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呼籲輔大校方公開「夏林清案」調查資料,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8/16 23:08), 編輯推噓-69(12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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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跑了一個多月恢復帳號失敗,只能請託跟我使用年限差不多人貼文。文章很長, 因為怕了又被扭曲文意,請見諒我一次說完。 首先,呼籲輔大校方為回應監察院新聞稿,請公布相關記錄資料:輔大校長與心理系友們 面談時,承認知道夏林清是被誣陷。為什麼輔大校方知道夏林清是被誣陷的?因為輔大校 方一定可以調得到記錄,知道事發當時就已經報案性侵,一共來了兩台救護車。一台是送 被害者去醫院採證,還因為第一家醫院沒有性侵採證sop箱,轉到另一家醫院完成採證。 另一輛救護車則是加害者被打受傷,送去另外一家醫院急診。輔大校方從頭到尾都知道輔 大心理系所沒有任何人能吃案。加上24小時內向教育部完成校安通報,都已是正式有案可 查。 進入到朱伯銘的誣陷文章內容部分。新北市法院判決報告出爐之後,禁聲令已過,終於釐 清在被害者人際關係圈中悶燒的質疑。事發2015年六月底當晚送往醫院採證,一週後第一 階段醫院送檢報告是沒有明確加害者DNA反應的,而檢察官在起訴書中也詳細解釋了因第 一階段的檢驗,只能有95%驗出率,於是逕行第二階段的檢查,才在四個月後,即當年十 月於陰道外部找到DNA證據。八個月後,隔年2016年一月以性侵未遂起訴。 就是這個一直被故意掩藏的時間差! 就是這個一直被故意掩藏的時間差! 就是這個一直被故意掩藏的時間差! 白話的說,就是在事發後一週後到四個月後之間,醫院做的初步化驗,是沒有採集到 加害者DNA反應的。當時,輔大校方一定知情,所以第一次的性評會結論是「猥褻」。 而在這四個月之中第一階段檢驗沒有加害者DNA反應,或是起訴前,甚至到判決前, 這到底算不算乘機性交未遂?這就要看你認為「無罪推定」與「證據法則」重不重 要了!事發一週後第一階段報告出來沒有驗出加害者DNA時,被害者也向友人們說她 「鬆了一口氣」。而事發一週後第一次檢驗報告即使沒有檢查出加害者DNA反應, 還是應被害者要求而組的工作小組,正是心理系方那四個月沒有河蟹吃案,一直當這是 性侵案處理的證明。 被害者和朱伯銘之間關係的情感衝突,是被害者沒有立即要求申請性平調查的主因。 被害者是事件發生前,就已經多次說要回家卻突然消失個了幾個小時,而且詢問過曾經一 起喝酒的友人求證被害者喝醉了有時真的會斷片,忘記前夜喝醉時的大方言行舉止,讓當 時男友朱伯銘懷疑被戴綠帽。被害者確實向友人說過很欣賞這個直系學弟(乘機性交未遂 加害者)打三份工,自己賺錢付學費。所以朱伯銘目擊事發時,因已懷疑被害者與加害人 之間有貓膩,才會直接衝過去打加害人。據被害者說法因顧忌朱伯銘打人是傷害罪,怕有 案底無法繼續留在臺灣,因而第一時間並未要求申請性平調查。事發當晚,朱伯銘已經報 警,被害者也被送去醫院採證完成。而被害者也自己說當天又喝到斷片,不記得事發過程 ,才會向輔大心理系方要求協助,重建事發過程記憶。這就是備受爭議的工作小組的起源 之一。如果熟知台灣性侵害防治相關法令的話,就會知道被害者當時是有個案處理的社工 和諮商心理師。所以這個工作小組是「並行」的支持系統。 接下來,「朱伯銘、被害者與友人在學姊建議下去找夏林清談一談」的「713會談」,也 就是朱伯銘發文中指控傷害被害者的一次會面。這不得不提「這是被害者與朱伯銘的情感 糾紛」,也要提「被害者有床伴(痔瘡)。」案發之後,一開始在系上造成的衝突與為何 要求和夏林清見面的主因:在事發約兩週後,因為朱伯銘和友人已經向系上施壓要求封殺 加害者在心理營的工作職務,不得參與。於是蕭學姊建議並且引薦見712當晚才剛返台的 夏林清,處理同一時間712晚上系上學生所爆發的肢體衝突。朱伯銘質疑輔大心理系蔡學 生包庇被朱伯銘懷疑是小王的加害者,協助串供。不過這位蔡學生真的不是小王也沒包庇 ,去警局報案警察杯杯還建議提起毀謗告訴。為何朱伯銘到處懷疑人是不是小王?當時被 害者的床伴,事發當天剛好正式搬離台北,他也是在隔年跟大家一樣看到發文之後才知道 這件性侵未遂案。向他求證當時被害者與當時男友朱伯銘是否是性開放關係?當時床伴表 示他不確定被害者與男友朱伯銘之間,在案發發生前到底有無性開放關係的共識。因曾朱 伯銘公開分享自己嫖妓事蹟,而床伴與被害者的關係雙方確認純粹是生理需求,所以當時 未正面再次確認。