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揆「男男戀染愛滋」說惹議 陳宜民:正確且沒有歧視消失
我認為
比較精確的的說法應該是:
(1)愛滋病的主要來源途徑是與其它愛滋病患者從事危險性行為。
但因為在發生危險性行為時我們往往不能輕易辨識對方是否是愛滋病患者,
所以索性就把就把這說成是:
愛滋病的主要來源途徑是從事危險性行為。
(2)男同志因與愛滋病患者從事危險性行為而得到愛滋病的比率比較高。
得出這樣的結果的可能原因有兩個:
A男同志患愛滋病者比率比較高
B男同志發生危險性行為比率比較高
但同樣因為在發生危險性行為時我們往往不能輕易辨識對方是否是愛滋病患者,
所以索性就把這說成是:
男同志從事危險性行為而得到愛滋病的比率比較高
(男同志從事危險性行為是愛滋病的主要來源途徑)
總之,賴清德後來更正後的版本也比較接近這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22/1209112/
我認為男同志族群應該要接受這個說法。
並且也應該在意識到這點後想辦法避免:
避免與其他愛滋病患者發生性關係,以及避免危險性行為
但是那些
把愛滋病說成彷彿是只和男同性戀或男同性性行為或者男同性危險性行為有關
或者
說愛滋病的主因是男同性戀或男同性行為或者男同性危險性行為
(等於是把男同性戀或男同性性行為或者男同性危險性行為作為目前主要愛滋病
來源途徑直接本質化為愛滋病的主要原因)
同樣昰有問題的,因為
(1)男同性戀或男同性性行為不必然導致愛滋一個男同性戀者要得到愛滋病,如上所述
,必須全部滿足以下條件,缺一不可:
A性行為的對象是愛滋病患者
B發生危險性行為(有不少男同志不喜歡肛交,或者堅持戴套)
(2)愛滋病的來源途徑不只是男同性戀或男同性性行為或者男同性危險性行為
(異性戀或異性戀性行為或者異性戀危險性行為也是來源途徑)
(3)愛滋病的主因是病毒,而男同性戀或男同性或男同性危險性行為性為只是來源途徑
(目前看起來是主要的來源途徑)
如果宣稱後面的那種說法,卻又同時宣稱自己是科學的,不過是一種假科學罷了。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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