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消失
※ 引述《zxxl (難過時就想想茂吉吧)》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2707349
: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造就交通違規檢舉量大增,六都今年一至八月,檢舉開罰
: 件數已超過一百五十萬件,警方及裁決單位擔心不開罰反會被投訴檢舉,幾乎照單全收,
: 愈來愈多民眾為罰單上法院「討公道」,形成一股新民怨。
: 對於民眾埋怨警方未善盡調查、全收開單,警方表示,民眾檢舉與警察取締不同,沒有微
: 罪勸導的空間,除非檢舉內容有明顯違失,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只能開單
: 舉發;員警無奈表示,這是「帝王條款」,不開罰恐被投訴吃案。
: 警方認為,現行法令民眾檢舉違規,舉發單位須查證及回覆,反而檢舉人不用負責,無規
: 定有到案說明義務,平添警方負擔和困擾,變相助長檢舉案「浮濫」,建議限縮民眾檢舉
: 項目或修法解決。
Q1:交通違規檢舉有獎金嗎?
答:民眾沒有。但是過去警察有,交通員警有罰鍰獎金,經過違規魔人靠北後,民代加
持下,就取消獎金。
Q2:沒有獎金為何要檢舉?
答:警察不會主動開罰,特別是違停,不檢舉,所以難道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例如乖乖
找停車位不影響交通的人都是笨蛋嗎?
Q3:為何違規那麼多?
答:(1)台灣人考駕照會答遵守交通規則,不少人上路後才不管交通規則。考試時知道
禮讓行人,上路時,轉彎時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還會搖下車窗罵行人:「幹,你會
不會走路?」
(2)罰款太低,以違規停車為例,罰款在600-1200元之間,併排停車2400元。澳洲墨爾
本違規停車,現在是澳幣79至159元(約1975至3975元台幣),日本違規停車最高罰款
18000日圓(約6545元台幣),新加坡是50元至450元(約1100至9900元台幣)。
違規停車被開單或檢舉的機率根本不到5%,機率這麼低,相較於停車費或停車月租費,
違規停車這麼划算,怎麼算都是違規停車划算。
(3)微罪勸導不開罰?一堆商家都把自己的賓士、BMW、奧迪與各種跑車違規停在店家
前或附近的紅線,一停就是整天,一週停七天,去找月租車位一個月要5千起跳。不如
違停,反正警察來了也是勸導不開單,立刻把車子開走就好。很少有人會拍照檢舉,就
算被檢舉,也是要6張單以上才「不划算」。怎麼算是違規停車比較精打細算,幹嘛不
違停。至於新北市違停5天收到34張罰單,只是因為有人看不慣所以檢舉。很多人都這
樣停住家附近的紅線,一停都是好幾年,怎麼算都是違規停車划算。
(4)而且,車越名貴,違停狀況就越囂張。就算嚴重影響交通,民眾檢舉後,警察調
來拖吊車,拖吊車也不敢拖吊,一有閃失就賠個幾十萬。
Q4: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太浮濫?
答:一堆人嗆檢舉魔人,怎麼沒人檢討交通違規魔人?沒有違規浮濫,怎麼會有檢舉?
Q5:民眾交通檢舉需要規範限制?
答:之前的法規是交通違規檢舉時限3個月,經過交通違規魔人向立委與民代靠北後,
已經限縮為7天。繼續規範?不如法院和警察都宣布,即日起人人都可不遵守交通規則
,也不必考駕照,反正考試時會答,上路時也不必遵守。
Q6:警察說民眾舉證不必負責?
答:接受採訪的真的是警察嗎?還是警察不懂法規呢?
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聲明及條款
聲明及條款
我已閱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及服務條款】暨相關【隱私權政策】
經確認所有檢舉資料皆為真實,若相關資料(照片、車號及違規時間等)
經查證為不實或偽造之違法行為,願負起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
Q7:為何聯合報報導檢舉浮濫是民怨?警察和法院都抱怨檢舉?
答:你問我,我問誰?聯合報、法院和警察都在鼓勵大家不要檢舉交通違規!?
鼓勵大家對交通違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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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 a sign on the wall.
But she wants to be sure.
'Cause you know sometimes words have two mea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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