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燈泡母親:對判決沒意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14 12:31), 8年前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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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fffff4 (使用者在線上)》之銘言: : 個人反對國家執行死刑,但不反對讓受害者以牙還牙。 : 我支持合法公開讓有意願的受害者家屬槍斃兇手。 : 如果家屬想報仇,那就自己來,不要叫國家幫你殺人。 : 小燈泡媽媽沒意見,那就算了。 : 公開行刑很殘忍嗎? : 同樣是殺人啊?如果死刑正義凜然的話,幹嘛要偷偷摸摸的呢?應該正午時分在凱達格蘭 : 大道,電視台直播。 連結支援你一下 http://www.storm.mg/lifestyle/30056 台灣應該效法伊朗的死刑 由被害者家屬踢下絞刑台的椅子 本來就應該公開執行死刑 而且要用絞刑 謀殺在伊斯蘭教法中屬於可以被判處的應報刑(Qesas,或Qisas)的罪。 一旦被法院判處謀殺罪成立時,由被害者家屬決定加害人須執行死刑, 或者讓加害人支付被稱作血償(Diyya,英文直譯為Blood Money)的賠償金。若被害者家屬選擇執行死刑, 必須在行刑當天出現刑場,確認其意願並見證死刑的執行, 因為Qesas的死刑完全是為了被害者家屬而執行, 這也保證了死刑犯仍有向被害者家屬請求原諒的機會。 被害者家屬並且必須親自踢開綁上繩索的死囚所踩的椅子。 被害者的權利不僅是決定刑罰,還包含執行刑罰。 如果家屬未出現,死刑將會延後40天,直到下一次家屬出現於行刑的時刻。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96.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736314.A.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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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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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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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panolasa (123.195.196.57), 05/14/2017 1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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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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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這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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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3:28, , 5F
也有年輕女孩被迫出嫁作為懲罰,以抵償其男性親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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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3:29, , 6F
EX.阿富汗 巴基斯坦 這樣有比較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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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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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23, , 9F
法律越單純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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