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消失
※ 引述《tentaikanso (恐龍法醬)》之銘言:
:
: 所以黃律師除了一一指出之外,
: 還有一段最重要的呼籲:
:
: 「既然有能力做出如此精美的影片,我認為這個團隊應該更有能力在製作之前,
: 找個實務專家先審過一遍腳本,確認其中所有內容的專業細節無誤。
: 我相信「正確性」是對於資訊傳播的最基本期許;
: 至於主角設定你愛用武松打虎還是凡爾賽玫瑰,只要沒有侵權疑慮,一概悉聽尊便。」
:
: ------------------------
:
: 兩個法律專業出身的人,
: 對兩件不同的議題,
: 結論跟提醒都是在說:「尊重專業」,讓會的來。
:
: 我是不知道有什麼誰打誰臉的,
:
: 順帶一提,
: 黃致豪律師有個很酷炫,鄉民會一定會見紅的身分:
: 鄭捷的辯護律師。
:
: 然後也是大力支持人民陪審制的律師。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5.55
: 可以不喜歡阿苗,但是對別人的言論分析,
: 不管是評論對象或其意思,應該要正確認知,
: 而不是拿風馬牛不相及的部分湊在一起。
: 「順帶一提」,看到了嗎?
:
: 因為其中一位評論者有特殊身分,併予敘明,懂?
你有意把人家當鄭捷的辯護律師跟支持人民陪審制的事情拿出來講
請問是要營造出怎樣的風向
這是不是風馬牛不相及
別人打臉看多了
自己打臉自己很有趣嗎
: 先拿黃律師評法普影片的論述,
: 說是打阿苗的性教育評論的臉,
: 然後現在說她不專業?
問題是 這個法普影片是台灣吧團隊找苗博雅當法律顧問做的
http://i.imgur.com/tfDcSZf.jpg

黃律所說 台灣吧團隊沒有專業法律人 請問你看完覺得包不包含苗博雅
: 那不專業的點在哪裡?
: 是她的評論對象錯誤?論述邏輯有問題?還是搞錯事實?
:
: 要拿不同議題的評論,
: 也要兩者有可比性,並且比較出兩者的差異後,
: 再由所引評論來指出阿苗評論的缺失。
:
阿苗質疑人家台北市政府跟議員不專業
可是自己當別人團隊的法律顧問 製作出來的成品也不符合專業要求 憑什麼批評別人不專
業?
: 問題是兩者的評論邏輯一樣啊!
: 對性別教育,阿苗認為不應該只由家長決定,而應交由具教育專家來作。
: 對法普影片,黃律師認為不應該只由影片團隊設計,而應交給法律專家審核。
:
: 同樣邏輯針對不同議題的答案,然後下結論說黃律師評論打臉苗,嗯?
: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5.55), 05/05/2017 02:17:47
: 噓 swgun: 阿苗質疑台北市政府跟議員不專業 可是具名台灣吧團隊法律顧 05/05 02:
07
: 噓 swgun: 問時 製作出來的影片法律知識卻錯很大 這樣不能質疑?請問 05/05 02:
07
: 噓 swgun: 閣下還要護航什麼 05/05 02:
07
:
: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法律顧問的意思是啥?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法律顧問的意思 難道苗是負責做動畫的嗎
如果是 我向苗道歉
: 然後證明一下該部影片有經過苗的審核還上架?
: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5.55), 05/05/2017 02:18:56
護航也要有個限度
http://i.imgur.com/Bz2WjFp.jpg

苗的名字在製作人 編劇之後
字幕哥之前
她沒有審核過腳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923760.A.77B.html
※ 編輯: swgun (114.25.5.19), 05/05/2017 02:53:04
※ 編輯: swgun (114.25.5.19), 05/05/2017 02:54:5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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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4.25.5.19), 05/05/2017 0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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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4.25.5.19), 05/05/2017 0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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