但當時床伴有提議要將他和被害者的關係告訴朱伯銘,但被被害者拒絕 。朱伯銘在事件後與友人主述一直懷疑自己頭上有綠光而多次在系上爆發衝突,並不是無 憑無據。 為什麼被害者會在事件發生後兩週和夏林清見上一面,從見面隔天「覺得被夏林清接住」 到八九個月後突然變成「被當做酒後亂性」?轉折就在見面當時,檢方證據在事發後第一 次檢驗報告是未檢出加害者的DNA。被害者從「鬆了一口氣」,到四個月後第二次檢驗才 在外陰部檢體檢驗出加害者DNA,並且在事發後八個月後才正式以性侵未遂起訴。在熟人 性侵案件,被害者往往在因為身心受創,而未第一時間報案,更未完成報警採證。在實務 上,被害者在事後,經過協助後等身心準備好,才能明確的說出「這是性侵」並且提出告 訴。 .....那夏林清在這裡是什麼角色?阿就一位系上教授裡的路過萬應婆呀!見一次面也不 是只談性侵事件,更不是在協助性侵受害人的專業諮商關係裡,而主是處理性侵未遂嫌疑 人能不能參加系上營隊的糾紛和學生群體之間的近乎爆發肢體衝突的問題。會面的當時, 第一階段的檢體報告是沒有檢查出加害者的檢體。這個事件根本就不是可以拿來任意投射 個人的相關性侵創傷,更何況朱伯銘的529發文一再扭曲並刻意隱瞞事實,根本是捏假虛 構的指控。如果這樣的指控能成立,那所有有國家諮商證照的人都隨時和人見一面都可以 被告。 這個事件會讓被害者覺得自己「被懷疑被性侵未遂」在於檢方證據兩次檢驗的轉折和當時 男友朱伯銘懷疑被帶綠帽的壓力。被害者在收到第一次醫院檢體報告未檢出,的確跟友人 說:「鬆了一口氣。」但朱伯銘一直質疑被害者為何不積極去調監視器畫面,為何不積極 舉證?到第二階段化驗結果出來之前,這四個月之中,被害者已和朋友說了「醫院檢體化 驗沒找到證據」「不是性侵,鬆了一口氣」後來才改口。耙梳事證過程,造成讓被害者 「覺得自己被當一夜情而不是性侵而受傷的」正是法律程序的攻防戰。從事件一開始到檢 方起訴前,被害者第一時間就聘請的律師要求加害者道歉,也是被害者向系上要求協助組 工作小組的主要要求。在系方工作小組的協助下,本來加害者也是願意道歉。但因為加害 者媽媽連夜跑去借錢,只請得到畏懼輿論而派三個助理出庭的律師,主張「沒有明確DNA 證據,道歉等於認罪」而破局,被害者也因此有些不太滿工作小組。 但親愛的,沒有滿足讓加害人向你道歉的期待,不代表工作小組成員認為這不是性侵害 未遂案件呀! 請容我再次強調: 朱伯銘捏造事實發文毀謗夏林清,他的真實動機,是非常惡劣的。朱伯銘發文時機是在事 發隔年一月正式起訴後,加害人已被輔大第二次性平決議退學,529發文當時朱伯銘與被 害者結束同居關係瀕臨分手,等待判決結果。那時對他而言「被帶綠帽」是非常重要的事 情,不然我也不需要幫他找出到底是哪些床伴們讓他那麼崩潰痛苦。現在也就只有他一個 人可以拍拍屁股避走中國,逃避毀謗的刑事責任,三不五時翻牆看看多少台灣人被他耍弄 ,以為鋒頭過了還可以回來輔大心理所念書。各位對夏林清恨之入骨的網友們,請你們冷 靜想一想:觸怒你們的,有多少是不實的造謠?又有多少把自己也有被性侵害經驗或是身 旁有人被性侵害的創傷,將個人情感投射在朱伯銘一開始就為了圖謀政治難民身分留在臺 灣而毀謗攻擊「大學教授暨院長」的文章,誤以為是小蝦米鬥大鯨魚的爆料?. 朱伯銘本身在去年529發文前後真的很多話,像是「發現被害者不是處女很失望」、「她 被強暴後,除了我還有誰要她」、「因為那件事後就沒辦法,所以去嫖妓」、「我和立委 說好了,要像王丹一樣用政治難民留在臺灣」(其實我也真的不想打擾王丹老師,不過您 的中國同胞一直使用您的經驗,到處說嘴)等等,這些話在能一起喝酒聊天的社交圈裡 為人所知,不少人對朱伯銘的言行本來就不以為然。而且「529控訴文章內容與基本事實 落差太大,導致質疑文章之中明顯不合理之處」,這不代表「質疑被害者被性侵未遂是個 謊言」。有會放這種話的親密男友,我能理解為何被害者在即將分手的男友發文後,需要 607說明會,把「質疑控訴夏林清文章內容」的人當成「質疑被害者被熟人性侵未遂」地 對幹。在說明會後說「這是我要的」被害者的確要到了為自己發聲的場合,而且當晚還表 示想要再一次舉辦這樣的說明會。 因為本案件,檢察官於2016年一月起訴時,事實證據指向是乘機性交未遂,沒有陰道內撕 裂傷與外傷,不是一般人所想像中電影式被暴力傷害罪證確鑿的強暴過程。 被害者又因酒醉斷片沒有事發記憶,第一階段化驗還沒有檢查出加害人DNA。司法調查龐 大國家機器檢驗的時間差,讓被害者的處境在朱伯銘捏造發文後,的確需要這樣的說明會 「驗明自己被性侵未遂,不是像發文那樣是捏造的」而朱伯銘捏造文中拿來指桑罵槐的夏 林清名言之一「不要站在被害者的立場」(註:我之前被刪文的文章就有拆解過很多研究 生論文指導時被要求「不要站在被害者位置」的實錄。