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穿越馬路害死騎士 飼主判賠償246萬消失
※ 引述《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之銘言:
: 講過很多次了
: 不過因為很重要多講幾次
: 行駛在路上突然有狗衝出來
: 能煞停就煞停
: 如果躲不掉,直接碾過去就是了
: 知道嗎?
: 直 接 碾 過 去 就 是 了
: 千萬不要有“閃開”的想法
: 因為在不能煞停的情形
: 表示車子本身有一定的速度
: 如果硬要閃開,失控的機率高達87%
: 一旦失控,你的下場不是Low side耕田然後被碾就是自撞電線桿
: 開車也是一樣,急煞或直接碾過再怎樣都比急彎安全
: 尤其高速行駛的時候,方向盤不小心打多一點就可能讓你翻車
: 閃行人閃車,你再怎樣也是救人一命
: 責任不在你身上,對方作為一個法律上的主體,無論如何都有人承擔責任
: 就算你拼了命,救了一條沒人要的流浪狗,然後呢?
: 抱歉沒有然後了,臭狗是不會救你的
: 你死傷殘廢,狗都不會賠你錢,沒人會記得你,只知道有個自摔的智障,然後他就死掉
了
: 今天是剛好這條狗有飼主,後續家屬才有賠償(實際上多的是低能狗本飼主不承認有養
,
: 所以,撞下去吧
: 路上有老鼠有鳥大家都照撞照碾了
: 不要為了狗本棄養的臭狗和自己的命過不去
: 要注意的是
: 要是狗本找麻煩
: 記得要強調自己是故意的,然後主張緊急避難,你的命大於狗的命
: 說自己是不小心,依照動保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後段
: 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 要罰15000~75000
: 可是那只是流浪狗耶?
: 不好意思,動保法就是這麼一部惡法
: 美其名為保護動物
: 實際上只是在保護低能動保人士自己養不起的狗、自己棄養的狗
: 沒人養的魚、沒人養的豬羊雞鴨老鼠,都不是動物
: 但被狗本載去山上丟掉的狗,對不起,那是大家的毛小孩
: 不准安樂死,被追被咬都不准傷害他
: 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到處危害交通
: 實現狗本幻想的動物王國
: 下次選舉記得看清楚
: 經濟委員會那幾個只會討好狗本
: 通過禁吃狗肉的立委
: 還有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禁止管委會禁養寵物的立委王育敏
: 還有看了電影就神速通過十二夜條款的國民黨立委
: 這些人看準狗本聲音大
: 看準一般人懶的管
: 才成就動保法這麼一部畸形的法律
: 認同請分享出去
: 要是繼續縱容狗本反智的理念變成法律
: 哪天在鬼島變成像印度一樣要讓狗先過馬路也不奇怪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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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狗也是一條生命,為什麼不是自己騎車要多注意呢???
這種想法真的很恐怖,到底這個社會怎麼了,尊重生命很困難嗎?真是有夠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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