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水扁若被特赦 四億多就得還給他消失
阿扁目前共有4件案子已三審定讞,4案判決刑期加總超過30年 依法合併執行的刑期為20年
另外還有數案因為阿扁身體關係,停審中。總統行使「特赦」,只能針對已定讞的 4案。
所以蔡啟芳方之前才要求兒子要修法,規定沒定讞的也能「特赦」,但這條路還遠著呢。
記者這裡提到的,應該指的是「大赦」。
判決有罪確定,總統行使赦免權免除其刑---特赦
還沒判決確定,總統行使赦免權-----------大赦
大赦的效力很大,它不僅免除刑罰的執行,而且使犯罪也歸於消滅。
經過大赦之人,其刑事責任完全歸於消滅。
尚未追訴的,不再追訴。
已經追訴的,撤銷追訴。
已受罪、刑宣告的,宣告歸於無效。................所以才會說:得交還扣押還沒定讞
沒入的四億多財產。
只是 中華民國1948年行憲後,歷任總統,包括兩蔣,從來沒有一任總統施行過大赦,
小英敢勇於嘗試當第一人嗎?
※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白痴喔?這麼簡單就被帶風向
: 特赦的前提是:有罪,判刑定讞
: 在判刑定讞的那一瞬間
: 不法所得就會沒收
: 這個動作不會被特赦推翻
: 最好是會還啦
: 除非後來又被證明是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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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阿扁還有一堆案子停審中,「特赦」只能針對定讞的
這次特赦完,阿扁之後的案子又被判刑,那怎麼辦?總不能又要小英總統再特赦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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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mq29 (220.135.47.211), 06/07/2017 21:50:0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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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阿扁這陣子活繃亂跳得,法院不是又打算傳他,看他能不能受審?
所以就算特赦,阿扁只能少了台中監獄GGYY的,但還是得跟繼續低調過日子
※ 編輯: cmq29 (220.135.47.211), 06/07/2017 21: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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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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