都要精心構陷圖謀政治難民庇護, 扭曲是是而非的話當然不可少)就是要被害者一定要是坐好坐滿還不能亂動性侵被害者的 位置,不然身為瀕臨分手的正牌男友頭上馬上就因為懷疑加害者與被害者關係而綻放閃耀 的綠光。不了解被害者與朱伯銘感情衝突,真的很難理解為何這兩位要主動參與607說明 會。就算被害者事發當晚喝到斷片失憶,但在性侵法律訴訟程序過程中的壓力與感覺受傷 也是真實的。被害者要求的說明會,事後被朱伯銘透過媒體操作讓外界扭曲解讀成「公審 」,也因不知道這類性侵法律攻防戰的實際樣貌和這次性侵案件的證據蒐證轉折與起訴冗 長過程,更不知道捏造構陷發文的朱伯銘圖謀政治庇護與一直以來的言行。更推進的說, 因為教育部指稱葉大華施壓而來的禁聲令,讓台灣公民社會錯失了能共同討論這類熟人所 為的性侵案件審理過程,因為法律攻防與司法流程而造成被害者在過程中的再次創傷, 除了噤聲靜待司法這個龐大國家機器運作以外,還有無其他支持協助的可能。總不能叫 被害者一直都閉嘴、只能脆弱而無法療癒傷痛、不能為自己發聲只能「創傷壓力症候群」 吧! 另外因為我有公開明白說我有當面查證問過夏林清,所以在判決報告出來後,有人來問我 :「法院證據就是沒有陰道撕裂傷,所以那到底為什麼會下體痛?」我也在此一起說明。 第一時間,現在被說的一文不值的身心療癒系統,被害者案發後也是有向前尋求協助。「 一直說下體痛」這個說法我有和聽過被害者這麼說的人求證。當時被尋求協助者「在聽了 一週被害者說下體痛,一直說下體痛,只能請已經選擇走法律途徑的被害者就繼續走下去 ,請不要再來找他,他也不能解決被害者的下體痛。」對於有聽過下體痛也知道報告內沒 有撕裂傷的人,我查證消息來源是「被害者不太熟但也聽過被害者本人親口說下體痛的友 人」說,當時被害者當時的確有與友人透漏是「因為朱伯銘一直要求去跑性侵告訴流程、 調監視器畫面,所以情緒壓力造成下體痛和腹痛。」所以下體痛是真的,被害者不算說謊 ,只是沒有說明讓被害者下體痛這類壓力創傷症候的真正主因。就像這是性侵案,被害者 真的沒有說謊,只是沒明說這是沒插入也沒外傷甚至被害者斷片沒有什麼記憶的熟人性侵 未遂案。 至於夏林清有沒有說那些話傷害被害者? 我得到的回應是:「還好她(被害人)已經道歉了」與「沒有人在乎真相事實。」 最後,讓我再強調一次還原事件的起源:朱伯銘看似受盡委屈而突發的誣陷文,其實在去 年發文前,朱伯銘已經寫好了文章,先向葉大華與台派NGO人士們尋求套招爆料。這件事 實,朱伯銘也多次和友人們說:「這都已經是說好的了!都已經安排好登記質詢教育部部 長了」。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何最後是由吳思瑤上質詢台,因為他不是一開始的這些大人 物。而最近我又收到了「葉大華跟友人說,葉大華本人說他不是有意害夏林清」的傳話, 和教育部不斷多次私下透漏說是有些立委諸公下要求下的封口令和一定要懲處的壓力。兩 相對造,只能冷笑。我有向夏林清求證過,到底有誰來跟夏林清求證過事情原委?答案是 :沒有人。這本是一件一開始就能避免的荒謬指控。事涉性侵被害者,爆料者還並不是被 害當事人,這不是惡意洩漏被害者個人秘密,那什麼才是洩密?至於朱伯銘本人聲稱說: 「指控夏林清好弄個政治受害者的身分,像王丹一樣用政治庇護的身分取得台灣居留」的 計畫,請教諸公:你們怎麼沒有老實的跟朱伯銘說這樣的政治設計與判斷,也太幼稚而不 可行?夏林清本身就是在美國求學時,被白色恐怖、被職業學生打小報告的留學生。當年 夏林清於1976年去美國賓州大學讀碩士班時,還是之後沒多久就被暗殺的江南先幫忙存了 一筆錢到夏林清的戶頭,才弄到學生簽證所需的銀行存款證明。人家中國人陸生沒把李敖 早期還沒登陸前著作史料念一念,也許搞不清楚,你台灣搞政治的也搞不清楚?順便呼籲 一下民進黨政府公布當時白色恐怖的文史資料,不然說好的轉型正義真的只是口號一句。 至於監察院...不是要裁廢了嘛? ps.怕又被刪文,補一個八卦:在調查過程中,意外訪談到「有被運動圈人士近乎性騷擾提問 都性解放了要不要去打一炮」但因為一直被警告「沒有人在乎真相事實」,連夏林清案鄉 民都一直跳針,不斷檢討被毀謗被害者,為何沒有聲淚俱下乖乖向毀謗加害人跪下道歉。 吐漏者不相信對他們而言爆料這些不舒服經驗能討的到什麼公道,就像我能想像下面推文 我會被噓到爆,被罵夏派邪教。 -- 我是沒有人,因為「沒有人在乎真相」 第一次有種爆料也不覺得有記者敢抄的微妙感...雖說我全篇文章有憑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0.92.96.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896113.A.AFD.html

