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瞞老闆寫程式自動工作!工程師「週實際工時2小」遭批沒職業道德消失
※ 引述《hsnugear (無言......)》之銘言:
: ETtoday
: 瞞老闆寫程式自動工作!工程師「週實際工時2小」遭批沒職業道德
: 最近在國外有一名程式設計師,偷偷寫了一個程式腳本,執行它就能夠自動coding完成工
: 作,這讓他每周只需工作不到兩個小時,但過一陣子,顯然他自覺的很羞愧,每天都在騙
: 老闆薪水,所以他上網匿名PO出了這一切,沒想到這興起網友的道德辯論。
: 沒錯,他的確完成了老闆交代的所有事情,但唯一沒告訴老闆的事情是,在家辦公時,大
: 部分上班時間他都在打混,或者是照顧小孩,因此他擔心他偷用程式自動工作的事曝光會
: 丟掉工作,究竟他該不該跟老闆實話實說呢?
: 男子還透漏,為了不要讓人發現他都在家偷懶,它還花了一些小心思在製造人為BUG,好
: 讓成果看起來不是機器所為。看到男子的行徑,網路上就引來許多批評,有同業人士認為
: 他這樣故意製造漏洞,那可想而知,唯一工作的兩小時,應該就是在自己「弄破洞」然後
: 自己再花時間把它修補的演戲過程。
: 大部分的反對方主要認為,不對的原因主在是在欺騙雇主的部分,他們的觀點總結如下:
: 1.在家工作兩小時卻拿40小時的工資。
: 2.六個月前就寫好掛機腳本,卻到現在還隱瞞老闆。
: 3.你每周跟其他人報告進度時都在撒謊
: 4.故意執入人為錯誤,好讓看起來不像機器所做,這是詐欺
: 5.妳占用管理分析人員的時間,讓他們做出無效的分析,浪費別人時間
: 6.自己都覺得自己有問題
: 但也有許多人認為,既然你可以如期完成你的工作,那麼無論工作時間有多長並不重要,
: 應該重視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而有人認為這個是有才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有才華的人
: 不需要被這種小事所拘束,應該一展所長讓世界更美好。
: 不過就算是在贊成他這樣做沒有不道德的,依然還是在批判他故意製造BUG的行為。
: 到底他做錯了什麼?是因為他不該讓工作變的更有效率,還是因為他欺騙了老闆?胖丁自
: 己是認為,錯的是這個人找錯了工作,有能力自動化coding過程而公司卻不重用,只能說
: 這個男子值得一份更好的工作或職務
: http://www.ettoday.net/dalemon/post/27779
國外老闆:
靠北這種鬼才給他這個職位真他媽浪費
我應該給他更適合他才能的職位
台灣慣老闆:
靠北老子給你40小時薪水你只給老子工作2小時真他媽薪水小偷
工作2小時乖乖領133*2=266好嗎,阿還要先扣勞健保
對了你那程式腳本是我雇你時你寫的所以應該算是公司財產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344909.A.40A.html
→
07/06 20:42, , 1F
07/06 20:42, 1F
推
07/06 20:42, , 2F
07/06 20:42, 2F
推
07/06 20:45, , 3F
07/06 20:45, 3F
推
07/06 20:45, , 4F
07/06 20:45, 4F
→
07/06 20:46, , 5F
07/06 20:46, 5F
→
07/06 20:46, , 6F
07/06 20:46, 6F
推
07/06 20:46, , 7F
07/06 20:46, 7F
→
07/06 20:47, , 8F
07/06 20:47, 8F
→
07/06 20:47, , 9F
07/06 20:47, 9F
推
07/06 20:51, , 10F
07/06 20:51, 10F
推
07/06 20:54, , 11F
07/06 20:54, 11F
推
07/06 20:55, , 12F
07/06 20:55, 12F
推
07/06 20:55, , 13F
07/06 20:55, 13F
推
07/06 21:14, , 14F
07/06 21:14, 14F
推
07/06 21:14, , 15F
07/06 21:14, 15F
推
07/06 21:42, , 16F
07/06 21:42, 16F
推
07/06 21:55, , 17F
07/06 21:55, 17F
推
07/06 22:16, , 18F
07/06 22:16, 18F
推
07/06 22:45, , 19F
07/06 22:45, 19F
→
07/06 22:46, , 20F
07/06 22:46, 20F
→
07/06 22:47, , 21F
07/06 22:47, 21F
→
07/07 00:39, , 22F
07/07 00:39, 22F
推
07/07 00:50, , 23F
07/07 00:50, 23F
推
07/07 02:39, , 24F
07/07 02:39, 24F
推
07/07 03:08, , 25F
07/07 03:08, 25F
→
07/07 03:08, , 26F
07/07 03:08, 26F
→
07/07 03:12, , 27F
07/07 03:12, 27F
→
07/07 03:12, , 28F
07/07 03:12, 28F
推
07/07 03:29, , 29F
07/07 03:29, 29F
推
07/07 10:10, , 30F
07/07 10:10, 30F
推
07/08 18:19, , 31F
07/08 18:19, 31F
→
07/08 18:19, , 32F
07/08 18:19, 32F
→
07/08 18:19, , 33F
07/08 18:19,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