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指期閃崩千點 金管會:初查無不法 無人需負賠償責任消失
※ 引述《MF916 (阿富)》之銘言:
: 台指期閃崩千點 金管會:初查無不法 無人需負賠償責任
: 針對台指期 3 日一度閃崩千點至跌停,金管會 8 日表示,根據期貨交易所初步調查,未
: 查到有交易人以連續低價賣出的不法操作情事,因此,也看不出有誰需要負賠償責任。
: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根據期交所初步調查,8 月 3 日台指期當天開盤受到
: 亞洲市場,尤其韓股跌幅 1.5%影響,台指期開盤後緩步下跌,加上交易人對市場行情有
: 不同預期,台指期在 8 時 45 分 25 秒出現較大的跌幅,指數來到 10042 點。
: 也由於台指期大幅波動觸動交易人停損單策略的執行,台指期在 25 秒後的 4 秒間,在
: 跌停點 9408 點至萬點附近來回震盪,但 8 時 45 分 30 秒後,台指期就逐步回穩,回
: 到萬點上方。
: 周惠美強調,經期交所初步調查,期交所的系統正常,在台指期大幅震盪的交易時間內,
: 也未發現有交易人以連續低價賣出操作的不法情況,而台指期當天一開始是慢慢往下跌,
: 後來觸動到各投資人的停損單,台指期跌幅才擴大到跌停。
: 至於當天遭強制平倉或自動平倉的投資人是否只能認賠?周惠美說,這屬市場機制,從事
: 期貨交易本來就有風險,目前也沒發現不法情事,看不出有誰需負賠償責任。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times.hinet.net/news/20365485
: 5.備註:
: 期交所董事長劉連煜表示:???
: 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表示:都是they的錯 絕對不是我腦公的問題
: 劉連煜完全不懂期貨 因老婆邱淑貞是金融幫而酬庸至期交所董事長
認真問
我是理組的 看不懂立法院條文 可以請法商的來幫忙看嗎?
剛剛上立法院 看到兩個月前通過了什 期貨交易法的修正
法條在這裡
http://lis.ly.gov.tw/lgcgi/ttspdf2?7309:88
但是這法條 罰則只有以下 沒有以上 那判一元也行嗎?
還是我誤會甚麼了
還是這樣的法條是很正常的? 國外也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7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634238.A.3E1.html
推
08/13 22:29, , 1F
08/13 22:29, 1F
推
08/13 22:29, , 2F
08/13 22:29, 2F
推
08/13 22:32, , 3F
08/13 22:32, 3F
→
08/13 22:34, , 4F
08/13 22:34, 4F
推
08/13 22:34, , 5F
08/13 22:34, 5F
→
08/13 22:34, , 6F
08/13 22:34, 6F
→
08/13 22:36, , 7F
08/13 22:36, 7F
推
08/13 22:38, , 8F
08/13 22:38, 8F
推
08/13 23:00, , 9F
08/13 23:00, 9F
※ 編輯: JanPat (114.45.70.68), 08/13/2017 23:14:03
→
08/13 23:15, , 10F
08/13 23:15,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