08/16 23:09, , 1F
幫你推,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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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0, , 2F
夏教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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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0, , 3F
好喔 支持用全民投票決定太陽從西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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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0, , 4F
推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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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清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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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派就真的是邪教啊~ 身在其中的人當然沒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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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1, , 7F
法院都判刑了 監察院也認為沒第一時間通報 夏教還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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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沒有性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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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1, , 9F
在你們心理系能達到一個國小生能達到的基本要求前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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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了啦 情慾流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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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教可悲的地方在於 以為長篇大論就會比法院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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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1, , 12F
法院都判了,怎麼看都是河蟹不成,洗腦成這樣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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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1, , 13F
安安、情慾如何流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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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12, , 14F
有憑有據在哪????????????殺小微妙感? 先消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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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讓三百個字能說完的文章不要搞到三萬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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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性侵阿 是性侵未遂 法院認證過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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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徒加油 先拿出證據啊XD自己說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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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凹了 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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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中壢選民?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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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他媽有很難嗎?讀輔大貴鬆鬆每學期繳了六七萬元結果每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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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系出來的學生都只學會寫一堆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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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那個正常人看都知道你們有問題,還在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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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大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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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長的情慾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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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戲劇化 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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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有憑有據 但是這篇文章 都沒看到啊 還有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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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教大概以為 脈絡=長篇大論 你看念書念到偏了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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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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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圖沒真相啊~你要說服人,麻煩把證據拿出來~不過你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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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在心理學界心輔自成一格 因為經不起檢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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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夏夕夏景真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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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道聽塗說的邪教教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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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來跟我學長話短說好了 給您網友優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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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一直嘴說他們沒有覺得怎樣,拜託,一堆校友幹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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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在哪? 你寫出來就叫證據? 文組都這樣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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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氛圍差不多是集體霸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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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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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就學店想掩蓋性侵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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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2 則推文
08/17 00:18, , 112F
確定你唸的是心理系?你唸的是宗教系吧,還在那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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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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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0:23, , 114F
監察院是只「輔大校方」沒有完成通報喔!懲處是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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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0:29, , 115F
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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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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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凹而凹...可悲...翻譯:我教主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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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0:44, , 118F
講重點 謝謝 寫得落落長 是不會整理講義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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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拖其他事情來與這件事混為一談 很容易失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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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1:09, , 120F
說真的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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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夕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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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1:31, , 122F
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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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1:53, , 123F
所以鄉民正義就是不管真相,可以繼續罵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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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3:03, , 124F
沒證據,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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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3:10, , 125F
都多久的事了,誰在乎夏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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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3:12, , 126F
要也派一個文筆思緒流暢的人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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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6:23, , 127F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寫的是事證明確,違反的法條也寫得一清二楚
08/17 06:23, 127F

