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回家 上摩鐵 網紅律師呂秋遠劈腿2女直擊消失
※ 引述《psee (mine?)》之銘言:
: : 既然未婚
: : 那只要考慮對方484有婚姻狀態就好惹嘛~
: : 這篇我全文看下來
: : 除惹所謂der"讀者爆料"那一段以外
: : 在記者沒有足夠der資訊說明另外兩葛女der484未婚
: : 整葛就是單身溫拿律師約約炮
: : 好像沒神摸問題耶?
: : 依我看
: : 記者484應該查清楚再報
: : 還有"讀者爆料"
: : 讀者到底是誰 不講der話
: : 你自己杜撰一葛也可以不是嗎?
: 咦
: 不久之前有個叫丸把刃的知名作家
: 也犯了全天下男人會犯的錯
: 為什麼就被罵到臭頭呢
: 是顏色對了
: 還是兩性專家批不得?
: http://news.tvbs.com.tw/ttalk/blog_author_detail/6388
刀大當然是一樣R
人家有錢未婚為甚麼不能P
更D能der是
一堆小說迷說神摸刀大騙人
幾歲惹還不長大
專業跟私德要分開來看
公眾人物搞這些是他悶der特權
是很正常der現象
那你是嫉妒還是想要學習呢?
當然啦 如果今天刀大/綠濕是有婚姻狀態
那肯定是不對
但未婚der話
沒有違法 只是有道德瑕疵而已
小說神摸der當然可以繼續買
因為喜歡der是小說 而不是他der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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