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智財權法案修訂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9/30 14:49), 9年前編輯推噓5(5035)
留言40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38 (看更多)
※ 引述《sslong (大鼻)》之銘言: : 本魯不知道鄉民實際上有多少人點進去看草案的 : 草案明明就說 : "著作權人"得聲請法院.... : 原文的推文風向卻變成政府在限制言論自由 依照美國的前例,實際執行以後比較不會是政府限制言論自由 而是大公司會限制言論自由 美國訂了個法案叫做DMCA,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 裡面有個東西叫做 DMCA takedown 「我是版權擁有者,我告訴網站有東西侵犯我的版權 那網站應該把侵犯我版權的東西直接下掉」 聽起來很合理?來看看實際執行變成怎樣 https://blog.gslin.org/archives/2017/08/17/7513 廣告商發 DMCA takedown 要擋廣告清單把自己的 domain 移除 https://blog.gslin.org/archives/2016/05/21/6588 福斯電視在節目裡面用了人家的 Youtube 影片 然後發 DMCA takedown notice 叫水管把人家的影片下掉 https://goo.gl/9iEB2S 三星對把手榴彈改成Note7手機的遊戲影片發DMCA takedown 這些實質都是誣告,但他們會痛嗎?不會... 然後「依民事訴訟法提起保全程序者,適用以下規定」 這句話我看起來像是「只要提告就能要求封站」 我不是法律人,希望有法律人證明我的解讀是錯的 -- 這閃電拳能射出雷射光,威力每平方公分一萬億瓦特 威力無比,拳到之處,攻無不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3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6754195.A.6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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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創作個垃圾插圖然後跳板上傳PTT就可以把PTT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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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那提案內容就是這樣子 有一部影片被告侵權封整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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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要來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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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再怎樣也沒有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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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要來了!!!!! 看來還沒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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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上世界上就兩個國家 中國和北韓 中國和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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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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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聽到了沒有 你們像中國和北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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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好愛共產 我川那天賣給對岸 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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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覺得這類比不公平,而且這法律我看來比起共產專制,更像萬惡資本主義... ※ 編輯: GALINE (61.226.32.204), 09/30/2017 1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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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想要專制 想要台獨想到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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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黨工會來黑你嗎 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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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 專制才是他最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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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務院已經把她的旗子拔了 對馬也沒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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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這群母豬 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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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北韓經驗 不可能再放任一個共產政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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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多了, DMCA takedown是寫個程式就能到處寄, 這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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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上法院有判決之後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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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民事訴訟法提起保全程序者」其實是判決確定之後的事情嗎? ※ 編輯: GALINE (61.226.32.204), 09/30/2017 14: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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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覺得執行不用成本擔責任一樣...啊 還真的沒擔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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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吱終究是喜歡河蟹的 為什麼不喜歡統一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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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搞不起共產,只能嘴巴上宣稱自己是共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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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講是要向法院聲請, 法院認定有必要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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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個憲法比例原則擋著, 就不可能讓你隨便申請就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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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寫了,是向法院聲請民事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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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網站所有人沒回應,六十天後著作權人就能拿回擔保,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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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封鎖網域或IP,超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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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光google "假處分 駁回", 就知道不是有提告就能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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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反制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固定時間換網域名稱或IP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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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灣就是這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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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用好嗎? 假處分原是起訴人要證明必要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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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就自信比法院處理案件多 自己會考量很多 法官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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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會聽信片面之詞偏袒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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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給網站所有人60天還不回應很有道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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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必要原因一消失就假處分就解除, 判決完也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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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easy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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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台灣司法這麼爛 因為優秀面面俱到的都在當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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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15, , 36F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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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程序就是判決確定前的暫時處置, 一堆人唬爛得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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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封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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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人家是律師 反串騙人去提告再反殺要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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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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