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辱護理師「輸卵管」!他再嗆聲:將對千名網友提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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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護理師「輸卵管」!他再嗆聲:將對千名網友提告
首先,並不是全台護理師都可以告他,或許可以告啦,但他沒有指名道姓
最後我想也是不起訴,雖說可以把他逼出來
我是不知道他會被告什麼,但刑事通常是依照疑似犯罪地點來歸屬
也就是他的疑似犯罪地點當然就是他po網的地方,就算全台護理師都告他
也不代表他要全台跑透透
刑事沒有以原就被的,我知道有人會這樣說,但也有例外,就是當責任歸屬錯誤的時候
這時候就可以提出轉移,例如他的疑似犯罪地點是在台北好了,屏東某護理師告他
結果是屏東得地檢署通知他要來屏東,這很明顯的就歸屬錯誤,應該是台北的地檢署才對
這時候就可以申請轉移了,印象中4x貓就有教學
民事就不用說了一定以原就被,要轉都一定可以轉
再來就是他要告其他罵他的網友,如果有其他的網友被告,結果離自己家很遠的
如我前面說的一樣, 雖然刑事沒有以原就被,但是責任歸屬錯誤的時候還是可以申請
被告的網友是疑似犯罪者,因此當然是看網友發文的地方當疑似犯罪地
因此我不認為他會去告,或許會告,但應該只會跑離他家近的,很遠的應該就不去
沒去就先輸一半了,所以被釣中的網友也不用太擔心
再來就拿實例舉例
這種事絕對不會被關的,不然台灣明天監獄就滿了
段宜康罵蔡正元"不要臉的髒東西"
刑事5000,民事20000
我想他應該只會告刑事,頂多也就5000
因為告民事一定可以以原就被,所以訟棍通常不會告民事,或是看地點才告民事
我是覺得
媒體可以不要一直報他好嗎?
原來現在要紅這麼簡單喔......
基本上如果拿這幾天的曝光量去換算廣告費,我想幾百萬一定有
那那些苦練的表演人員,求不到一個鎂光燈,很辛酸耶
一直報他
會有更多想紅的人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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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1.154.113), 10/03/2017 13: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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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ID點進去就可以知道地址的,警察就直接找來問了,找不到的才會請FB
FB當然不會理;不然實務上確實有人因為FB罵人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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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並不是為了錢才要紅,有些人就是爽那種紅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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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訟棍釣魚類的吧
※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1.154.113), 10/03/2017 13: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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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扁勒,這種人最喜歡別人動手,當場直接告傷害,又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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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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