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兼差擬開放 謹守三不賺外快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20 10:55),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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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也就是說,開放公務員兼職只是把憲法本來給予人民的權利還回來而已。 可是憲法第23條又給了政府限制公務員兼職的機會,因為它寫得還挺含糊的。 什麼叫做「維持社會秩序」?什麼叫做「增進公共利益」?有被操作的空間。 有關公務員兼職的規定,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第13、13-1、14、14-1、 14-2及14-3條,但是立法委員不適用。立法委員被限制的, 只有憲法第75條不得兼任官吏,以及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1條, 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而已,換言之他們本質上跟可以兼職差不多。 公務員之所以退休保障的錢比較多,是因為在職時的工作權與財產權被限制, 並不像一般民眾可以視自身需要多做幾個工作賺錢。當年金改革確定實施, 公務員退休保障勢必減少的未來,最起碼要「原則得兼職,禁止為例外」, 我認為才是合理的。不過看到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限制, 我覺得政府在開放兼職的這個部分,感覺也只是應付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89.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0519354.A.DE0.html

07/20 10:57, , 1F
母豬本來就是來亂的
07/20 10:57, 1F

07/20 10:58, , 2F
只要不影響本職,沒有利益衝突,其他的限制都是違憲
07/20 10:58, 2F

07/20 10:59, , 3F
每個月戶頭都有香油錢匯入但都不影響本職謝謝指教...
07/20 10:5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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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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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05, , 5F
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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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09, , 6F
軍公教合法繳稅,又不是次等公民,限制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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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09, , 7F
倒是破產勞保趕快改一改,才能永續經營,可長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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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11, , 8F
拿法條耶 好高級好可怕阿
07/20 11:11, 8F

07/20 11:47, , 9F
低俗的人才不守法,法不合理就改掉啊
07/20 11:47, 9F

07/20 11:49, , 10F
看來樓上是視法無誤的覺青,好可怕喔
07/20 11:49, 10F

07/20 15:38, , 11F
叫大法官解釋 你的法律素養夠嗎?
07/20 15:3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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