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友有車有房 她不滿:30歲月薪才3萬多消失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這女生很聰明阿 而且想法十分正確
: 找有車有房的男生 確實沒用 因為那些都是婚前財產
: 婚前財產是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
: 找月薪高的男生 以後離婚比較有保障 因為依據法定夫妻財產制
: 離婚時 婚後財產是必須跟配偶均分的
: 你找一個月薪只有3萬的老公 但是有車假設200萬 有房假設1000萬
: 結婚總共5年 結果你離婚後 也只能拿90萬(最高)
: 假如你是找一個婚前沒車沒房的男人 但是月薪水5萬
: 結婚總共5年 結果你離婚後 可以拿150萬(最高)
: 所以這個女生相當有頭腦 知道要挑怎麼樣的男生對自己有利
結婚是考慮很久,包括整個人生規劃,還有小孩的未來
曾經有人跟我說,你名下都是個人財產,結婚後買賣後就變成共有了
我跟我朋友說,結婚想離婚考慮周全也是對的
但錢在賺就好了,我只規劃長遠穩定的婚姻,而且婚姻本來就要維持
人生不是只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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