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被訟棍告,不跑警局筆錄不跑地檢署會怎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09 10:10), 6年前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訟棍『主觀認定』文章/推文內容侮辱到本人 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 告人一直都不是『是否告的成』,而是用告人的程序煩死對方, 這邊4X說得沒錯啊 什麼是告不告的成,人人定義不同 有些人是認為,要被警察找去做筆錄就算了 有些人是認為,最後被判刑才算,不起訴不算 這點我不認同,就算是不起訴,你也要跑流程了 所以沒有告不成這種東西 告都告的成,承辦員警都會直接受理報案的,怕被說吃案,且有業績為啥不要 起訴不起訴又是另一回事,這是檢察官的事情,不是員警的事情 幫大家總整理 通常被訟棍告 承辦的員警會要你來做筆錄,根據很多人的資料是說,這邊可以打電話跟承辦員警說 請直接移送地檢署,這樣就少這一趟,其實警察也不希望你來,最好是直接移送他最爽 根據資料,反正偵查庭幾乎會再問一次一模一樣的東西 所以省一趟是一趟 然後,因為是網路疑似犯罪,通常刑事會依犯罪地點來分管轄地 這邊比較運氣,有些會認為是原告被罵,所以依原告的所在地 有些是認為,疑似犯罪的是被告,所以依照被告的所在地 也有些是認為,在網路上疑似犯罪,就依照機房所在地(常發生於網路遊戲) 真的是看運氣了,不過絕大多數都是被告所在地居多,畢竟發文地點就是疑似犯罪地點 但我也有聽過是依原告所在地的 我也知道刑事沒有以原就被,也就是不可以申請轉移,但還是有聽過有人轉移成功 這邊就運氣運氣了 民事就一定可以轉移了,但通常訟棍不會告民事 因為一定可以轉移且要付錢的 真的啦 妨礙名譽除罪化現在進度到底如何了? 這種8成不起訴,剩下2成也是幾乎罰罰小錢了事的 趕快除罪化算了 段宜康罵蔡正元"不要臉的髒東西" 刑事也才5000 民事20000 而通常訟棍只會告刑事 為了這種小事情,一堆社會成本 但我知道有人會說,阿被人嘴很不爽啊 嗯 假設除罪化還是可以告民事啊,所以不用擔心 所以上次一堆反年改的說要告柯文哲 我大力支持 這樣才能加速推動妨礙名譽除罪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0.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923013.A.19F.html

09/09 10:13, , 1F
我最近也在網路上被人告了 我也來請警方直接移送好了
09/09 10:13, 1F

09/09 10:14, , 2F
省一趟 直接跟檢察官大人ㄐㄧㄝㄕ
09/09 10:14, 2F

09/09 10:14, , 3F
解釋 感謝原Po解惑!
09/09 10:14, 3F

09/09 10:15, , 4F
訟棍什麼的我覺得沒差 修法排除被釣魚的人的刑責 新增
09/09 10:15, 4F

09/09 10:15, , 5F
一條濫用司法罪對付訟棍比較實際 就看立委要不要修法
09/09 10:15, 5F
我記得英國有濫用司法罪,之前有個英國女人整天亂告人性侵,就被判這條 新聞之前有報導;我也覺得這條應該要有,不然會害到其他真的需要的人 假設司法人員天天都處理這種亂告性侵的,久而久之就會先入為主,就會認為又是亂告的 那哪天有人真的被性侵,這個人就受害了 ※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3.50.203), 09/09/2017 10:18:31

09/09 10:25, , 6F
真的 有人就是愛濫用司法資源 以為別人放過她她就對的
09/09 10:25, 6F

09/09 10:28, , 7F
動用妨害名譽九成都是小感冒叫救護車掛急診
09/09 10:28, 7F

09/09 10:29, , 8F
被別人批評濫用資源還大言不慚是在伸張正義
09/09 10:29, 8F

09/09 10:35, , 9F
無法除罪化是因為有一堆人覺得這樣會讓有錢人任意罵人 所
09/09 10:35, 9F

09/09 10:35, , 10F
以還是要保留刑法的懲罰才能有警惕
09/09 10:35, 10F

09/09 10:54, , 11F
告民事付裁判費也才一千元 比叫救護車多幾百塊而已
09/09 10:54, 11F
文章代碼(AID): #1Piqs56V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Piqs56V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