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糗了!竹山警方錯認博士生是逃逸外勞 還硬上手銬腳鐐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01 16:57), 6年前編輯推噓12(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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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22032203 (小姐..要不要買口香糖...)》之銘言: 本人是士林夜市資深豬肉攤販,你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酒駕如果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是刑法,判了會有前科,要坐牢,好一點就易科罰金 你易科罰金的話一千元折算一日,判三個月就9萬,而且你交通罰單另外也要繳, 加一加肯定破十萬 而且你爸喝到旁人聞得到酒味,這測下去肯定超標,再加上他承認他有騎車,通常 員警都隨身帶秘錄器,被錄到的機會很大,根本抵賴不了 員警好心跟他說你拒測就行政罰解決,還可以分期,他真的太好心了,因為你這篇文章 ,萬一鬧大上新聞被查到,他很可能最少被記一支申誡 還是說你覺得你爸爸繳不出錢進去關你比較開心,那我就沒話說了,你覺得呢? (剛查了刑法第185條之3的醉態駕駛罪,最重是兩年併科20萬罰金) : 看見這個就覺得很氣, : 分享一件前兩個禮拜發生在我爸身上的事情。 : 先講結論,我爸被開了一張酒駕罰單。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爸很愛喝酒,非常愛喝。 : 但是因為這裡是PTT,道德觀非常重,所以我要強調一下, : 他基本上都是在家喝,或是到大概隔三十公尺外的鄰居家喝。 : 即使真的跟朋友去外面喝,也堅持不酒駕,從來沒有酒駕過。 : 前兩個禮拜的晚上他晚飯後也是照常喝了一點酒,喝完就在家裡休息。 : 直到凌晨兩三點,我媽打電話給我爸盧小小要我爸載她出去。 : (他們倆分居但住很近,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 我媽是那種你不順著她就會一哭二鬧三上吊的類型(應該是有躁鬱症,但堅持不看醫生), : 在盧了一陣子之後,我爸想說晚上沒喝很多,又休息過一下了, : 重點是盧不過我媽,想說如果被抓到酒精濃度還是太高也就認了, : 於是就答應要載她出去。 : 出門騎車才到約三十公尺外巷子口, : 我媽又在盧小小,就在巷口起了口角。 : 我爸就把機車停在巷口安撫我媽, : 這時候來了個巡邏員警,見他們在起口角就當和事佬規勸了一下, : 規勸完畢要離開時,看見幾公尺外有部發動的機車就問我爸是不是他的, : 我爸說是,警察又說我爸身上好像有酒味,是酒駕吧? : 於是就說要開單。 : 但是他因為不是設站臨檢,只是巡邏, : 所以身上沒帶酒測器,於是說要請同仁過來支援。 : 重頭戲來了, : 他同仁過來後,我不曉得是因為想便宜行事, : 還是真的如傳說中開單有業績獎金。 : 他略帶誘導的對我爸說: : 「你有權利不接受酒測,酒測後你罰鍰可能會到15萬,拒測的話我就直接開你拒測, :  這樣就只要罰九萬。」 : 我爸只是個臨時工,學識水平也不高,聽到測了可能會罰15萬, : 就聽從那位警察的建議直接拒測,罰了九萬。 : 當然,我爸跟我說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劈頭就唸他, : 無論如何你就是喝酒了,就是不要出門啊! : 但是我更氣的是警察的行為! : 我爸酒駕被開單,應該的! : 我也曾經超速當場被攔下,當下就是跟警察道歉說不好意思開太快了,收罰單! : 但是,開單程序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該罰多少就罰多少, : 不可以看對方不懂就騙東騙西的! : 這種行為很讓人憤怒,很多警察的素質真的讓人搖頭... : 在這順便請教一下懂的鄉民, : 我查了一下後知道酒駕罰款是依照駕駛車種跟酒精濃度來決定金額, : 我爸他騎機車、我估計酒精濃度也不會高、也沒酒駕紀錄, : 我想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可能頂多罰一萬五,甚至酒測不會超過。 : 但是當下開單過程我爸不懂得要錄音錄影自保留證據, : 搞不好警察也沒錄音錄影,即使有,可能也不願意拿出來當證據,會被消失。 : 這種情況下如果我要幫我爸申訴, : 我該如何做呢? : by the way, : 我爸已經開始分期付款繳那九萬了... : 要噓的可以噓了... : ※ 引述《leo0873 (逼逼ㄟ死)》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UDN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糗了!竹山警方錯認博士生是逃逸外勞 還硬上手銬腳鐐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一名熱愛台灣的菲律賓學者(不願具名),目前是中研院台灣國際高等研究生學程的博士 : : 生,日前在南投竹山採樣時,因黝黑的外表,被埋伏在箱型車的3位便衣警察當成了逃逸 : : 外勞,不明就裡下,就被上手銬、腳鐐、掐脖子硬壓上車,該博士生雖一直喊著,「讓我 : : 拿我的證件,」但仍不被警方接受。 : : 張姓網友在臉書上透露,菲律賓友人在被銬前曾與警方發生拉扯,直到進了警局拿出台灣 : : 居留證後,警員才發現抓到的是中研院的博士,還反過來說,「如果你提告,因為雙方有 : : 拉扯,我們就互告傷害。」由於友人只剩兩周就要去瑞典當研究院士,因而同意不想追究 : : 。 : : 張姓網友隨後將臉書的貼文移除,竹山警分局接到求證電話時,僅表示當時情況有點複雜 : : ,會進一步了解發生經過,也會再次向當事人說明立場。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16336 : : 5.備註: : : 東南亞不是cc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2.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577876.A.2ED.html

