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從香港看台灣 《富比士》:一國兩制永遠不適用!消失
無聊來翻翻原文 https://goo.gl/rcrhiJ
標題: 中國的一國兩制永遠不會適用於台灣
作者: 商恩 金
前言
一國兩制最初是給台灣設計的但北京率先用在1997後的香港
一國兩制並不適用台灣即使它保證在中國統治下一定的自主權
因為台灣已經發展成一個自主的高民主化實體並享受"真正"的自主
真正的問題在於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除了清朝) 而香港是自秦朝就屬於中國
台灣、香港與中國大陸的關係
香港自秦朝(西元前221-206)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然而台灣直到十五世紀才有中國移民但是中國並沒有宣示台灣的主權或實質佔領
直到西班牙和荷蘭發現台灣 台灣第一次被宣示主權
西元1661年 鄭成功(日本出生,又叫國姓爺)帶領中國移民撤退來台
他成功地把荷蘭趕走佔領台灣 他死於一年後 並由他的兒子 孫子繼續佔領台灣
在鄭氏王朝約二十年後 中國的清朝終於推翻鄭氏王朝
並於1683將台灣納入福建省 這也是台灣第一次被中國統治
相對於香港 晚了近一千九百年
"真正"的中國
台灣在西元1895年甲午戰爭後 台灣被割棄(原文用ceded 意思是放棄主權)給日本
中華民國則在日本統治之後西元1912年由中國的國父孫中山建立於中國大陸
即使台灣在中華民國建立的時候也不在其統治之下
而今天的台灣卻是以中華民國之名在運作
中國在西元1945年拿回台灣 在1949年 蔣介石帶領國民黨撤退來台
並將重要職位安插給隨著蔣介石來的中國人(mainlanders)
而把台灣人放在不重要的職位
自此北京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北的類流亡政府(ROC)都聲稱自己是真正的中國
並擁有對方的主權
在1971年之前 ROC是有優勢的(台北在聯合國以中國的席次佔據著)
然而在那年離開聯合國之後而崩壞 因為台北從來就不是以台灣的名義佔據聯合國的席次
但是世界強權開始認同北京為中國代表
並在1979年華盛頓正式承認(recognizie)北京的主權代表
解嚴之後 1991年台北放棄中國大陸的主權宣示 重新定義ROC的治權只有台澎金馬
反對黨也合法化 台灣人也有自己的權力去選擇自己的立法委員和總統
隨然有點晚 但台灣是否具有中國人的身份仍是大家爭執(不論善意或惡意)的要點
台灣的認同
台灣認同這個議題基本已經解決
自2009年至今天大多數台灣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
(作者引用林夏如的書 Taiwan's China Dilemma)
政大的選舉研究中心於1992年的調查 低於20%的人認為自己是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但在2013年 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的數字已經大於60%
另外一面 1992年 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而不是台灣人的有25% 在2013年降到5%
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從1992的47%降到32% (作者認為這數字還是有點高)
北京麻煩的是 在2014年的調查 有超過80%的台灣人民選擇自主
然而只有小於10%的人選擇統一
在2000年 只有9.8%台灣人認為香港的一個兩制模型是適用台灣的
台灣的憂慮
但即使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或贊成統一的台灣人 都認為中國大陸必須民主化後才可能談統一
至少 他們希望台灣的民主被保留 但是習近平統治下的香港情形卻帶給台灣人憂慮
其中一項就是2014年在香港發生的雨傘革命
這運動是為了反對北京對香港特首選舉的間接控制
台灣看到香港企業家害怕中國的經濟制裁而選擇反對雨傘革命
林鄭月娥最終當選了香港特首反應了北京的期待 但卻使台灣人愈不相信一國兩制的框架
台灣並沒有享受到法理的獨立(de jure independence)
但是和中國統一的機會卻是愈來愈渺茫 在北京的政權也愈來愈反民主下
香港有實質的直選那天之前 一國兩制是不可能在台灣發生的
儘管台灣人相信他們珍惜的民主有可能在中國發生 但台灣人不可能會想去和一個
只有統治台灣220年的中國統一
Edit:de jure改翻法理
※ 引述《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Chu7-iu5 si5-po3 Liberty Times
: 2.完整新聞標題:
: 從香港看台灣 《富比士》:一國兩制永遠不適用!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UsCaVD.jpg

: 《富比士》(Forbes)專欄作家金恩(Sean King)美國時間25日晚間也撰文表示,一國
: 兩制不適用於台灣。(歐新社)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陸委會日前表示,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行情,《富比士》(
: Forbes)專欄作家金恩(Sean King)美國時間25日晚間也撰文表示,一國兩制最早是為
: 台灣打造,但經過香港經驗後,證明「一國兩制永遠不適用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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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翻 "實質" 沒有用事實
後來想想 法理上比較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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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很貼近事實啊 哪點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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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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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式的弱智喊話 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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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版權 隨便你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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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eedup (164.107.228.120), 06/27/2017 2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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