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法官看不懂英文要看中文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29 13:20), 編輯推噓-6(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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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遇到這三個腦包 我想迷昏他們 看看他們會不會昏迷 因為這三個人說「謝依涵迷昏陳進福使他尚未昏迷」 嘖嘖 真的是高手在法院! 法官連ppm都看不懂 怪呂老闆沒有提供中文版 單位換算都不會 不然可以拿回家問自己念高一的兒子 高一化學在教濃度的時候都有教ppm 這不是高中就有教? 法官高中都沒畢業 這種水準都能當法官 對了 37級分都能考上司法官 高中學力不足也能當法官 我終於相信有法官連ppm都看不懂需要人翻譯 唉 ※ 引述《wego5566 (WEGO!)》之銘言: : 這個案子怎樣我不知道,我知道可能會有一個新的案子冒出來就是了。 : 從你下面貼的圖來看,你本篇所針對的判決是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字第406號判決 : 由一般查詢管道可得知,判決日期為104年7月21日,審判長為李錦美法官, : 受命及陪席則是張松鈞法官、許翠玲法官。 : 所以從你的文章脈絡,可以特定出你文字所針對的法官為何人,且以一般管道即可得知 : 你在文章中明確表示: : 白癡智障!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昏迷」非「迷昏」 腦子有問題! : 可悲法官看不懂英文文獻竟然以沒有提供中文版駁回科學證據 : 駁回的理由又是主觀臆測 : 還自創「昏迷」非「迷昏」 : 神經病!!! : 不就一個形容詞一個動詞嗎? : 白癡! : 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同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2項加重犯:「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 : 下罰金。」 : 祝你一生平安喜樂。 :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 台灣法官看不懂英文 : : 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老闆提供英文原文文獻 : : 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老闆提供英文原文文獻 : : 證明死者陳進福體內的安眠藥濃度尚未吸收(胃高於胸腔尚未平衡) : : 可能吃完20分鐘內就慘遭殺害 : : 且法醫也證明以這種劑量尚未昏迷 : : 故陳進福絕非在7:17進入店中喝下摻有安眠藥的咖啡昏迷 : : 因為證人郭郭8:30都還看見陳進福在店內 : : 所以謝依涵是8:30後在店外下藥 : : 與郭郭8:30前二次看見陳進福想睡覺沒有通報呂老闆無關 : : (因為當時根本還沒下藥)所以呂老闆沒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 : 結果可悲的法官看不懂英文文獻 直接駁回呂老闆的科學證據 : : 理由是英文文獻沒有附上中文版XD : : http://imgur.com/cB7tRQh
: : 真是笑死人 : : 請問哪個paper有在翻譯成中文版? : : 還亂栽贓呂老闆沒有附上文獻出處 明明paper都有註明 : : 可悲的法官看不懂英文 直接駁掉別人提出的科學證據 : : 還說人家這個科學證據是主觀臆測 : : 結果自己寫「陳進福可能長時間少量分次啜飲 : : 不一定一次飲完 不能以咖啡跟可可同時送給陳進福跟張翠萍飲用 即論安眠藥同時進入兩人體內」 : : 笑死人了啦!自己這段話才是主觀臆測 就可以駁掉呂老闆提出的科學證據! : : 請問法官到底有何證據證明陳進福非一次飲完而是分次少量飲用? : : 為什麼每次都用A4紙打一打主觀臆測就能駁回別人提供的科學證據? : : 如果陳進福是分次少量飲用 所以安眠藥比較晚進去體內 : : 如果陳進福是分次少量飲用 所以安眠藥比較晚進去體內 : : 判決書又說陳進福夫妻7:17進入店內 : : 7:30被郭郭看見二個人臉色難看想睡覺都沒通報 : : 謝依涵手腳再怎麼快 泡咖啡跟熱可可難道不用5分鐘嗎? : : 還要下藥 難道不用時間嗎? : : 再怎麼快 咖啡跟可可最快也要7:22端到二人面前 : : 陳進福如果少量分次啜飲 : : 如何在7:30就臉色難看想睡? : : 自己提出的「分次啜飲」論點還會跟認定呂老闆有監督不周的責任自相矛盾! : : 判決書採信郭郭證詞證明二個人在7:30就臉色難看想睡 : : 但是郭郭沒有通報呂老闆 所以法院認為呂老闆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 : 既然法院都認定7:30兩個人已經臉色難看想睡 : : 又發神經說陳進福的咖啡可能是少量分次啜飲 : : 所以安眠藥比較晚進去體內 : : 不能以咖啡送到陳進福面前即認為安眠藥進入體內 : : 這不是發瘋自相矛盾嗎? : : 而且法醫都認定陳進福尚未昏迷了 代表還有活動能力 : : 還能抗拒並非癱軟無力 : : 結果天兵法官自創「昏迷」非「迷昏」 : : http://imgur.com/NuKzMMg
: : 法官說 法醫只有說當時陳進福未「昏迷」但是已經被「迷昏」 : : 故陳進福當時未有活動能力已達癱軟 : : 白癡智障!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昏迷」非「迷昏」 腦子有問題! : : 白癡智障!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昏迷」非「迷昏」 腦子有問題! : : 從頭到尾原告都沒有舉證謝依涵是在店裡下藥 : : 謝依涵屢次證詞都不一樣 一下在店裡一下店外 : : 結果民事庭直接複製貼上刑事庭判決認定在店裡下藥 : : 全部都給你複製貼上不就好了? : : 可悲法官看不懂英文文獻竟然以沒有提供中文版駁回科學證據 : : 駁回的理由又是主觀臆測 : : 還自創「昏迷」非「迷昏」 : : 神經病!!! : : 不就一個形容詞一個動詞嗎? : : 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69.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713657.A.5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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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崩潰不夠 你有沒有崩潰第二篇 咦?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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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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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九教你:崩潰2篇不夠 可以崩第3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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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早上崩三篇 辛苦你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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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下午了還在早上 文組真的可憐 早上下午都不分 難怪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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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元刀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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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法律人與其在這在說人崩潰,不如去多唸點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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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烘豆師只是月領三萬的受薪階級 只不過媽媽嘴咖啡店草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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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有投資當小股東後來很快退股 也被法官栽贓為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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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烘豆師都要為了謝女殺人的事情連帶賠償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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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全台灣最下賤的職業就是法官沒錯 一群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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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人深深覺得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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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戚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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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數學50分英文50分 加起來100分 因為英文老ㄙ時常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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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ppm都要人翻譯不然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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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被法官說無業遊民零收入 可以整天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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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比無業遊民更慘 大家看見無業遊民會尊重他 反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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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台灣最下賤的職業人人喊打 百業之末 公信力比記者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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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法官敢出去自介自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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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樓下尊重無業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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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遊民公信力高於法官 看一下天下雜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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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任度後段班部分,僅28.4%的民眾表示對「法官」感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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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成為台灣民眾最不信任的對象;民眾第二不信任的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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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只獲得34.9%的信任度支持;緊追在後的則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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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委員」及「政府官員」,也只分別獲得39.0%及40.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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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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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尊重 後面講信任 你的國文老師會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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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怎麼信任?法官的國文老師才常常請假~ 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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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07, , 30F
「陳進福尚未昏迷但是已迷昏」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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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跟信任有必然關聯性?你的邏輯真的很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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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邏輯:「我不尊重法官 但是我信任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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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你的說法都不信任 但我尊重你的發言權 大概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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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不信任別人只要用A4紙打一打就能駁回 不需要科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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