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開放外籍白領的真相(余宛如給我進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09 08:09),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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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將所有相關法規攤開來看 其實很難得到一個客觀的結果 小說跟論文的差別在於一假一真 引用資料其實很重要 這點十足證明余的團隊很有問題 完全提不出一個具說服力的說法 本篇不談意識形態的問題 1. 先談評點表 Mark Zurkerberg、Steve Jobs、Bill Gates...這些美國大學畢或沒畢業的怪才 來評論評點表 其實顯示了一個很明顯的問題 先不論對錯 a. 客觀評點項目不夠 b.門檻也不是死的 c.類別的問題 先談b門檻的問題 舉澳洲EOI為例 總分150 技術移民門檻為60 其實以前門檻為75 因人力需求不足降低門檻 如果為求人力的目的 降分的做法是客觀的 台灣的評點表 總分為190 假設原本門檻70(其實我不知道門檻但不是重點) 降低到50就解決了這三位怪才的問題 如果我們的確缺人才 放寬限制是很合理的做法 當然前提是評點表要客觀 所以再來談a評點項目 若看過澳洲EOI評點表(請上網google) 會發現 項目非常之多 而且其實都具客觀的條件 分數高低都有 而且同一類別 就有非常多的分數門檻 例如年齡 跟工作相關的項目 語言 台灣的評點表 項目少 比分又重 自然就變成設計不良的評點表 極度不客觀 而且薪資並非是澳洲的評點表之一 我覺得薪資是一個價值的問題 不該出現在評點表 待會來談 且台灣的評點表 只是一個工作簽證 澳洲則是移民 如果把那些美國學歷不高的鬼才用澳洲EOI評分 不論是以前的75分或現在的60分 他們完全是ok的(我發現我也是ok的XD) 結果來台灣工作比澳洲移民困難 大冏 c.類別的問題 在澳洲 不論是技術移民或是留學生移名 只是簽證的不同 不只澳洲 美國相關的簽證劈哩啪啦一堆 若只講澳洲 其實都需要EOI的評點 可能有評點門檻的不同 小弟就不清楚 所以不論是找外籍人士來台工作 或是實習生來台 本來就都要通過共同標準的評點 我不懂用不同的標準看待有任何意義 所以評點表的問題 主要還是設計不良的問題 簡單來講台灣的評點表太rough 所以爭議才會不斷 澳洲的評點表 不但豐富且客觀 具有極佳的共通性 這應該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原則 而余的錯誤導向 會讓爭議不斷 這種東西其實一定不是台灣才有 絕對是抄來抄去的結果 坦白講 余是一個高學歷的人才(跟某孫比) 怎麼可以做出如此粗糙的結論 這讓我想到 國際級笑話的大法官釋字第331 號解釋 這個不分區立委罷免的釋憲 完全顯示的司法跟立法權的墮落 2. 薪資的價值觀 很多人說 台灣需要多元的人才來刺激產業 只要是多元 就應該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憲政體制國家擁有的價值 而工作權 其實是人權的一環 先不論台灣低薪的問題 台灣怎麼會讓這點因為不同國籍種族有差別待遇 在此前提之下 竟然有人認為可以引進外籍白領低薪來解決產業需求 我認為這絕對違反人權 遑論多元 我覺得薪資基本上要符合以下要點 1. 基本門檻符合人權保障 2. 自由競爭顯示工作價值 3. 不因為性別 種族 任何歧視的原則 其實引用白領低薪本質上是一種歧視 如果今天一個資方需求某個職位的員工 台灣人給比較高薪 外國人給比較低薪 基本上就違反上述要點 台灣人去先進的國家工作 會受到如此的差別待遇嗎? 產業應求獲利模式 而非在動用薪資這種固定的成本提高獲利 有人說 付不起那個薪資 沒有成為老闆的資格 基本上我認同這句 老闆或經營團隊在計較薪資傷腦筋的同時 是否該想想"本質"應該是尋求更高的獲利模式 而非跟員工計較半天 台灣的資方還有一個本質 就是專制 缺乏與員工溝通的意願 連合理工會的存在都相當困難 離多元人權真的太遙遠 這樣的文化 有辦法創造勞資協力才能刺激進步的要素嗎? 再來談48K的問題 基本上這是一個齊頭式的平等 所以完全不適用台灣的各種產業類型 個人看法是取消 但要保障外籍人員也不難 這屬於技術性問題 應該不難解決 隨便舉個例 如果某個企業要找某個職位的外籍人才 應該有申請的資料 包含職位 薪資 基本上 附上公司的各級職薪資表 有個比較基準就能客觀地得知 這位外籍人士應該在哪個薪資水平 配合會計資料 電匯資料 若完全數位化後 調查就不是甚麼大問題 反正目的就是保障這位外籍人士的工作人權 包含來台之後的訪查 申訴管道等等 當然不照規矩一向是產業的問題 這時我只覺得 如果台灣不走向合法正常化的國家 勘論進步? 這不是理想化而已 本文主要以價值取向來探討 個人覺得台灣政治人物有個問題 就是在瑣碎的的細節上爭論不休 而不抓緊重要的價值觀來討論 以至於爭論不斷 爭論的來源 其實都是缺乏核心的價值觀 瑣碎的事 怎麼吵得完呢 以上觀點 歡迎鄉民來一起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29.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6966961.A.D91.html

06/09 08:22, , 1F
幾位名人就算走矽谷公司制度敘薪也是fail 都是特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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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最奇怪的地方就是舉著例子要把特例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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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點在於評點表的不合理 不客觀 設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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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余應該逆向思考 很多問題都有解答 不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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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這次事件算是顯示余的不適任 基本上她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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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家 她們夫婦卻沒有創業家的特質 損害管制整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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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8:28, , 7F
格 她先生在FB的不理性表現 這種老闆....(搖頭)
06/09 08:2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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