08/17 06:52, , 128F
文章最後已經暴露你預設立場了你知道嗎?
08/17 06:52, 128F

08/17 07:29, , 129F
來賺p幣嗎?
08/17 07:29, 129F

08/17 07:30, , 130F
按錯..
08/17 07:30, 130F

08/17 08:29, , 131F
太長直接噓,而且當你個版?
08/17 08:29, 131F

08/17 10:03, , 132F
不想聽你擺一個在受害者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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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0:25, , 133F
叫別人不要踩在受害人的位置,自己卻踩的很爽wwwww
08/17 10:25, 133F

08/17 11:01, , 134F
就叫你別踩在受害者位置上
08/17 11:01, 134F

08/17 11:50, , 135F
又來抹黑兼帶風向了
08/17 11:50, 135F

08/17 12:02, , 136F
夏夕夏景
08/17 12:02, 136F

08/17 12:08, , 137F
呵呵
08/17 12:08, 137F

08/17 13:10, , 138F
有這時間發文,還不如多讀書考國立的,好嗎
08/17 13:10, 138F

08/17 13:14, , 139F
0分
08/17 13:14, 139F

08/17 14:07, , 140F
看不下去
08/17 14:07, 140F

08/17 14:17, , 141F
夏林清和輔大就是因為你這種人而黑掉
08/17 14:17, 141F

08/17 15:22, , 142F
智障夏林清?智能障礙的原po?
08/17 15:22, 142F

08/17 15:42, , 143F
沒有證據狂陳述 再者已報警下系方為何會有DNA報告
08/17 15:42, 143F

08/17 16:41, , 144F
網友認證本文對性侵案採證流程的描述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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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6:42, , 1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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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01:31, , 146F
自以為自己講的是真相XD就說了證據列出來啊,證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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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59, , 147F
講了一堆又沒重點,果然是邪教洗腦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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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2:19, , 148F
看一次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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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5:33, , 149F
加害人跟被害者同樣是心理系學生,你們沒有一句是檢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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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的行為,全是集中砲火揭被害者夠不夠清白。就覺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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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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