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專學生反反年改 被各警察嗆聲+霸凌消失
台灣警察的歷史前面已有鄉民說明了,簡單講當初就是以建軍的思維來成立警隊,所以比
照軍人養成,分別設立中央警官學校與台灣警察學校來養成警界的「軍、士官」。
在這種「警察是穿著另一種制服的軍人」思維下,警校比照軍校,用公費及免服一般兵役
來吸引人報考,同時也設有「實質上的役期」,例如警大6年,警專4年,若未服滿規定年
限就要賠償過去各種費用。
而因為有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警隊必然會像軍隊一樣出現制度上的學長制,所以值得討
論的是,警隊需不需要這樣軍隊般的學長制?
其實警察作為執法人員,跟基層士兵主要任務在殺敵是不同的,士兵不用懂法律,他只需
要「服從」上級命令即可完成任務,主要責任由下命的上級負責,所以軍人養成教育首重
「服從」。
而警察所有的作為都要依法行政,干涉人民生活必須有法律依據,所以警察必須懂基本法
律,要為自己干涉人民負法律責任,「依法行政」對於基層警察來說更重要。
另外,現在警察已不像早年沒人想幹,甚至台大等名校學士擔任基層警員大有人在,那麼
真有必要繼續用軍校體制使用公費+服務年限來招考警校正期生嗎?
司法警察人員如調查局調查官、海巡署文職查緝員、檢察事務官等都是採「先考後訓」正
規文官取才制度招訓新人,警察跟他們一樣都是具司法警察人員身分的文官,繼續用軍校
武官的「先訓後用」體制來招募新人其實是很奇怪的,而且還會出現所謂特考不過需要賠
償的問題,徒增困擾。
個人建議警察養成全面回歸文官考訓用單軌制,對警校現有教職員進行安置工作,讓警校
改制回警察人員訓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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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22 20:23, , 1F
08/22 20:23, 1F
是,怎麼看都是回歸文官考訓用制比較合理。
※ 編輯: todao (1.200.195.127), 08/22/2017 20:26:14
推
08/23 10:04,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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