08/01 17:00, , 1F
可能他爸比較想賭賭看 賠少一點 兩邊都想賭 後悔沒進
08/01 17:00, 1F

08/01 17:00, , 2F
去關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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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03, , 3F
現在罰單和易科罰金可以互抵 不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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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04, , 4F
現在都是罰單都先不用繳 等到判決書下來再處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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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超過罰單 罰單就免繳了 如果低於罰單 就補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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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酒駕還敢出來討拍C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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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7:11:04

08/01 18:01, , 7F
原來拒測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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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測真的要刁你可以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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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8:53, , 9F
我一點都沒有要討拍的意思,而且我認為如果真的需要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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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就該讓他坐牢。我文章可能沒寫清楚,我爸從頭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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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是配合的,他也是打從心裡面認為酒駕是錯的。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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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8:57, , 12F
有想要逃避責任的意思。重點在於警察故意說那個15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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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8:58, , 13F
款,根本沒這個罰鍰金額,酒駕宣導行政罰最高就是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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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本來也是要等著酒測的,但是因為警員的說法,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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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拒測,因為這樣"只要罰九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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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刑法185之3規定最重是兩年併科20萬罰金 所以你的意思是:警察講15萬講太低了,應該要講20萬+兩年,而且應該要把你爸抓去 強制抽血,讓你爸進去關 是這個意思嗎?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24:45

08/01 19:34, , 16F
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絕對不該用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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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用騙的,根本就不會拒測,也就不會有抽血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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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至於是否要起訴,那是他該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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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聽起來警察也沒有騙啊,他說有可能罰到15萬是真的啊,最重還有可能罰到20萬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37:24

08/01 19:37, , 19F
重點根本就不在於罰多重,是程序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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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確實有這一條啊,拒絕酒測罰9萬,那你到底還有什麼意見?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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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騙是我用錯詞,我原文是說誘導,我爸原本是要配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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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的,我不知道我原文到底哪裡你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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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說要配合酒測,但警察告知他說有一條拒絕酒測罰9萬,確實有這一條啊 警察也說你真的測下去有可能罰到15萬,確實刑法185之3有可能會罰超過15萬啊 那警察講的也沒錯,你到底還在不滿什麼?你很想你爸爸進去關?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43:42

08/01 19:42, , 22F
試問,抓到酒駕,如果酒駕者沒有要拒測的意思,為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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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43, , 23F
講一些讓酒駕者想主動拒測的誘導話語,我只想得到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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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開完單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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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有說啊,你爸就住附近,只是騎車去巷口30公尺,惡性並不重大,那也不一定 非得讓你爸背前科不可吧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46:38

08/01 19:45, , 25F
程序應該是抓到酒駕->進行酒測->如果拒測直接九萬,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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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警方可以要求強制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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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理解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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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只對一半,在法律上有所謂「得」和「應」的不同,「得」就是可做可不做, 「應」就是必須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有規定「應」強制體檢,但僅限於肇事,你爸沒肇事 ,所以不能用這一條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0:34

08/01 19:48, , 28F
刑法185之3那個都是很嚴重的情況,根本不會出現在我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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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49, , 29F
述的這個狀況,不用拿那種特例出來討論,就算真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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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0, , 30F
到要坐牢,那就是去坐牢,沒什麼好說的,這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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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2, , 31F
你講到重點了呀,惡性並不重大,那麼罰到15萬以上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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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2, , 32F
都是已經犯行重大、累犯才會討論到的情況不是嗎? 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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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法官,你怎麼知道你會不會遇到一個硬要把你重判的?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4:40

08/01 19:53, , 33F
初犯需要拿這個嚇他讓他主動拒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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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說你爸當初連旁人都聞到酒味了,那依我的經驗判斷,他測下去應該會超標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19:55:46

08/01 19:55, , 34F
就是因為我們都不是法官,所以執法不是更應該按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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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沒有違反程序啊,你想說的是他有受不正訊問嗎?包括恐嚇、刑求、詐欺、脅迫? 看起來沒有刑求,沒有施用詐術,沒有實害通知,而且他說的都是法條確實有的規定 所以我覺得不然這樣啦,如果你真的這麼在意,你趕快去警察局告發你爸刑法185之3 ,順便告那兩個員警包庇犯罪,順便告你媽教唆醉態駕駛好了,如何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20:00:43

08/01 19:56, , 35F
所以那就測啊...應該要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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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7, , 36F
本來應該要測的,對方也沒有不配合,那你講一些讓他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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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7, , 37F
怕主動拒測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08/01 19:57, 37F
因為怕你爸真的測了會超標,明明只是出門30公尺,卻要背前科,到時候你也有得罵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2.148), 08/01/2017 20:02:57

08/01 20:03, , 38F
我實在懶得回了,你看起來已經是只想辯論到贏,謝謝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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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03, , 39F
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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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48, , 40F
警察是有一點違反程序沒錯啦 但這個違反 是對他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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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49, , 41F
客觀看 1.吵架2.聞得到 這兩點 人的直覺都認為會超標
08/01 20:49, 41F

08/01 20:50, , 42F
但警察不知道吵架是他媽媽主動吵的 以為是他爸主動要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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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51, , 43F
因此警察判定 他爸已經醉到會被罰9萬以上 才建議拒測
08/01 20:51, 43F

08/01 22:47, , 44F
所以不爽點就是他爸沒被抓去關背前科。
08/01 22:47, 44F

08/02 04:47, ,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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