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智財權法案修訂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30 14:00), 6年前編輯推噓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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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redith001 (低能卡認證仇女帳號)》之銘言: : ※ 引述《ray9592197 (雞排要切不要香菜)》之銘言: : : https://goo.gl/4DeSMy : : 著作權人得主張其權利,要求法院執行 : : 只要有"任何"使用者上該網站並張貼盜版 : : 經過判決後就能夠禁止台灣網際網路中心(TWNIC)解析該網頁 : : 這樣的法案是不洽當的 : : 不管立意如何 我們都不該給法院這樣的權力 : : 提案立委全名 : : 洪慈庸 : : 高潞.以用.巴魕剌 : 幹拎良機掰黨咧 : 2013年你們家蔡英文怎麼說的? : 【吳家翔/台北報導】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今在臉書po文指出,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 : 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身為這個民主國家的一份子,她反對政府 : 提出的《電信法》第9條修正草案,也呼籲行政院主動把這個案子退回,不予審議。 : 蔡英文憂心指出,不久前智財局打算以侵權為由,逕自以行政命令封鎖境外網站開始,到 : 最近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案,準備授權給主管機關可以逕自以有「妨害公序良俗」之嫌, : 要求業者斷網或刪除網路內容,政府接二連三的試圖限制人民網路活動的舉措,已經引起 : 社會相當的疑懼,擔心政府正一步步的剝奪人民的自由。 這兩個還是有差的 2013年的那個修正草案是行政命令 意思是行政機關可以自行封鎖網站 但是這次的修正案是要求法院執行 判決後才有效力 而且內容是解析該網頁 不是網站 差很多 盜版的網頁只要檢舉google google審核後搜尋就會屏蔽了 也根本不用經過法院 法院審理也曠日廢時 其實影響有限 而且時代力量也在提案名單當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94.27.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6751220.A.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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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務上差別不大 推敲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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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權也不在人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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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權讓2300萬人不能接觸該網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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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跟網站差很多 不要無限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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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什麼權力禁止人民想去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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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說法院有權屏蔽特定資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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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出來救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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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提供管道 讓正版合法販售 而不是限制人民該或不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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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差別不大?? 行政機關能隨便抓人去槍斃, 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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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決定都不是重點 是憑什麼侵害人民網路資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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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能判人槍斃, 有人覺得這叫差別不大?? 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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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吱終究是喜歡河蟹的 為什麼不喜歡統一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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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推敲都不想 我也是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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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問你 先推敲一下 上法院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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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回答為什麼差別不大 不能理解你的推敲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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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很大 你提告你要舉證到說服法官同意相關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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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誠心發問了 我就回答一下 法院判決要被告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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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CKUer (172.94.27.25), 09/30/2017 14: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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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反過來 如果W兄你是個美國人 你的網站被台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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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法院 你會請律師打官司? 會親自飛來台灣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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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會飛過來 像是迪士尼就到處告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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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會的話 法院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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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差異很大? 我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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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台灣法官素養問題 你今天會影響多數其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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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關素養 被告都不出庭 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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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CKUer (172.94.27.25), 09/30/2017 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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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卻為了一個人逕為判決?不去考量侵害其他人權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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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院這關實際上差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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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出庭又不代表提告一定勝訴. 這法學常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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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迪士尼阿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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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要舉證 跟行政機關先侵害他人差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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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常識? XD 那不出庭的勝率多少 要不要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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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把所有的案子都當同樣的性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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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是原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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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CKUer (172.94.27.25), 09/30/2017 1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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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庭勝率是看原告證據力好嗎? 你以為是轉蛋看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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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就等同認定行政機關一定會無證據就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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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素養無關?很有關阿 不同案子用同樣性質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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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才覺得不一樣,可以缺席審判就代表法官只能聽一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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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據原告就只會敗訴啦, 還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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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鍵盤法官看到被告沒出席, 原告就算沒證據也判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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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亂封網被譙要推給法院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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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刑事訴訟法為什麼禁止一審缺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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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信任法院你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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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證據力 跟 被告辯詞也有關係 你以為像轉但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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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是民事..本來告訴人就可以提任何種類的聲請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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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貼文這種一番兩瞪眼的東西, 是要什麼鬼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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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法院的是好嗎 不要以為法院天眼通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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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鬼扯什麼無證據就可以封, 被打臉又來凹什麼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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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個說好聽是讓告訴人知道自己提告權力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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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出席/不出席的情況下 對案件影響很大 法官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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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難聽脫褲子放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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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啊,你自願讓國家決定是否可封鎖你的網站你就放棄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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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一句話講無證據 把畫塞進別人嘴裡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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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別人不願意讓國家有這麼大權力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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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法官什麼事這什麼鬼 民事上有爭議不給法官裁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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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manzero: 這樣不就等同認定行政機關一定會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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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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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法官有無原告辯詞 都能做出最正確判決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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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後來是說法院判錯就對了 司法裁判權廢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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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 你要不信任不承認判決你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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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上面解釋W兄講的 回文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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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放棄自己權利 法院判錯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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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啦 民事上有爭議給誰裁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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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權力等同法官裁判錯誤 原來如此 記得去修民訴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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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人就覺得被告不出席最大, 被侵權的乖乖閉嘴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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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啦,封鎖網路影響太大,敢不敢被告沒出席就不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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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 中文能解讀這樣也很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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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欠錢的啦, 侵佔的啦, 被告都不要出席就好, 法官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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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判就是不公正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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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放棄自己權利 法院判錯是很奇怪?? 這句話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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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 放棄權力等同法官裁判錯誤 好吧 我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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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講的完全邏輯矛盾 草案多看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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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隨便註冊一個FB帳號,專門分享盜版,再立刻提告,FB就被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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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那邊別人誤解你 隨便啦 反正有爭議法院裁判也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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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試看看阿 不過你FB帳號會先被FB本身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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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就是憲法守護者嗎?傻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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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有人放版權物我就不能去看討論?那人家貼遊戲圖我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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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任何東西了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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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不解析就是擋IP的意思,還在網站網頁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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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網站之後連到哪個頁面就不能控制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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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的部份有洪慈庸和高潞兩位委員連署,我想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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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跟她們反應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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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那個法案真的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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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原PO的其他部份,就不予置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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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法院判決 這當中能操作的空間還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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