選不領 但您得努力工作直到滿六十五歲ok
10/05 12:26, 22F

10/05 12:37, , 23F
之前打去勞保局問+跟我說擇優領取耶,後來有改?
10/05 12:37, 23F

10/05 12:37, , 24F
除了配偶罰則外,根本沒有影響。 感覺你把這句講的好輕巧喔
10/05 12:37, 24F

10/05 12:39, , 25F
個人的事 處罰配偶這真的不奇怪?
10/05 12:39, 25F
這條法律最大的受眾就是無私無悔付出的家庭主婦。 許多媽媽嫁過去,沒有了職場工作,為家庭付出。 等到老了,可能先生早逝還是等等諸多原因, 又無兒女或者出現近棄養、無力扶養的問題.... 立法之初,在野、社福機構奔走數十年才有的法案。 這個法條就是強制那些:讓家庭主婦/夫有所保障。 在家庭努力之餘仍納入社會福利保險; 年老後也有一筆小額的年金領取。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45:28

10/05 12:40, , 26F
風險說不上是自負啊 而是強制你負 或者說強制配偶負
10/05 12:40, 26F
所以傳統男性主權社會,傳統女性面對家庭暴力的威脅, 根本無力、不敢反抗。 強制納入社會福利保險,萬一失婚再投入職場, 因為合併年資,所以也不用擔心勞保年資太少無法申請勞保年金 更別說65歲後開始請領的國民年金囉。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2:48:55

10/05 12:54, , 27F
感覺有點疊床架屋、本末倒置 發生問題 不從問題面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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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54, , 28F
反而試圖從其他地方去處理 結果導致其他地方產生更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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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57, , 29F
先生早逝 請由先生的保險處理 子女棄養請由教育以及社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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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58, , 30F
利處理 傳統女男不平 請由教育文化處理 失婚再業請由勞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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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00, , 31F
理 看是用例外或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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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正確。 這就是這個法條吵了幾十年才能立法,反方的主要聲音。 詳細的來龍去脈要看當時的產官學等專家是怎麼爭論的。 你只能去解讀:社會保險制度就是在所有的萬一都出現了的時候, 最後的保障。 (不然勞保等社會保險制度存在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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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你提的這些受眾 在還沒到需要領取年金的階段 先因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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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要想辦法弄出幾千塊來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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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02, , 34F
不得不開口要錢 對他們的處境真的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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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03, , 35F
既然是社會福利政策 怎麼能強制人民參加並擬罰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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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就像資方會說的: 「我不幫勞工保險為什麼要罰我? 你政府要保障你去保障阿!!」 私以為,此乃雞生蛋蛋生雞的概念。 可能要追朔到社會福利法在各國演進的過程, 各種社會福利出錢的永遠是國民。 要嘛就是台灣的稅制跟北歐等歐陸國家一樣,超過3分之1都拿來繳稅, 支應完善的社會福利政策 (造成的問題就不多說) 台灣這套比較像是改良版(???)的,受惠者付費的概念。 政府告訴你:「我也很想幫你,可是我沒那麼多錢。」 「這樣好了,你每個月給我多少,我就給你什麼什麼保障。」 這樣討論下來,這就是「國家」的其中一個定義阿XDDDDDD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3:13:41

10/05 13:08, , 36F
另外 在罰配偶這個制度上的法理性 實在是很值得人思考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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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08, , 37F
只有在監護制度上才會出現的 在現代社會那麼重視個人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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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09, , 38F
情況下 會有這種制度 真的是很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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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11, , 39F
國民年金很好笑排富條款 有錢繳的不能領 失業的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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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18, , 40F
樓上,怎麼不換一個角度想 基於公平為主 人人不分富貧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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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但富人越來越有錢 退休後不必領 多餘的給需要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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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19, , 42F
但國保有保障低收人戶 (可以不用繳)
10/05 13:19, 42F

10/05 13:21, , 43F
感覺稍微有點偏離了 討論的是制度設計的合理 但回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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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21, , 44F
設計制度的原因 或者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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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設計上實在太違反人性 不管就繳的人或者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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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3:29, , 46F
反人性的制度是很難長久的 除非背後一直有強大力量的挹注
10/05 13:29, 46F
認同。 不管是國民保險還是勞工保險等等,現階段都有太多問題要去解決。 吵最兇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希望只是第一步而已, 還有諸多問題要去解決。 政府也要去用心經營並時時刻刻提醒、宣導相關制度的內容。 像國民年金法立法快十年了,當年有參加過討論的人懂了、了解了, 但在這十年長大成25歲以上的年輕人卻不懂 「為什麼要這樣設計?」 立法、修改的速度太慢,執行上也太官僚、不近人情, 也不懂得包裝美化與修飾,讓這個國民年金淪為罵名。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13:42:26

10/05 14:30, , 47F
偉哉國民年金的風向文=.=
10/05 14:30, 47F

10/05 17:29, , 48F
資方聘僱勞工所以需要對勞工的工作安全負責,國民年金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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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7:30, , 49F
有這個強制性的合理理由存在,跟資方公會的說法混再一起,
10/05 17:30, 49F

10/05 17:30, , 50F
根本就偷換概念,很噁心耶!
10/05 17:30, 50F

10/05 17:32, , 51F
社會福利政策就不應該強制人民參加並加罰則,這東西擺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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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7:33, , 52F
政客為了老人的選票,從年輕失業者身上抽稅。
10/05 17:33, 52F
樓上,全世界不具強制性社會福利制度的國家 我猜只剩下亞馬遜雨林、還是非洲部落之流, 假如你這麼痛恨,可以試著先找出沒有「強制性社會福利政策的國家」 然後努力的搬到那裏去。 ※ 編輯: sparking (125.230.70.223), 10/05/2017 20:20:37

10/06 23:39, , 53F
微妙的錯開 "強制" 跟 "對無業者" 果真中壢李姓
10/06 23:39, 53F

10/06 23:39, , 54F
世界各國很多有強制社福機制 沒錯 但對無業課稅很少 懂?
10/06 23:39, 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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