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頂新案開庭前攻防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10 09:22), 8年前編輯推噓-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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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nnney (西瓜)》之銘言: : 昨天頂新案開庭 : 大家似乎焦點聚焦在美廚老闆娘在法庭上聲淚俱下生活過不下去 : 似乎模糊了案件內容 : 有趣的是每次頂新案開庭 : 檢察官都會在開庭前先跟媒體放話 : 讓媒體先寫好新聞 : 以此次開庭為例 : 9:30才開庭 : 記者9:14就寫好新聞了 : 但這次這位記者比較中立 : 除了先訪問檢察官 : 還有訪問頂新律師團 : 所以出現兩則新聞 : 一則是9:14 檢察官放話 : 一則是9:18 頂新律師回應 : 記者效率真的頗高 : 以下針對兩則新聞簡單做比較對比給大家參考 : -------------------------------------------------------------------------- : http://tinyurl.com/n2xeady http://tinyurl.com/kpt5nn2 : 標題:頂新案二審今開庭 標題:回擊台中高分檢 魏應充律師批「惡意 : 高分檢五大理由迎戰律師團 : 時間:2017-04-19 09:14 時間:2017-04-19 09:18 :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 內容: : 第一、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在2016年 衛福部在全案一審時,以公文回覆法院,依 : 7月11日的FDA食字第1059903804號 據當時的法令,並未針對原料加以管制,所 : 函指出,食品業者必須確認所使用 有的規範都是針對「成品」加以規定,且經 : 的原料符合相關標準後,始得為後 一審法院採為判決基礎。至於衛福部於本案 : 續加工,食用油脂的衛生安全,應 二審時變更之前說法,應受檢察官影響,顯 : 自「源頭管理」,不能非只用末端 然喪失行政機關的中立性,迎合檢方辦案。 : 產品的檢驗結果,反證油品來自合 : 法原料。 補充:一審時間2015年11月27日 : 檢察官卻拿2016年的新法規來說有罪 : 第二,既然食用油需源頭管理,根 有關越南外交部胡志明市外務廳函文所說明 : 據越南外交部胡志明市外務廳在去 的事項,經過台中高等法院調查後,確認越 : 年11月22日的函文指出,越南的工 南當地有關動物油脂(豬油、牛油)的主管 : 作小組已對大幸福公司「非具備食 機關為「農業及農村發展部」,並非「工商 : 品衛生安全條件證明而從事生產經 部」或「胡志明市工商廳」,因此胡志明市 : 營食品」的行為,祭出處分,罰款 外務廳函文所述事項,並非由該事務的主管 : 達4000萬越南盾,另外大幸福也承 機關所為,不具可信度。至於大幸福公司遭 : 諾不再生產該等產品。 裁罰之原因為何,頂新製油公司並不清楚, : 且行政規則的違反,與油脂本身是否可供人 : 食用,並無關連。 : 補充:一審吵過的事情二審再吵一次 : 2015就說找錯主管機關了,拖到2017 : 還沒辦法找對主管機關? : 第三,越南大幸福公司生產的油品 根據「農業及農村發展部」意見,有關動物 : ,只能作為家畜飼料產品,當然不 油脂是否可供人食用,應該視實驗室的檢驗 : 能後續加工後,供人食用 結果為準,依據越南公證單位提供的檢驗報 : 告,頂新製油進口的動物油脂都可供人食用 : 第四、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在105年 : 度裁字第1489號裁定,頂新公司以 : Vinacontrol公司載有「we : certify that product is fit : for human use」內容的檢驗報告, : 從大幸福公司輸入的油品,「非屬 : 食用油」,衛福部食藥署也撤銷頂 : 新的輸入許可,於法有據,也駁回 : 頂新上訴確定。 : 第五、被告魏應充等人,從2006年 有關逃漏稅案,與越南大幸福案完全無關, : 11月至2012年12月止,頂新公司進 是業態關係所致,與食品安全無關,檢方 : 、銷貨都未據實取得憑證、開立發 以無關案件在此案中提出,顯屬惡意,不 : 票,往來貨款都使用魏應充個人帳 予回應。 : 戶,故意漏稅銷售額達3億8407萬 : 多元,也經彰化地院依逃漏稅捐罪 : 合併處罰有期徒刑3年。 : 他說,無憑證來源的油品銷售額達 : 3億多元,頂新辯稱都做飼料油使 : 用,但顯與頂新僅數千萬元的飼料 : 油銷售金額不符合。 : ------------------------------------------------------------------------- : 開庭前攻防轟轟烈烈 : 開庭內容報導卻不多 : 提供一篇供大家參考 : http://tinyurl.com/kvfmntj 原文不刪, 給大家參考。 這位K大一直在各頂新新聞下面回復說頂新是無辜的, 然後發了這篇文, 但是因為斷句和排版實在太不通順, 好像根本沒人看懂他要表達什麼, 還在下面推文XD, 所以想問有沒有knnney這類型鄉民的八卦, 為啥一直要說: 「頂新是無辜的, 起訴罪名是欲加之罪」? 註:最近台灣食品的良心魏先生被判刑兩年,大家有什麼看法也可以提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83.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649741.A.8B3.html ※ 編輯: tyty8910 (114.136.83.59), 07/10/2017 09:23:46

07/10 09:23, , 1F
我是頂新同路人,堅持支持頂新
07/10 09:23, 1F
嗯嗯 能說說看原因嗎 ※ 編輯: tyty8910 (114.136.83.59), 07/10/2017 09:24:24

07/10 09:33, , 2F
支持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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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9:33, , 3F
滾出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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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0:22, , 4F
科科,從2014查到2017查不出油有什大問題,卻用標示不實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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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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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0:25, , 6F
每次頂新案開庭前檢方必定先向媒體放話,媒體就會報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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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0:25, , 7F
內容,反而開庭內容不怎麼報,這不是很妙嗎?
07/10 10:25, 7F

07/10 10:26, , 8F
鄉民老愛說媒體是亂源,卻對媒體報導深信不移,可悲
07/10 10:26, 8F

07/10 10:28, , 9F
我的文章都有附來源,你可以好好看看檢方跟頂新方開庭前
07/10 10:28, 9F

07/10 10:28, , 10F
的攻防,在對比開庭內容,自己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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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37, , 11F
補充我的排版用電腦看長這樣 http://imgur.com/KvLqm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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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37, , 12F
用來方便對比左邊檢方說法 右邊頂新回應 用手機看排版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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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37, , 13F
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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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2:55, , 14F
原PO發文想公審我,結果現在龜起來是怎樣?
07/11 12:55, 14F
文章代碼(AID): #1POjRDY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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