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項聲明全文】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 婚外情非誘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0 13:57), 編輯推噓23(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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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聲明裡面疑點重重,不少鄉民都已提出相關的分析。 聲明裡也沒有對「日創社」以及「假學歷」的事情做一個交代。 這邊再提出一個疑點讓大家討論一下。 關於這份聲明的第二點的後段,也就是說明與林奕含關係的這個部分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關於兩個交往的時間點的疑點,相信已經有許多鄉民提出了。 我想問的是,陳國星為什麼要講這一段? 同樣是死無對證,他大可以抵死不認 說「根本沒交往過」「真的是小說內容,我予以尊重」 為什麼要承認跟林奕含交往?是不是有留下什麼無法抵賴的證據所以只好坦承? 這些都全賴林醫師這一方出面說明了。 奇怪的還有另一個點,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陳國星出現在鏡頭前 聲明也是一張白紙黑字讓補習班幫忙發出。 南檢說有傳陳國星到台南地檢署應訊,居然也沒被媒體堵到,真夠厲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32.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395873.A.7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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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奇怪?他根本不需要否認不重要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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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團還不快去斬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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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不就這樣? 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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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認有交往不會有罪,承認有誘姦才有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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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林母不想說明 說明了 告訴大家這是師生戀 反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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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神神秘秘故作旋虛才會有無腦鄉巴繼續立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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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講的很曖昧啊 有交往 但是交往前有沒有發生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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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一開始就在說謊了,他的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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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你質疑他早上夢遺可能也要把內褲攤給你你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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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推南檢 有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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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最高明的就是把謊言參雜在事實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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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交往幹啥 超好被破的 至於其他 例如有沒有X 才是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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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讓人分不出哪部分是事實哪部分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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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實的細節講的越精確也越能包裝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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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包龍星強姦母豬 包龍星不出面=作賊心虛 出面後=包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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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說謊 請拿出沒有說謊沒有強姦母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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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往才可以把責任推給是因為父母阻擋啊風向就會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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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第二點只點出98年以後的事,並未明確說出陳林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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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一次認識在98年考完學測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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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在台北交往兩個月就被台南父母發現?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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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以前的事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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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陳林兩位初次見面在何時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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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交往留下的照片,票據等資料很雜,無法確定完全銷毀,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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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資訊讓事情解釋不會有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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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種策略 承認部分事實增加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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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也只是聲明而已。耐心等待林家人願意說明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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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是,兩者南部沒交集卻會在台北認識,以一個重考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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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圈來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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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就是要說3分真(查得到)7分假(查不到)才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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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在鏡頭前 萬一有其他受害者當場嗆堵,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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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 聲明裡會自己開地圖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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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兩個月被父母發現 也是有可能性 問為什麼愈來愈常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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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人 林就承認在交往 誰能保證林一定不跟父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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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往版本來說 那時還沒決定重考吧 醫學系還唸了2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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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不承認交往都不會有罪,但承認了就可以帶風向是林女合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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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然後分手不爽寫小說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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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姦現行法律大概無法 希望焦點能在衛福部 檢調媒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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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關係 日創社跟假學歷 希望能推實名制跟通姦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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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是小說裡面的身體特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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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基霉體敢去堵才怪 一開始連名字都狂消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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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是被陳國星強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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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uerencia: 林奕含是被陳國星強姦的 <<-- 不要亂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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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父母才發現 或本人才告訴父母 說給父母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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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痛癢 承認又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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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可能就是強調無師生關係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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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有同感,黴體在這件事怎突然變得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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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無對證、避重就輕!問我為什麼?因為我也當過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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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我之前幹她的時候已經成年了 幹了兩個月就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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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創社 學歷,不是這波問題所在,不回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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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可能是故意的,陳述無法反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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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qb的沒有說謊一樣意思,只是有些事沒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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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一個老師長年用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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