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遭性侵求自保未抵抗 律師竟稱:沒掙扎是性交易消失
一堆人說啥垃圾律師,
這個律師很正確阿,完全站在委託人的角度,盡心盡力辯護.
要是古美門,你會看到比這更誇張的辯護內容.
如果法官相信這種說詞,你該問的是為啥法官這麼低能,
連這麼白癡的話都會相信.
要說這律師的問題,大概就是他只學一半,
戲演的不夠好,準備不夠多.
這個法官看起來不低能,沒相信這種鬼話.
但現實相信比這更誇張鬼話的法官卻一大堆,
那些學長學弟制嚴重的官僚法官,那才是大問題.
應該站在正確,正義的一方,卻沒站在那邊,
全靠著喜好跟考試分數高,就覺得自己不會判錯的法官,
那才是最大問題.
※ 引述《hoyumi (正版型男...無誤!!!)》之銘言:
: 女遭性侵求自保未抵抗 律師竟稱:沒掙扎是性交易
: 台中市一名女大生兩年前攔搭計程車,她要求到朝馬轉運站,洪姓司機(49歲)卻開到烏日
: 區溪岸路,女大生起疑想開啟手機導航,洪一把搶走,並載到河堤邊性侵。女學生控告性
: 侵,洪的辯護律師卻指女方身上沒有掙扎傷勢,稱這是「性交易」;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
: 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他11年徒刑,並沒收他計程車
: 。最高法院駁回洪上訴確定。
: 2015年8月16日晚上7點多,要回台南租屋處的女學生因趕不上要轉客運的公車,在西屯區
: 攔搭洪的計程車,未料被載至烏日,女學生反抗,洪仍上下其手,因附近工廠的狗兒狂吠
: ,洪繼續駕車,改載至河堤。女學生被帶到僻靜處,她雙手不斷推擋,但洪姓司機情緒激
: 動,她擔心不測又無人可求援,只能放棄抵抗。
: 當晚洪將女學生載回西屯,她返家後向母親訴苦,隔天凌晨母親打電話報警。警方8月19
: 日在沙鹿橋上逮到洪,在他車上扣得保力達酒瓶、瑞士刀、2條童軍繩。衛服部台中醫院
: 驗傷,確認女學生下體有洪的DNA-STR型別,右手指腹也有抓傷。
: 洪落網後雖承認有性交,但卻對方主動開口「我是學生,我有在兼差賣淫」,討價還價後
: 以3千元達成交易,他原本想去汽車旅館,但女學生因說趕時間,才在河邊將就。
: 林姓諮商心理師在法庭上證稱,被害人恐慌、驚嚇,對事情的陳述有些贅詞,是很典型受
: 到性傷害者恐慌、慌亂、不知道怎樣的反應。她也讚許,女學生「能夠理性的想到要維持
: 生命」非常了不起,這代表台灣教育制度有把性傷害防制教得很好,教她們遇到危險不要
: 只是反抗,「要先保命」,可是驚恐、害怕,仍縈繞心頭,甚至全家人也跟著有替代性創
: 傷的反應。
: 女學生遭性侵後,自尊心受傷,覺得自己「不一樣了,沒有以前優秀」,社交活動都退縮
: ,怕人群,也會莫名的擔心。
: 但洪姓司機的律師則辯護「如果有拉扯,怎麼只有指腹受傷」,直稱這是場性交易。女學
: 生難過地說,洪曾恐嚇「我是通緝犯、我也很想自殺、想跟妳同歸於盡」,她不敢哭也不
: 敢亂動。
: 高院台中分院法官認為傳統道德觀在女性身上強加「貞操」枷鎖,期待女性被性侵時需奮
: 力一搏,保全清白,1999年刑法修正時,已將第221 條「致使不能抗拒」要件刪除,辯護
: 律師竟指「若極力抗拒怎未見其他傷勢、衣物沒破損?」,明顯是出於性別刻板印象的主
: 觀臆測。若把被害人表現出的冷靜、勇敢曲解為「合意性交易」,根本不足採信。
: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定洪姓司機誣賴被害人賣淫,犯後態度惡劣,上訴無理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0130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 鬼島律師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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