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糗了!竹山警方錯認博士生是逃逸外勞 還硬上手銬腳鐐消失
※ 引述《c22032203 (小姐..要不要買口香糖...)》之銘言:
本人是士林夜市資深豬肉攤販,你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酒駕如果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是刑法,判了會有前科,要坐牢,好一點就易科罰金
你易科罰金的話一千元折算一日,判三個月就9萬,而且你交通罰單另外也要繳,
加一加肯定破十萬
而且你爸喝到旁人聞得到酒味,這測下去肯定超標,再加上他承認他有騎車,通常
員警都隨身帶秘錄器,被錄到的機會很大,根本抵賴不了
員警好心跟他說你拒測就行政罰解決,還可以分期,他真的太好心了,因為你這篇文章
,萬一鬧大上新聞被查到,他很可能最少被記一支申誡
還是說你覺得你爸爸繳不出錢進去關你比較開心,那我就沒話說了,你覺得呢?
(剛查了刑法第185條之3的醉態駕駛罪,最重是兩年併科20萬罰金)
: 看見這個就覺得很氣,
: 分享一件前兩個禮拜發生在我爸身上的事情。
: 先講結論,我爸被開了一張酒駕罰單。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爸很愛喝酒,非常愛喝。
: 但是因為這裡是PTT,道德觀非常重,所以我要強調一下,
: 他基本上都是在家喝,或是到大概隔三十公尺外的鄰居家喝。
: 即使真的跟朋友去外面喝,也堅持不酒駕,從來沒有酒駕過。
: 前兩個禮拜的晚上他晚飯後也是照常喝了一點酒,喝完就在家裡休息。
: 直到凌晨兩三點,我媽打電話給我爸盧小小要我爸載她出去。
: (他們倆分居但住很近,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 我媽是那種你不順著她就會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類型(應該是有躁鬱症,但堅持不看醫生),
: 在盧了一陣子之後,我爸想說晚上沒喝很多,又休息過一下了,
: 重點是盧不過我媽,想說如果被抓到酒精濃度還是太高也就認了,
: 於是就答應要載她出去。
: 出門騎車才到約三十公尺外巷子口,
: 我媽又在盧小小,就在巷口起了口角。
: 我爸就把機車停在巷口安撫我媽,
: 這時候來了個巡邏員警,見他們在起口角就當和事佬規勸了一下,
: 規勸完畢要離開時,看見幾公尺外有部發動的機車就問我爸是不是他的,
: 我爸說是,警察又說我爸身上好像有酒味,是酒駕吧?
: 於是就說要開單。
: 但是他因為不是設站臨檢,只是巡邏,
: 所以身上沒帶酒測器,於是說要請同仁過來支援。
: 重頭戲來了,
: 他同仁過來後,我不曉得是因為想便宜行事,
: 還是真的如傳說中開單有業績獎金。
: 他略帶誘導的對我爸說:
: 「你有權利不接受酒測,酒測後你罰鍰可能會到15萬,拒測的話我就直接開你拒測,
: 這樣就只要罰九萬。」
: 我爸只是個臨時工,學識水平也不高,聽到測了可能會罰15萬,
: 就聽從那位警察的建議直接拒測,罰了九萬。
: 當然,我爸跟我說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劈頭就唸他,
: 無論如何你就是喝酒了,就是不要出門啊!
: 但是我更氣的是警察的行為!
: 我爸酒駕被開單,應該的!
: 我也曾經超速當場被攔下,當下就是跟警察道歉說不好意思開太快了,收罰單!
: 但是,開單程序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該罰多少就罰多少,
: 不可以看對方不懂就騙東騙西的!
: 這種行為很讓人憤怒,很多警察的素質真的讓人搖頭...
: 在這順便請教一下懂的鄉民,
: 我查了一下後知道酒駕罰款是依照駕駛車種跟酒精濃度來決定金額,
: 我爸他騎機車、我估計酒精濃度也不會高、也沒酒駕紀錄,
: 我想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可能頂多罰一萬五,甚至酒測不會超過。
: 但是當下開單過程我爸不懂得要錄音錄影自保留證據,
: 搞不好警察也沒錄音錄影,即使有,可能也不願意拿出來當證據,會被消失。
: 這種情況下如果我要幫我爸申訴,
: 我該如何做呢?
: by the way,
: 我爸已經開始分期付款繳那九萬了...
: 要噓的可以噓了...
: ※ 引述《leo0873 (逼逼ㄟ死)》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UDN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糗了!竹山警方錯認博士生是逃逸外勞 還硬上手銬腳鐐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一名熱愛台灣的菲律賓學者(不願具名),目前是中研院台灣國際高等研究生學程的博士
: : 生,日前在南投竹山採樣時,因黝黑的外表,被埋伏在箱型車的3位便衣警察當成了逃逸
: : 外勞,不明就裡下,就被上手銬、腳鐐、掐脖子硬壓上車,該博士生雖一直喊著,「讓我
: : 拿我的證件,」但仍不被警方接受。
: : 張姓網友在臉書上透露,菲律賓友人在被銬前曾與警方發生拉扯,直到進了警局拿出台灣
: : 居留證後,警員才發現抓到的是中研院的博士,還反過來說,「如果你提告,因為雙方有
: : 拉扯,我們就互告傷害。」由於友人只剩兩周就要去瑞典當研究院士,因而同意不想追究
: : 。
: : 張姓網友隨後將臉書的貼文移除,竹山警分局接到求證電話時,僅表示當時情況有點複雜
: : ,會進一步了解發生經過,也會再次向當事人說明立場。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16336
: : 5.備註:
: : 東南亞不是c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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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刑法185之3規定最重是兩年併科20萬罰金
所以你的意思是:警察講15萬講太低了,應該要講20萬+兩年,而且應該要把你爸抓去
強制抽血,讓你爸進去關
是這個意思嗎?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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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聽起來警察也沒有騙啊,他說有可能罰到15萬是真的啊,最重還有可能罰到20萬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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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確實有這一條啊,拒絕酒測罰9萬,那你到底還有什麼意見?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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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說要配合酒測,但警察告知他說有一條拒絕酒測罰9萬,確實有這一條啊
警察也說你真的測下去有可能罰到15萬,確實刑法185之3有可能會罰超過15萬啊
那警察講的也沒錯,你到底還在不滿什麼?你很想你爸爸進去關?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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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有說啊,你爸就住附近,只是騎車去巷口30公尺,惡性並不重大,那也不一定
非得讓你爸背前科不可吧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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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只對一半,在法律上有所謂「得」和「應」的不同,「得」就是可做可不做,
「應」就是必須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有規定「應」強制體檢,但僅限於肇事,你爸沒肇事
,所以不能用這一條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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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法官,你怎麼知道你會不會遇到一個硬要把你重判的?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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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說你爸當初連旁人都聞到酒味了,那依我的經驗判斷,他測下去應該會超標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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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沒有違反程序啊,你想說的是他有受不正訊問嗎?包括恐嚇、刑求、詐欺、脅迫?
看起來沒有刑求,沒有施用詐術,沒有實害通知,而且他說的都是法條確實有的規定
所以我覺得不然這樣啦,如果你真的這麼在意,你趕快去警察局告發你爸刑法185之3
,順便告那兩個員警包庇犯罪,順便告你媽教唆醉態駕駛好了,如何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2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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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怕你爸真的測了會超標,明明只是出門30公尺,卻要背前科,到時候你也有得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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