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法學素養普遍都很低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8/12 02:20), 9年前編輯推噓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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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hfo3035 (拉拉弟)》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最近觀察到越來越多人被記者牽著鼻子走 : 有時候根本沒問題的判決硬要寫的傷天害理一樣 : 然後就會有一群只看標題就高潮的文、法盲出現亂噴 : 更好笑的是民法、刑法不會分 不起訴就稱讚法官WTF : 像前陣子的砂石車撞死人的意外 居然有個法學天才 : 說老闆也要判過失致死 因為媽媽嘴也這樣判WTF : 有沒有台灣法律素養極其低下的八卦? 那個...媽媽嘴的僱主怎麼可能被判過失致死的責任 其實我覺得媽媽嘴案算判的很合理了,雖然在人性上說不過去 但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死亡的受害者家屬,站在法律上的角度該如何去補償這對夫妻的家屬 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謝小姐他名下有足額的擔保(動產、不動產),或戶頭有足夠的現金 媽媽嘴的僱主一定不用來負責,因為他自己就夠賠了 但就是不夠賠,又求償無門,受害者的補償又該算誰的? 而僱傭關係為什麼會變成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民法188寫得很清楚.. 如果真的不連帶負責的話,天下一定會大亂 例如今天發生一件小事: A員工不小心在工作時間中打破玻璃 波及無辜 客人提出求償,但A員工戶頭沒錢名下無財產,也不打算認賠這筆,兩手一攤說我沒錢 雇主不用負連帶賠償的話,最倒楣的會是誰? 天天都有求償無門的事情在發生,因為員工大部分基本上就是比較沒能力 而民188也是設有求償權,算是對僱主先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另額外對受僱人做出求償 損害 又,僱傭要如何不算一體?今天如果老闆倒閉,員工一樣也是沒工作 根本不可能拆成兩個人的事 但也不能說大家法學低落,因為誰沒事會去看法條... 又不是吃飽太撐,吃飽太閒~ 而且人性一直以來就跟法理就是互相衝突了,就大家見解也不相同 怎麼用人性來做出裁判? 我相信現在不能 未來也不可能 當然上面內容都是我亂掰的,看看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8.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475644.A.C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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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專業的事 還是交給AI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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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有按End 上面連看都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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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求知的時候大多數是自己利益受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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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值 291 Ptt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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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 網路以訛傳訛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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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國高中應該在公民裡加入法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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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到晚只知道投票的種類區分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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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2:25, , 9F
民事判決公布後 某位專欄作家"兼律師"喜歡看風向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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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常識已經有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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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貌似很有素養的批評文章 也被網友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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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以前三民主義就有教憲法 只是寫得太教條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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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沒兩天 最高院晚間10點發了新聞稿作整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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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之高 且內容清楚明瞭好懂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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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說的阿 有興趣可以找陽明山車禍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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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真的很多很喜歡把自己的看法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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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782995 (114.44.103.242), 08/17/2017 00: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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