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消失
※ 引述《Devilove (無我)》之銘言:
: 事件延燒至此,不論遭影射的陳姓補習班老師是否為李國華,
: 陳姓老師還是有一定的責任
: 撇開法治面與輕生者家屬不究責的層面
: 陳姓老師還是有出來說明的必要
那也是當事人間的感情問題,必要在哪?
為了滿足大眾看八點檔嗎?
: 如果今天在事件延燒到陳姓老師的時候
: 他在第一時間出來澄清
: 例如:
: [本人絕非林奕含女士筆下的杜撰人物,若有人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我是書中狼師腳色,
: 本人願意提供三千萬獎金。若無人可證,請各方人士勿加影射,若毀及個人名譽會採取
: 法律行動。另外為了肅清本文終生志業的補教風氣,本人願意提供百萬獎金,鼓勵受到
: 補教老師侵害的學生提出告訴,若官司成立趕跑狼師,即可得獎]
: 只要他有做出自清的動作或召開記者會自白
: 大家就不會一再影射,或想找出真相來
: 為什麼網友們會一直想找真相,我歸納幾點:
: 1.無法忍受坐擁高薪的補教名師有嚴重道德瑕疵卻在害死一個女孩後全身而退。
: 2.台灣補習文化風氣重,不揪出狼師,自己的同學、姊妹、甚至女兒都有可能受害。
: 針對這幾天不斷想轉風向的網友跳針式的論點,個人有幾個看法:
: 一.誘姦不違反其意願,沒有違法之虞。且當事人已滿16歲,合意性交已無罪
: 在這個角度來看,就是惡法亦法的觀念,或是認為沒有被立法的法律行為
: 就是合宜行為,這觀點對嗎?
: 在白玫瑰法案推動之前,有個恐龍判決
: 一名性侵犯在圖書館,將一名4歲女童帶到角落以手指性侵,被人發現後報警
: 開庭後法官以小女孩當下無明顯抗拒與呼叫,判性侵者無罪
: 若無法規範的觀點,指侵小女孩難道就是合法嗎?
: 小女孩有可能因為懼怕或對性懵懂,沒有出聲,難道就該被指侵嗎?
: 當時有人發起社會運動要保護14歲以下女童的權益
: 難道我們就要去酸這些人法官都判沒罪了關你們屁事嗎?
: 不論有無罪,嚴重的道德瑕疵就是該受公審,讓人民重新審視法規
: 性平法規範在於規範公私立教師的行為,補教師是沒有在規範之內的
: 所以現在許多社會新聞,國小至高中只要有疑似師生戀、教師性騷擾
: 學校性平會都不敢護短,因為處理不好,連校長都可能被撤職
: 但補教業者呢?只要名師會賺錢,改幾年換個名字再出道,有誰記得
: 有性騷案底的老師是一輩子無法任公私立教職
: 性平法規定教師不可以以不對等的權力方式去引誘學生與其有性領域的接觸
: 因為對社會大眾的認知,學生是純真的,不應受到教師個人私慾所影響
: 但是性平法不適用於補教界呀
: 意思就是說,在法律上,師生戀在學校是違法的,老師要被究責的
: 但師生戀在補教界是合法的,老師可以全身而退的
: 這兩套標準太奇怪了吧
完全不奇怪
學校老師有權力把你當掉影響你升學
但補習班老師你可以不爽不要去
: 第二個奇怪風向,林奕含父母都不追究了,鄉民追究甚麼?
: 對呀,奕含父母因為某些考量,不追究"李國華"的過錯
: 不代表每年會接觸人數破千的補教名師不會成為公害呀
: 例如說今天你居住的城鎮蓋了一個工廠,每天排放廢氣
: 你的鄰居罹患肺癌過世了,你的鄰居懼於工廠老闆財大氣粗,不願提告
: 當地居民成立自救會,工廠的公關人員卻出來說:[人家死於癌症的家屬都不提告了
: ,你們這些自救會在計較甚麼?]
: 問題是,今天不正視這個問題,哪天我們也會成為受害者或受害家屬呀
在林奕含的訪談中,他的父母對於性的議題是迴避的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教導下一代為自己性行為負責的概念
還有不要隨便跟老師談戀愛(但進步青年可能又會罵你這是他們的性自主權)
: 一個議題可以在主流媒體上被忽視,卻在網路上不斷延燒
: 表示民眾也覺得狼師流竄會造成不安,
: 一個仲丘的死,也許有正反兩極的評論,但可以肯定他的死,讓義務役士兵被操死的
: 風險大大降低。
: 今天奕含的死諫,是否能喚醒公民對師生戀未規範的灰色地帶做省思,也值得深思
: 總之~今天議題不斷持續,陳姓教師曖昧的態度不表態,我只能說活該~~
什麼時候林奕含變成死諫了? 大家都沒看到遺書
就算生前寫完書,也不算作是「死諫」
然後你活該的標準是啥?
不表態就說人活該,這不就獵巫嗎?
嚴格來說補習班老師和學生不是師生關係
而是供應者和消費者的關係
你有糾紛是去找消基會而不是教育部
老少戀大家也都會吐槽
我也想知道去年那個58歲睡18歲結婚的現在感情好不好
但你要越是苛責,你就越是在主張門當戶對的「封建思想」
因為只有門當戶對,才能盡量避免「權力不對等」
灰色地帶是必要的,尤其許多人連自己都無法正確評估
你又如何在道德上下一個評價?
公民們該思考的是為什麼女生無法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任
是不是我們性教育不夠合乎實際?
而一些性別進步青年
一方面鼓吹降低合法性交齡,一方面又要把女作家幼體化
這才是矛盾之所在
最後
記得去年底那個說基督教家庭女同志自殺的假消息嗎?
宣揚假消息的人是怎麼講的?
已證實by甲大衛
事後他說是他幫高調,證實留給大眾證實
想一下,各位獵巫的人,和甲大衛做的事情有沒有很相像呢?
和當初小模命案的模式有沒有很相像呢?
被鄉民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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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ㄋㄐ ◢‧ ˙◣ 為基金福利會設護叫天主善的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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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好了 抱歉不要森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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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澄清是對方的事情,阿不然蘇美就澄清不完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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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亂引申哦 我可沒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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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但道德上只有對他的學生、他的消費者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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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看得出來的都知道我是在模仿苗博雅的文體作反串
傷到你的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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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定調哦,哪裡看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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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學校教育出問題你會去找消基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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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妥
今天作出指控的是林奕含的父母
雖然本意不希望去追究
但鄉民還是找出來了
已經造成男老師名譽受損
應該是林奕含的父母向大眾說明清楚
怎樣的證據讓他們作出這樣的指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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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vyWind (59.125.239.169), 05/02/2017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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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vyWind (59.125.239.169), 05/02/2017 2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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